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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 徐惠平: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因、特点与总体评价 ——从海派经济学的角度来观察

2018-06-16 来源: 作者:程恩富 徐惠平

本文从海派经济学即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角度来观察,主要阐述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与西方主流经济学忽视制度分析的严重弊端,与反凯恩斯主义,以及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改革密切相关,分析同旧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有学术渊源关系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特点,并总体评论该学派的学术进展与理论误区。

一、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形成、渊源和特点

(一)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因

新制度经济学是怎么产生的?其学术背景和时代背景又是什么?这是中外学界关注和有争议的问题。依本人所见,第一,其形成与西方主流经济学忽视制度分析的严重弊端有关。在模仿科学方面,新古典经济学做得比较突出。它按照科学的规范建立了自己的语言和分析工具,在一系列严格的假设前提下构筑起看似严谨的理论框架。其精品范例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在那个理想世界中,市场是完全的,交易费用为零,价格机制的作用会将资源配置调整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事实上,那个广为流传的主流经济学所描述的世界,与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经济社会并不存在太多的真实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它只是从新古典经济学家的头脑中产生的乌托邦世界,具有突出的非现实特征。第二,其形成与反凯恩斯主义密切相关。20世纪30年代西方出现经济大危机以后,以强调国家干预为特征的凯恩斯主义盛行,其主张混合经济的政策为许多西方国家的政府所采用。但70年代西方呈现经济“滞胀”等新危机和新问题,促使形形色色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泛滥。以科斯和张五常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主张国家干预越少越好,强调只要私有产权界定清晰,交易费用就会减少,资源配置的效率便会自动达到最大化。第三,其形成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改革有关。二战后,发展中国家纷纷独立,大搞国有化和计划化,但多数国家长期的整体经济绩效并不十分突出;同时,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大都转型为社会性质不同的市场经济国家,并在发展程度不一的私有经济。在这种新的世界经济背景下,以宣扬私有化和自由市场化为核心观点之一的新制度经济学,就有了大发展的机会。与发达国家不同,新制度经济学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经济转型国家,传播和影响都较大。

(二)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学术渊源

众所周知,强调制度因素对于经济生活的重要性并非始于20世纪60年代,也非科斯和新制度经济学首创,而是有着悠久的历史。

1.旧制度经济学提供了关于制度的重要研究视角和观点

应当看到,包括亚当·斯密在内的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重视阶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探讨,是边际学派和马歇尔在综合中逐步抛弃了这一重要分析视角。后来,具有一定进步性的凡勃伦,正式开创了制度经济学的研究。

以凡勃伦、康芒斯等为主要代表人物的旧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人类经济生活中借以实现的各种制度。

凡勃伦是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研究制度,将制度定义为大多数人所共有的一些固定的思维习惯。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制度看成是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制度必须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为就制度的性质而言,它是对环境引起的刺激发生反映的一种习惯方式。

他还认为,由于生物的进化是逐渐演变的,因此,制度的进化也是逐渐演变的,而不是突变的。制度的演变是一个永不结束的过程,而且变化的趋向和进化的将来形态都是不能预期的。

康芒斯以法律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经济关系。他认为,经济关系的本质是交易,整个社会是由无数种交易所组成的一种有机组织。由于参加交易的任何一方都有自己的利益,所以在交易过程中会有双方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只有依靠法律制度才能解决。康芒斯特别强调法律制度对于经济制度变化所起的作用,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起他的制度经济理论。

20世纪初广泛发展起来的旧制度经济学,到了30年代以后影响趋于衰落,这是由于凯恩斯主义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增大;同时,制度学派没有花大的力气去分析现存的经济政治制度的性质和功能。这就大大降低了制度经济理论在这一时期经济发展实践中的影响。

在此期间,艾尔斯、贝利和米恩斯等人为制度学派的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艾尔斯根据技术进步和社会评价标准的变化分析了工业社会的演进趋势。贝利和米恩斯则从社会和企业结构的角度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问题,着重分析了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及其对资本主义权力结构的影响。

2.新制度主义关于制度的广泛探讨和学术批评具有启示作用

20世纪50年代起,美国制度学派在加尔布雷斯的倡导下重振旗鼓,并名为“新制度主义”。需要注意的是,它与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有着明显的区别,具有较多的学术和历史进步性。前者强烈批评社会现实和新古典方法,是凡勃伦传统的新发展,后者则热衷于考察制度非中性环境下如何实现制度分析与新古典理论的祸合。加尔布雷斯沿着凡勃伦—艾尔斯传统,分析了市场与社会组织制度和权力结构的整合,社会经济组织中抗衡力量的存在和种种表现及国家对协调双方力量的作用,反映了应用政治模式处理解决问题的尝试。

但是,对于西方传统的制度分析,科斯(1994)曾尖刻地指出,新制度经济学与美国制度学派没有任何理论上的渊源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二者在理论上还是对立的。制度学派不是理论性,而是反理论的。这种说法显然有欠公允。事实上,以科斯和威廉姆森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康芒斯的理论传统。

此外,诺斯关于制度及其变迁的理论,还明显地受到马克思经济学的影响(青年时曾信奉马克思理论),如强调产权制度、国家和意识形态这三者对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

(三)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主要特点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十分强调制度及其功能。关于制度范畴的定义和理解,并不完全一致。其中,诺斯的理解较有典型性和普遍意义,为大家所认同。制度的特征和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制度是社会的游戏规则,它们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二是制度包括外在的带有强制和惩罚性的规则,也包括内在带有自我约束性的规则;三是制度的功能在于它可以将人们的行为导入可合理预期的轨道。他们对制度的理解是包括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把前者看成是“正规约束”,把后者看成是“非正规约束”。这两个层面的制度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是批评与运用并存。既批评新古典经济学忽视制度因素的不切实际的做法,但又部分地利用新古典理论和方法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因而能较快地被西方主流经济学所接受。如关于企业规模扩张的边界使用了均衡分析方法。由此,新制度经济学主张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某些方法去分析、解释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发现制度因素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寻求制度分析与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藕合,以建立一个涵盖资源、技术、偏好和制度,包括各种重要经济变量的经济学分析体系。

第三,新制度经济学主要是在较一般意义上研究制度。他们把制度与劳动、土地、资本一起视为影响生产与交易成本的稀缺资源,比较重视制度与人们利益的关系,并认为生产要素私有制和市场制度是永恒优越的,把所有制的具体表现—产权制度作为核心制度,强调其他制度的性质与特征主要是取决于产权制度的社会性质,没有科学揭示技术(生产力)与经济制度(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制度与国家制度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没有揭示阶级社会中各种根本制度背后的阶级关系及其利益。

二、主要理论的总体评论

现在,我们来深一步地分析和评价产权和交易费用以及制度理论的学术进展,探讨其学术局限和谬误所在。

(一)产权和交易费用理论的学术意义与误区

1.产权和交易费用理论的意义与贡献

第一,科斯等人把“产权”引人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分析,是对当代西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具有重要的学术贡献。传统西方微观经济学忽略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的产权问题,在决策者的效用函数分析里没有产权的应有地位。西方产权学派以反现行潮流的勇气,“复活”人类经济学说史上重视财产权利的科学精神,并在剖析企业、经济的外部效应、土地租约等问题上有所发展和创新,这是值得肯定的。科斯关于权利的初始界定先于权利转让和重组的市场交易的观点,关于权利的法律界定和法院直接影响着经济行为的观点;登姆塞茨关于产权包括受益或受损的权利的观点,关于产权的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的观点,关于新的产权的形成是人们对新的收益一成本的可能渴望进行调整的回应的观点;阿尔钦关于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的观点;张五常关于合约的选择是由风险分散所带来的收益与不同合约相关联的交易费用的加权来决定的观点;菲吕博腾和配杰威齐关于产权学说拓展了传统的生产与交换理论的观点;等等。从一般的意义上看,这些论述都是较为客观的,丰富了人们对产权内含和功能的认识。

第二,科斯和阿尔钦从产权角度重新阐释和界定经济学,对于过度数学化的当代西方主流经济理论来说,具有合理的修正意义。科斯指出,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当代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科斯讽刺性地写道:听说傻得难以启齿的话可以唱,在现代经济学中,这样的话可以放在数学之中。

第三,科斯等人提出“交易费用”范畴,拓展了康芒斯的理论,对深化产权等问题的分析具有创新的观察价值。科斯实际上发扬了美国制度学派的某些学术精神(不过,他和施蒂格勒有失公允地全盘否认这一点),把交易费用看成是西方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和理论基础。比如:科斯和威廉姆森运用交易费用的概念,解析企业的产生和规模变动,论证交易费用、产权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相关性;登姆塞茨运用交易费用的概念,解析产权的功能和变动,研究所有制作为外生现象和内生现象的状况;诺思和托马斯运用交易费用的概念,解析经济史中的产权制度变迁、制度创新和经济增长;等等。他们在这些方面的探讨均取得了不少成果。尽管在交易费用这一范畴的科学界定和运用上还有许多重大缺陷和错误,但它毕竟继承和扩展了一种合理的经济分析视角,并提供了相当可观的思想素材和实例,是值得肯定的。

2.产权和交易费用理论的缺陷与误区

在国际学术界,科斯等人的产权理论受到萨缪尔森、布坎南、库特、舒尔茨等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批评。在中国,一些学术造诣很深的学者,如高鸿业、吴易风、吴宣恭等也持不同程度的批评意见。

一是有关“科斯第一定理”的主要缺陷。被学术界公认的,用科斯自己的语言所表述的“科斯第一定理”是这样的:如果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的结果(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威廉姆森等人将这一定理改述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初始的合法的权利配置对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是无关的。颇具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辞典》表述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财产的法定所有权的分配不影响经济运行的效率。

“科斯第一定理”存在的问题是:其一,逻辑上的同义反复。科斯的效率观是“帕累托最优”,而这一最优状态原本就是在没有交易磨擦的假定下得出的。该定理实际上是帕累托最优的同义反复。其二,零交易费用的假设不现实。其三,忽略收人分配的效应。“科斯第一定理”试图表明的是,在零交易费用的假设下,任何产权分配方式都会导致帕累托最优。事实上,即使在该假设下,产权的初始界定通过影响财富分配状况(甚至如许多西方经济学家所指出的,进一步影响对物品和服务的需求变化),也必然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其四,忽视机会主义行为和信息不充分的存在。即使交易费用为零,当人们在谈判等交易活动中采取利己的机会主义策略或信息不充分时,很可能出现谈判破裂或各自采取行动等某些不利于资源最优配置的现象,从而无法实现科斯定理所预期的最佳状态。其五,混淆权利的最佳初始配置与资源的最佳配置的关系。产权的初始界定和配置可能是由法律规定的,也可能不是,但不管怎样,即使在零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由于某种缘故,最佳的权利初始分配并不等于(或绝对保证)最佳的资源配置。

二是有关“科斯第二定理”的主要缺陷。被学术界公认的,用科斯自己的语言来表述的“科斯第二定理”如下:当交易费用为正时,权利的初始界定和调整会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从字面上看,“科斯第二定理”讲的话难以否定。但重视权利、制度或法律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并非科斯首创,包括亚当.斯密、马克思和康芒斯在内的不少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等等,早就从多方面无数次地阐述过了。如果撇开“科斯第一定理”,单就把这一常识性的道理拔高为发现了一个伟大的“定理”,似乎显得当代人的思维也太贫乏了。另外,倘若“科斯第二定理”仅仅要表明,可从交易费用最小化出发,任意选择市场交易、企业组织和政府管制三种方式,来解决外部效应和资源配置的问题,这显然与科斯重点强调的和精神实质相矛盾。

三是有关交易费用理论的主要缺陷。交易费用范畴是西方产权理论的核心和支柱。几十年来,这一概念被许多产权学派的经济学家和同行界定过,但至今仍有重要疑点或误点。其一,交易费用的定义和范围不清晰。例如,张五常曾估计交易费用占香港国民生产总值的80%。这似乎包括了全部第三产业以及第一、第二产业的量度和监管费用。疑点在于,交易费用是否应当作如此宽泛的解释。还有,交易费用是否包括运输费用,也是该学派没有解释清楚的问题。其二,交易费用的作用被夸大。科斯单纯从交易费用角度阐释企业的起源和规模,显然是有所夸大。应当看到,在有些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中,交易费用是主要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主要或主导因素,因此,不能将交易费用始终放在经济分析重要性的首位。滥用概念反而糟蹋了概念内含的科学精神,且不能圆满地解释经济现实。其三,交易费用尚未得到定量分析。虽然威廉姆森等个别学者也试图将交易费用作数学处理,但由于交易费用概念及其范围至今歧见甚多,也由于作为制度意义上的费用本身难以计量(有的费用可用货币度量,而谈判等交易过程中的努力程度和心理能量消耗就很难准确度量),因而该学派还没有在交易费用这一概念的精确化上获得成功。四是有关产权其他理论的主要缺陷。其一,主张只有私有制才是产权明晰和高效率的观点,违背了分析逻辑和实践经验。其实,在逻辑上,只要产权的界定或分割是明确而无争议的,那就属于产权清晰之列,而不一定非要界定给个人才算清晰。对于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及其他公共所有制,完全可以通过多种产权配置和界定的方法,包括完善各种管理规则,来细化和明晰它的权利。至于私有制能否都达到高效率,公有制是否都属于低效率,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和业绩已经提供了经验。任何正直和客观的学者均可以轻而易举地用事实去证伪这一论断。其二,主张只要产权明晰就会自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观点,违背了经济发展的本质趋势。由于人的机会主义动机和信息障碍等,即使私有产权清晰,市场机制也未必调节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当出现外部经济效应时,必须视具体情况作国家的或市场的具体处理办法,而不应该固执地坚持某一种思维方式和解决方案。在许多情况下,包括处理外部经济效应在内的国家的各种管理和干预,反映了经济社会化和国际化的必要进程和本质趋势。

(二)企业理论的学术意义与误区

1.企业理论的意义与贡献

科斯关于企业组织的成因和规模界限的理论,是对西方主流微观经济学的一种批评性补充,有着积极的理论和现实的意义。的确,从西方经济学说的发展史和社会生产的实际状况来说,利用价格机制或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企业的存在与减少市场交易成本有关,企业规模的大小同内部组织的交易成本与公开市场的交易成本比较有关,尽管科斯提出这些论点较为粗糙,但他首次明确把交易费用纳人经济学分析领域,体现出一种创新精神。

阿尔钦和登姆塞茨关于古典资本主义企业的团队分析,充实了科斯的理论,具有常识性的意义。阿氏和登氏写道:“我们所提出的古典企业理论是逐渐退出科斯所指引的路径来达到这一目标的。在我们的解释中,对队生产、队组织计量产出的困难,以及偷懒问题的考虑都是很重要的。但至此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方面都是科斯理论所没有的。”[1]如果同威廉姆森相比,阿尔钦和登姆塞茨退出科斯路径而作的分析,就其主要思想来说是常识性的。

威廉姆森关于现代公司组织和治理结构的理论,大大地深化了科斯的企业理论,形成一种独特的有价值的分析体系。科斯只是提出了传统微观经济学所忽视的交易费用问题,分析经济资源配置的二元机制,并得出企业存在的原因或起源是由于内部组织协调比公开市场协调更为有效或交易费用更低,而没有提出企业存在的总费用的结构及其比较问题。威廉姆森明确区分企业的生产费用与组织管理费用,通过给出的经济模型来说明企业成长边界或效率边界取决于总费用的大小,而非单纯计量生产费用或单纯计量组织管理费用。这就比科斯的单角度论述显得相对全面和精确一点。此外,威廉姆森有关资产专用性与企业治理结构的界说,撇开名牌商标资产的专用性,其实质是要说明生产力中物的要素和人的要素的特性,客观上如何影响或决定企业内部和市场的组织行为和交易行为,即生产力如何决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这无疑具有理论意义。

2.企业理论的局限与误区

单纯从交易费用的存在和大小来说明企业的存在和规模界限,不免含有片面性。试间:假如交易费用为零,企业还可能产生吗?事实上,企业与市场的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具有生产的功能,而这一功能是市场无法取代的。企业可以把公开市场交易内部化,从而可能节约交易费用,但交易费用的存在与否及其大小,并不一定是企业存在的根本原因。

忽略具有垄断因素的市场结构可以导致企业界限的变化,是缺乏现实性的。科斯等人的“企业替代市场说”是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纯粹竞争假设为前提条件的,而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市场往往偏离纯粹竞争。假定交易费用为零,市场的垄断结构仍。{导致企业的生死存亡和扩张收缩。即使交易费用为零,在类似垄断结构中的各种企业依然可以赚钱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反之,垄断结构被竞争逐渐冲消,该种垄断企业也可能亏损甚至破产。

忽视和淡化从总体上追求长期利润极大化这一企业起源和成长的内在动力或深层动因,是不深刻和不充分的。节省交易费用只是企业决策的一个重要层面,只有假定由技术和市场等因素决定的生产费用为零或不变时,交易费用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而现实经济中生产费用与交易费用是交叉在一起的,哪种费用的变化占主要地位或成为主导因素,完全要视技术、市场和组织等不同的组合状况而定。况且,节省交易费用和生产费用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从总体上获取长期利润极大化。脱离了预付资本与总利润的分析,企业起源和成长的根基发掘就显得不很深刻、不很充分。

强调雇主监督雇员并应拥有剩余索取权是天经地义的,完全出于阶级偏见。阿尔钦和登姆塞茨的企业理论则是最明显地突出了这一资产阶级立场和学术观点。明明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资本的所有权(收益权或剩余索取权是终极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和完整所有权的一项权能),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及其价值,但在西方企业理论中,这一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特殊结合方式却被歪曲为团队生产或协作群生产的一般和必然的结合方式,而且是雇员向雇主“分派”剩余索取权。可见,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社会立场不同,得出的企业理论自然有很大的差别。

模糊私有企业资本与雇佣劳动的本质关系,缺乏深层分析的科学精神。一个事物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被认识,企业和私有企业也是如此。可是,在检索和研究了西方企业理论的主要经典文献后,发现私有企业最本质的契约关系并没有被揭示,反而被“科学地”歪曲和掩盖。资本家不付费用而占有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财富,是一种有别于奴隶制和封建制的新型契约关系,不过,这种“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的实质是一种新型的“剥削一被剥削”。西方学者大量描述过的“偷懒一监督”、“委托一代理”、“组织一市场”和“交易费用高低”等一系列机制和关系,有程度不一的意义,但并未完整地、深刻地勾画出私有企业的全貌。

(三)制度理论的学术意义与误区

1.关于制度理论的意义与贡献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起源在于资源的稀缺性的见解,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上,如果不存在对于人力资本、非人力资本和自然资源的自由使用进行约束的制度安排,便没有任何社会能够生存。为了生存,为了更好地使资源发挥效率,便产生了约束人们行为的各种制度安排。从这种意义上说,制度是内生的。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均衡与非均衡的分析,合乎辩证法的思维。显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均衡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或瞬时状态,而制度非均衡才是一种“常态”,制度变迁也就是对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但是,需要注意,制度非均衡是制度变迁的必要条件,却非充分条件。制度变迁只可能在制度非均衡状态下发生,而制度非均衡却不一定导致、更不等于制度变迁。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路径依赖的概念,具有积极的学术和现实意义。路径依赖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理解长期的社会经济变化,理解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发展差异。诺斯通过对一些贫困国家的分析认为,正是由于缺少进人现代法律约束和其他制度化社会的机会,才造成了现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尽管这种解释并不全面,甚至并非关键,但仍值得重视。因此,对于发达国家、落后国家和转轨国家,摆脱不良的路径依赖显然都是十分重要的。渐进式制度变迁和突变式制度变迁,也都有如何摆脱妨碍进一步实现高公平与高效率的路径依赖问题。

2.关于制度理论的局限与误区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定义不很准确。他们对制度的理解不仅包括“正规约束”的法律规范,而且还包括“非正规约束”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事实上应当只是把制度界定为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并不应包括属于意识形态的伦理道德规范。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的界定更明确,也更准确。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主体的理论有一定的片面性。客观地说,制度变迁既是有主体的,又不完全取决于主体的偏好,而是取决于客观因素。这是因为,任何制度都是由人设计或选择的,即使非正式规则,也是由人加以选择并内化到人们的意识中的。制度变迁无非是人否定、扬弃某些规则,制订或选择新的规则,所以,制度变迁总是有主体的。但是,任何主体的良性制度变迁行为和变迁方案,最终都不是由主体的意志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在这方面,马克思既强调客观因素—生产力对制度变迁的决定作用,也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强调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和伟人决策的重大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缺乏关于制度本质的阶级分析理论与方法。马克思侧重于从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和阶级关系上揭示制度的特征,而新制度经济学只是在抽象意义上界定制度,认为制度与劳动、土地、资本一样,是一种影响生产与交易成本的稀缺资源,只关注制度与人们利益的关系,不研究制度的社会性质,没有揭示制度背后支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并进而决定制度的特殊性质的阶级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没有科学揭示制度的层次性及其相互关系。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指出研究的重点是经济制度,并且这种经济制度是有层次的。反映社会基本经济关系的制度是第一层次的制度,反映社会经济运行关系的制度是第二层次的制度,反映社会微观层次经济运行关系的制度是第三层次的制度,从不同的层次来揭示制度范畴的内涵并进行深人的研究,这就使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具有显著的深刻性。而西方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研究在许多方面也是比较深人的,如对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的研究包含着众多深刻的思想,但在对制度研究中没有明确的层次性,更多的只是从社会经济运行和微观层次来研究制度问题,以及从经济活动的效率方面来研究经济行为。因此,西方学者只能从某些制度安排已经到位的状态出发,通过一些真实的或虚构的案例,在理性世界构想制度的源流,这难以真正逼近历史的真实。况且,仅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制度,对于各类制度没有做出本质性的划分,也不能正确揭示社会经济制度大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的内在关系。在这个问题看法上,笔者与吴宣恭、林岗、顾钮民等教授具有相同的认知。

 

参考文献:

[1][美〕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2][]科斯,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3][]康芒斯.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4] Wiliamson, 0.E.1975,Markets and HierarchiesAnalysis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 New5'ork The Free Press1981, The Modern CorporationOrigins, Evolution, Attributes1985,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Films, Markets, Relational Contracting. New YorkThe Free Press.

[5][]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土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6][]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7]胡乐明,张建伟,朱富强.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丁一新制度经济学纵览[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8]吴宣恭等.产权理论比较—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现代产权学派[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9]林岗,张宇主编.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原载《当代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第二作者为徐惠平)



[1] []阿尔钦,登姆塞茨.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M].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