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政策创新

胡乐明:遵循经济规律 做强做优国有企业

2018-06-20 来源:《人民日报》2011年11月16日 作者:胡乐明

遵循经济规律 做强做优国有企业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通过改革和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了集体崛起,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必须继续遵循经济规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遵循市场运行规律,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让企业拥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此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润递增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改革实践,调整了政府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逐步明确了企业的利益主体地位。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由扩权让利的政策性调整转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制度创新。通过债转股、股份制试点、政策性关闭破产等一系列改革实践,为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随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省、市(地)三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相继建立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初步建立,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得以分离,管资产与管人、管事有机结合,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国有企业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物转变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

  实践证明,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当前,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应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运营体制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及决策与执行相混淆,奠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体制基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各类垄断行业实施依法监管的制度、体制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的市场行为,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社会形象。正确处理好全民共享与国有企业自主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适当提高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和灵活性,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社保预算之间的相互衔接。进一步完善和统筹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

  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布局结构

  优化国有企业布局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党的十五大强调指出,对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党的十七大强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指导和推动下,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资本不断向基础性、公益性、支柱性产业和行业集中,向优势产业和大型企业集中,确保了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支配地位。同时,通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了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和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必须遵循产业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经济全球化需要,更加合理地界定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范围。应辩证地把握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提升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避免出现对国有经济功能定位认识的重大偏差,营造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继续建立和完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和推动产业升级换代的产业投资平台,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消除制约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的体制障碍,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运营机构直接持有上市国有企业股权,鼓励国有企业之间的重组和企业内部的重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多地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集中,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新兴主导产业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主业突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中,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物联网、生物育种、文化产业等重要产业,抢占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

  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持续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从承包经营到法人治理,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在不断变革和完善。通过公司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众多国有企业逐步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提升了治理效率和社会形象;通过强化战略管理,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融入自身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之中,确保了国有企业发展方向、发展道路的正确与稳定;通过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部署,不断改进党建工作、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党群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国有企业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优势的有机结合;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用工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和全员竞争上岗,初步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收入能高能低的市场化运转机制,调动了国有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学习借鉴西方国家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立足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努力传承中国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众多国有企业锐意推进管理创新,为世界提供了许多成功的企业管理“中国案例”。

  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必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管理创新,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与产业发展趋势相吻合、与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相符合、与企业客观实际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应继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产业报国为己任的企业精神,以国家利益统领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董事会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更加完善的科学决策体制和内部制衡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更好地实现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科学调整国有企业内部收入差距,建立激励规范、约束有力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和奖惩制度。

  遵循国际竞争规律,着力培育国有企业国际竞争能力

  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懈追求。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是影响企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决定性因素。30多年来,国有企业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技术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载人航天、绕月探测、特高压电网、支线客机、4G标准、高速动车、3000深水钻井平台、12000钻机、实验快堆、高牌号无取向硅钢、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等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方面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还应看到,现代企业的国际竞争不仅是技术水平的竞争,而且是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竞争。着眼于探寻企业科学发展道路,国有企业评价逐步实现了由单一的经济评价方式向经济发展、社会人文、政治保障等综合性评价方式的转变,注重从经济指标、发展指标、人文指标、社会指标、安全环保指标、科技创新指标、政治保障指标等各个方面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国有企业和我国经济国际竞争能力的持续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不仅能够搞好,而且能够成为世界一流企业。2011年,名列世界500强的中国国有企业已经超过50家,一批作为“国家名片”的国有企业正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成为挺起中国脊梁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先锋。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必须遵循国际竞争规律,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支持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考核政策和中长期激励制度,加大国有资本预算对自主创新的支持,科学设置国有企业科研投入和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的增长数量目标。进一步推进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集团创新资源的优化重组,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和产学研结合,鼓励国有企业之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继续推动国有企业从以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为重心的发展方式转变为在合适规模和水平上更加突出发展质量和社会贡献的发展方式,更好地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原载《人民日报》20111116,胡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