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政策创新

程恩富 王中保:论马克思主义与可持续发展(下)

2018-06-20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12期 作者:程恩富 王中保

关于全面协调发展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仅论述了经济内部不同部门要协调发展,而且论述了城市与乡村的区域间、工业与农业的产业间的统筹发展。马克思在论述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时,详细阐述了生产资料生产部类和消费资料生产部类之间应按一定比例协调发展,才能保证整个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持续进行。马克思还指出:“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必需,同样它也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必需。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才能排除,只有通过这种融合,才能使现在城市中日益病弱的大众把粪便用于促进植物的生长,而不是任其引起疾病。”[1]而且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可以发挥城乡的优点而避免二者的缺陷,“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2]。并且通过工业与农业的协调发展来消除城乡的差别,“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3]。其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强调了精神文化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的协调发展,认为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虽然决定了精神文化生产的发展,但是精神文化生产的发展也对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起到反作用。“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如果物质生产本身不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来看,那就不可能理解与它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特征以及这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4]而且,精神文化生产发展的成果要与物质资料生产的成果一样为人民所共享,“……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不仅是去获得,而且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并加以进一步发展。”[5]第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把全面协调发展的目的指向了人,强调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6]“……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7]。人的全面、充分和自由的发展是建立在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的,“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8]。而人的全面、充分和自由的发展又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9]

关于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仅强调了消费对环境的压力,不能超过自然生态环境的吸收能力、补偿能力、再生能力和恢复能力,而且论述了消费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能力相适应,同时避免过度奢侈消费和消费不足。在马克思看来,“奢侈是自然必要性的对立面。必要的需要就是本身归结为自然主体的那种个人的需要”[10]。恩格斯指出:“在一种与人类本性相称的状态下,……社会应当考虑,靠它所支配的资料能够生产些什么,并根据生产力和广大消费者之间的这种关系来确定,应该把生产提高多少或缩减多少,应该允许生产或限制生产多少奢侈品。”[11]还看到奢侈浪费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的必然性,“但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不仅创立了一个享乐世界;随着投机和信用事业的发展,它还开辟了千百个突然致富的源泉。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已经习以为常的挥霍,作为炫耀富有从而取得信贷的手段,甚至成了‘不幸的’资本家营业上的一种必要。奢侈被列入资本的交际费用。……但是资本家的挥霍仍然和积累一同增加,一方决不会妨碍另一方。”[1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仅强调对可循环和再利用的产品的绿色消费理念,而且强调人类要不断增加对发展资料和精神产品的消费,从而把绿色消费的理念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人类对物质产品的适度消费,绝不仅仅意味着人类的自我克制,而是有更多时间进行教育培训和精神文化的消费,从而在实质意义上实现人类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同时通过这种“绿色”的全面消费而实现的人类素质的提高反过来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马克思经济学的视阈内,“真正的经济——节约——是劳动时间的节约。而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可见,决不是禁欲,而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的能力,因而既是发展消费的能力,又是发展消费的资料。消费的能力是消费的条件,因而是消费的首要手段,而这种能力是一种个人才能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13]马克思认为“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14],“……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5]

三、马克思主义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私有资本积累规律必然引发人的不平等、非均衡和片面发展,带来人的异化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灾难。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同以往社会相比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性,赞扬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统治中所创造的财富,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财富还要多还要大,但是,又同时指出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积累和生产,受到资本主义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两极分化以及劳动阶级有效消费不足的限制,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发展必然不断地被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所打断。私有资本运动的规律强迫资本家,以牺牲劳工的身体、健康和闲暇,降低劳工的工作条件,压低劳工的生存条件以及损害环境等手段,实现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节约和利润最大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按照它的矛盾的、对立的性质,还把浪费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压低工人的生存条件本身,看作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从而看作提高利润率的手段。……使工人挤在一个狭窄的有害健康的场所,用资本家的话来说,这叫作节约建筑物;把危险的机器塞进同一些场所而不安装安全设备;对于那些按其性质来说有害健康的生产过程,或对于像采矿业中那样有危险的生产过程,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等等。”[16] “在各个资本家都是为了直接的利润而从事生产和交换的地方,他们首先考虑的只能是最近的最直接的结果。……而不再关心商品和买主以后将是怎样的。……西班牙的种植场主曾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以为木灰作为肥料足够最能盈利的咖啡树施用一个世代之久,至于后来热带的倾盆大雨竟冲毁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这同他们又有什么相干呢?”[17]私人资本对利润的追逐是过去一段时期和当今世界社会危机和生态危机的根源。

马克思指明,只有积极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行自然和生产资料共同所有、经济计划统筹、社会民主治理,才能达到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统一、人的解放与自然解放的统一,才能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对立矛盾,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8]从而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19],并且“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0]。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因而国外生态马克思主义或生态社会主义强调人类要不断追求和践行可持续发展。事实上,也只有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环境价值观,在实现对世界的胜利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才是应当和最终必然普世的“普世价值观”之一。

可持续发展应是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满足一个群体、地区或国家需求又未损害别的群体、地区或国家人群满足其需求能力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和谐的发展。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与解决人口贫困问题结合起来,保护和满足社会所有人民的基本需要,普遍提供可持续生存的基本条件,如食物、卫生和教育,以保证人们不会为了短期生存需要而被迫耗尽自然资源;人口发展要与变化着的生态系统提供的生产潜力相协调;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必须控制在可再生率之下;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不能超过替代能源的开发利用率;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不能超过环境和生态的净化能力。提倡通过转变价值观念和改变生活方式来实现可持续发展。诚然,只有逐步改造非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和生产关系,建立一个不被利润和国内生产总值的追逐所支配,而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物质、精神和生态环境需要为目的的社会,才能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向真正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和协调发展的方向挺进。

(原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12期,第二作者为王中保)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646-647 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240 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294 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 卷第1 册,人民出版社,1972 年,第296 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150 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 卷,人民出版社,2001 年,第145 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480 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 卷,人民出版社,2001 年,第683 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 卷,人民出版社,1998 年,第107-108 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525 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2002 年,第462 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 卷,人民出版社,2001 年,第685 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 卷,人民出版社,1998 年,第107 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 卷,人民出版社,2001 年,第269 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757 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人民出版社,2003 年,第101 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386 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2002 年,第297 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2002 年,第449 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人民出版社,2003 年,第928-92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