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资来源的结构比较,见表6。表6
经济区 | 核心省市 | 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万美元) | 台湾% | 香港澳门% | 日本% | 新加坡% | 美国% | 英德法意% |
海峡经济区 | 福建 | 407506 | 22.0 | 48.71 | 4.28 | 3.78 | 6.57 | 2.12 |
长三角经济区 | 上海 | 4626500 | 5.46 | 29.62 | 13.54 | 4.20 | 12.04 | 7.55 |
江苏 | 7765365 | 10.12 | 25.42 | 10.72 | 11.19 | 18.92 | 6.97 | |
浙江2002 | 316002 | 9.29 | 34.71 | 10.11 | 2.18 | 9.24 | 4.76 | |
珠三角经济区 | 广东 | 265299 | 2.56 | 58.89 | 6.04 | 1.32 | 1.95 | 1.02 |
环渤海经济区 | 北京 | 214675 | 1.15 | 24.03 | 11.31 | 6.55 | 8.32 | 5.20 |
注:没有特别指明的数据均是2003年统计数据。在图表中的后三个省市的数据是当年的实际利用外资情况,前三个省份是截至2003年底累计利用外资总额。由于数据获得的问题,浙江和北京的港澳比重实际上只是香港地区投资比重,没有包括澳门;福建、北京的英德法意中没有包含意大利,而浙江的同一指标中没有包含德国。
我们从表中的数据可以了解到,各经济区核心省市虽然利用外资的来源有所不同,但总的来看,港澳台的投资比重最大。广东省利用外资大量的集中在港澳地区,这与其地理位置密切相关。而福建吸引台资的比重较高,截至2000年底,福建吸收的台资已占祖国大陆实际利用台资总量的三分之一。长三角地区来自欧美的外商直接投资比重较高,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外资比例相对比较均衡,没有特别依赖某一个国家或地区。
( 三)四个经济区产业发展模式的描述
长三角经济区——混合企业主导型,以高科技知识密集型产业为支撑,现代制造业、包括金融在内的现代服务业较发达。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经济区,以其占全国1%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国19%的GDP*和15%的地方财政收入。该经济区的16个主要城市构成了“ 世界第六大城市群”( 其他为美国东北部、日本东京、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和加拿大多伦多的城市群),拥有我国最大的港口群和城市群,是“ 总部经济”和跨国公司的主要集中地。在全国经济实力最强的35个城市中,长江三角洲地区占了10个;在全国综合经济实力百强县中,这一地区占有一半;在最新选出的全国综合竞争力10强市中,这一地区占了4个。
珠三角经济区——外资企业主导型,是全国最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和世界级电子、电器产品制造基地。该经济区在外资企业推动下,以轻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支撑,市场化程度较高。与长江三角洲地区不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外资主要是香港、东南亚以及海外的华资,真正的西方资本并不占明显优势,而且“ 三来一补”和贴牌生产的现象突出。
环渤海经济区——国有企业主导型。涵盖北京、天津、河北等多省市,国有企业比重大。在该地区外商投资来源中,日本、欧美、韩国等外商投资的比重较高。该经济区是我国最重要的以矿产资源加工、重型装备制造和轻纺加工为主导的综合型工业基地,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尤其是拥有中关村科技园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中,中关村电子信息产业的科研、贸易、生产和天津开发区的电子通讯设备、液晶显示器等均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产业基地。
台湾海峡经济区——产业分工合作推动型。产业合作是海峡区域经济合作的核心。充分尊重两省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的现实,结合资源禀赋的特色,合理分工协作,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着重推进两岸电子通讯、机械、石化、核电、金融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加快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不断提高两岸的产业分工水平,促进本区高速发展。
( 四)经济区发展中的一些问题
我国的各个经济区的总体发展态势快速,但也存在着一些共同的问题:首先,存在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借用规划、技术标准等名义,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借以保护本地商家的利益,而且在投资及产权交易市场方面,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会通过种种方式阻止产权的跨区交易。
其次,对外资实行过度的“ 超国民待遇”,自主创新能力较差。在吸引外资方面,地方政府从税收、土地价格等多方面给予外资企业以“ 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打击了民族企业和民族经济,并扭曲了各地在市场自然条件下所具备的比较优势。长期没有推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名牌和自主核心技术的创造水平很低。再次,无序竞争导致重复建设现象严重。长三角地区从长江南京港向下,一直到上海,规模性的大港口已达10多处,而且都在争相扩建。上海在建的集成电路生产线多达13条,但赢利的只有!家。在长三角地区的14个城市中, “ 十五”规划排在前四位的支柱产业都是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趋同率达70%。在珠三角地区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同时在深圳、珠海、广州建几个大型机场。另外港口也过于密集,如有广州黄埔港、深圳盐田港、珠海高栏港、中山南沙港等港口,存在资源的浪费,影响经济效益。
最后,对内陆地区经济发展的扩散效应较弱。沿海相对发达的经济区域一直以来注重“ 外联”,忽视了对内陆市场的大力开拓,包括自身区域和其他内陆地区。如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工贸易出口的原料和市场两头在外,为其交易和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服务也大都发生在境外,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当地服务业的发展。珠三角对内扩散至今仍停留在吸引廉价劳动力,向国内出口转内销等较低层次上。在长江三角洲地区集聚效应要远大于扩散效应,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主要是向上海集聚,而上海企业主动走向全国去合作和并购均相对较少。
四、若干建议
面对国内外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当前海峡经济区域的发展需注重以下几点:1、大力推行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战略,尽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央和经济区的地方政府应加强规划与引导,给予必要的利益诱导、统筹与协调,但要防止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区位决策。政府的规划重点不是经济增长和产业投资,而是投资环境规划和区域功能规划。政府必须推动从引资和引技( 数量)导向型的旧开放模式转向引资和引技质量( 效益)导向型的新开放模式,在比较优势、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实施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大力发展中方“ 控股、控牌、控技”的三控型民族中小企业和跨国公司,逐步变“ 中国制造”为“ 中国创造”,变贸易大省和大区为贸易强省和强区,变经济大省和大区为经济强省和强区。
2、不断扩大对台对外开放的强度和范围,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商务环境。全面实施厦门自由港政策,充分发挥厦门特区的龙头作用;在已建的沿海对台贸易口岸中有重点地选择建立一批对台自由贸易区,推动两岸民间贸易;认真搞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台商投资区、开发区、农业合作试验区,特别是要把多形式的对台开放开发区扩大到内地山区,加快山区资源的开发,扩大合作空间。切实落实和灵活运用中央赋予福建的对台优先政策,搞好对台对外开放服务,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降低商务成本,稳定社会治安,创造和谐融洽的社会经济环境。
3、重视开展教卫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们不仅要强调经济和科技的交往,而且要积极开拓教卫文体等领域的项目交流与合作。如最近,福州闽江学院与台湾中华大学签订校际交流合作意向书,两校结为姐妹学校。这是连、宋访问大陆之后,两岸高校之间的首次校际合作。两校的合作意向包括:双方每年选送部分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一年或一学期,学分互认,也可进行短期培训;互相交流教学科研成果,合作开展机械、电子、信息技术、管理等相关课题研究;双方联合办学,在福州建立含机械、电讯、汽车工程等专业的工学院,可在大陆和台湾同时招生。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开展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构建。从推动区域经济整合的角度出发,本着承接南北、进出东西、内联外引、沟通海外、强化区域竞争力的原则,建设畅通便捷的海、陆、空交通网络,打开出省出海通道,以及建立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处理好闽台海峡经济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系,形成交互和互动的格局,为最终克服政治阻碍而融合成一个“ 大海峡经济区”创造经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