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王学军 程恩富:正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

2020-01-17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9年第10期 作者:王学军 程恩富

作者:王学军,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后;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首席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治经济学学会会长,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会长。


原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9年第10期


[摘 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依据我国国情做出的科学选择。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独立、较完整的现代国民经济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民生得以根本改善,我国国际地位大幅提升。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基本制度基础,并提供了物质基础、理论准备和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不能互相否定的重要论述,为客观评价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提供了重要遵循。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上,尤其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避免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误区。

[关键词]社会主义建设;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改革开放前后


  在新中国成立70年之际,客观回顾和科学评价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伟大成就和辩证关系,十分必要。习近平明确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开创的,但也是在新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行了20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虽然这两个历史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指导、方针政策、实际工作上有很大差别,但两者决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

  事实上,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我们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国家与民族命运的根本性转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并提供了物质基础、理论准备和宝贵经验。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一股全盘否定这一历史时期的错误思潮在国内外蔓延开来。这不但与历史事实相违背,而且必然导致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割裂与对立。不忘历史才能开辟美好未来。因而,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上,正确认识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这段时期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避免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误区。


一、选择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


  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依据我国国情做出的科学选择。其根本目的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选择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既有助于破解诸多难题与挑战,又有利于重构我国经济政治制度和统筹安排我国中长期发展目标。当时严峻的国际形势与苏联的援助,又使得这种选择不但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

  (一)思想理论原因

  第一,马克思主义“有计划”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选择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有计划”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将“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相较于市场调节,计划调节具有全局性、协调性和及时性等优势,不但能有效避免由市场盲目调节导致的严重经济失衡和资源浪费,而且还可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因而,“有计划”既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第二,“有计划”成为二战后世界经济发展潮流。“有计划”思想在苏联被具体化、政策化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下,苏联在不长时间内,从欧洲相对落后国家一跃成为欧洲第一、世界第二强国。与此同时,1929—1933年大危机席卷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并最终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发展”与“大危机”的强烈对比,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历史进步性和优越性。因此,二战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经验,加强了对市场和资本的监管。世界资本主义也由此转入管制资本主义或凯恩斯主义新阶段。

  第三,“有计划”获得党内外广泛认同。在1949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有计划”思想,提出“中央人民政府应争取早日制定恢复和发展全国公私经济各主要部门的总计划”,“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例如矿业、钢铁业、动力工业、机器制造业、电器工业和主要化学工业等,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等政策建议。这些提议得到了与会的各民主党派与人民团体的广泛拥护与支持,并最终写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可见,“有计划”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选择,也是中国人民的选择乃至历史的选择。

  (二)国情原因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巩固政权、恢复和发展经济等诸多难题与挑战,更肩负对旧中国经济政治制度加以根本性重构的历史重任。要彻底改变旧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社会主义是唯一正确选择。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选择社会主义也就意味着选择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毛泽东曾指出:“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

  第一,“计划”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首先,计划有利于迅速恢复国内经济秩序。由于连年战乱和国民党政府溃败等因素,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秩序严重混乱。政府通过计划手段直接管理经济,无疑是恢复经济秩序的最有效方式。其次,计划有利于我国独立自主实现工业化。工业资本积累不足是导致我国近现代工业落后的重要原因。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投资需求大、周期长、风险高。依靠市场自发力量根本无法筹足工业所需巨额资本。即便新中国成立前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资本积累率也仅有6%,远低于工业化所需的12% 积累率。计划则可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有效解决工业化所需巨额资本不足的问题。最后,计划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按比例快速协调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地区差异显著、商品经济欠发达的落后国家,制定并执行全局性中长期发展规划,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各项经济发展目标的根本保障。

  第二,“计划”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平稳过渡。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我国主要矛盾业已转化为“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旧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要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主义革命是必然选择。然而,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并不具备立刻开展社会主义革命的充要条件,需要一个过渡时期。在过渡时期,国家通过计划,帮助民族工商业解决资金、原材料、市场等难题,并逐步将民族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体系,从而为后续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计划”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群众生活艰苦。房屋、道路、桥梁、堤坝等生产生活设施损毁严重,人民群众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下。数以百万计退伍军人需要安置,数以千万计困难群众亟待政府救助。在各种物资极度匮乏情况下,人民政府直接掌握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通过计划手段向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无疑是解决人民群众困难最有效的方式。计划分配基本生活资料,能确保每位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

  (三)国际环境原因

  第一,新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面临严重威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美苏为代表的东西两大阵营迅速转入冷战状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我国采取敌视态度,妄图通过外交、经济等手段扼杀新生的红色政权。在政治上,拒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地位,继续支持退守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在经济上,对新中国实施贸易禁运、拒绝开展正常国际贸易。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美国牵头组建的巴黎统筹委员会(以下简称“巴统”),断绝了我国从西方获得战略物资和高科技的可能;在军事上,不断从朝鲜半岛、台湾等多个方向对新中国进行军事威胁。1951年,美日在中国代表不在场的情况下,签订了所谓《旧金山协约》,妄言“台湾地位未定”。

  第二,苏联经济技术援助与计划经济建议。根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等相关规定,苏联自1953年起开始对我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苏联援助的156个项目是我国近现代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外技术资本引进项目,对于全面提升我国现代工业科技水平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在提供经济技术援助的同时,苏联也向我国提出了建立国营企业和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建议。对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新中国,“以苏为师”在当时无疑是最优选择。因而,中国共产党对于苏联的建议高度重视,并原则性表示接受。

  第三,计划经济时期提前到来。面对西方敌对势力的咄咄紧逼与苏联热情友好的援助,中国共产党为保障国家安全和早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势必于1953年提前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对于为什么要提前开展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在亲自修订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一文中给出了答案:“因为我国过去重工业的基础极为薄弱,经济上不能独立,国防不能巩固,帝国主义国家都来欺侮我们,这种痛苦我们中国人民已经受够了。如果现在我们还不能建立重工业,帝国主义是一定还要来欺侮我们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我国独立自主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唯一可行选择。1953年“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全面开启。

  改革开放以来,有人依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伟大成功,就想当然地认为“计划经济搞错了”,“市场经济搞晚了”。这样的观点完全脱离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情。众所周知,国民党政府推行封建性买办性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成功,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爆发的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的危害尚未根除,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优势明显超过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和西方封锁遏制背景下,我国并不具备建立对西方开放的市场经济基本条件。


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取得的重大历史成就


  虽然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相对贫穷和落后,但计划经济并非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而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短短二十几年里,我国不但确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现代国民经济体系,保证了大多数人民群众吃穿基本需要,并成为在国际社会中少数拥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国。一个昔日贫穷落后的国家,发展成了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的,改革开放前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谈到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10年(即1956年至1966年)时也写道:“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期间建设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期间培养和积累起来的。”邓小平指出,前30年在新中国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此期间,“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所以,“这三十年是值得我们回顾的,值得我们总结的”。也有不少海外学者对这一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现代国民经济体系

  第一,国民经济全面快速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国民经济总体保持了较快发展速度。1952—1978年,我国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从1015亿、810亿和589亿,增加到6846亿、5634亿和3010亿,实现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6%、7.7%和6.4%。这一发展速度不但远高于同期世界平均发展水平,也高于同期主要发达国家平均发展水平。需要指出的是,计划经济年代采取的工农业总产值统计方法与今天广泛使用的GDP指数存在较大差异。在GDP指数中占有较大比重的第三产业,在工农业总产值指数中有较大比例未被计入。大量的农田水利建设等劳动也仅少部分纳入工农业总产值统计。因此,当时实际GDP要高于目前我们通过工农业总产值推算得到的统计数字。

  第二,建立了独立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我国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迅速建立起汽车、拖拉机、重型机械、航空航天、半导体、核工业等产业部门,以及一批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矿山、电力等基础设施。至此,我国拥有了世界上除西方发达国家外唯一的较完整工业体系,实现了工业发展的历史性飞跃。在实现工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我国还对原工业产业的空间布局进行了大规模调整。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调整,特别是“三线建设”,使得大量现代工业企业落户内陆省份。这改变了以往我国工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少数大城市的局面,促进了东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三,农业生产显著提高。在农业方面,党和政府通过发挥农村人民公社等集体组织优势,突破了以往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的局限,逐步解决了种子、水利、化肥农药、技术、农机等一系列长期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从1949年到1978年,人均粮食、棉花、油料、猪牛羊肉分别从418斤增加到637斤、1.64斤增加到4.53斤、9.47斤增加到10.91斤、11.9斤增加到17.9斤。从1949年到1974年,我国人口增加了60%,粮食产量增产1.4倍,棉花增产4.7倍。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近8亿的国家保证了人民吃穿基本需要。

  第四,国防高科技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果。新中国成立之初,正值世界第三次科技革命拉开序幕。为紧跟世界科技发展潮流、应对新技术革命挑战,我国制定了《1956年—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对科技领域进行全面系统规划。完成之后,我国又制定了第二个科技发展长远规划,即《1963—1972十年科学技术规划》。科学规划顺利实施使得我国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在“两弹一星”、人工合成牛胰岛素、青蒿素等方面取得了世界级科技成果。这些高科技成果的取得缩小了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的科技差距,极大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如果六十年代以来中国没有原子弹、氢弹,没有发射卫星,中国就不能叫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国际地位。”

  (二)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第一,确立了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1954年《宪法》)规定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举,确保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为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第二,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1949年9月21日,第一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议案,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形式等做出制度性安排。1954年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又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政协的性质、组织、原则等问题。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共同纲领》同时还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在总结前期经验基础上,1952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做出进一步规划。此后,1954年《宪法》又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代表、经济和文化发展建设等方面做出相应安排。1954年《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历史上不平等的民族关系,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民族权利,维护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团结、统一和共同发展。

  第三,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1954年《宪法》规定: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并要求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起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我国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主体地位确立。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在城市主要以“工资制”和在农村主要以“工分制”为代表的按劳分配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至此,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完成了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历史重任。

  (三)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

  第一,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并将文化建设视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首先需要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词》中明确提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次大会通过的1954年《宪法》,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提供了法律保障。面对党内外错综复杂的思想文化现状,毛泽东进一步提出:“无论在党内还是在思想界、文艺界,主要的和占统治地位的,必须力争是香花,是马克思主义。”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共产党一方面不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和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广泛开展对旧思想的批判和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工作。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中的唯一指导地位由此确立。

  第二,产生了大批优秀文化成果。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文化领域坚持“双百”方针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开创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局面、新高潮。思想文化领域工作者自觉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深入生活、深入实际,创作出大批反映人民群众现实生活、讴歌党和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优秀文艺作品。其中代表性的有小说《红岩》、话剧《龙须沟》、电影《创业》、大型革命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等。这些思想性与艺术性高度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赢得了亿万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标志着我国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取得了丰硕成果。

  第三,重塑了人民群众精神面貌。计划经济年代物质生活相对匮乏,但精神生活可谓激情燃烧。中国人民不仅在政治、经济上站起来了,更是在精神上站起来了。社会主义文化广泛传播不但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而且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思想道德觉悟,重塑了一代人的精神风貌。人民群众在创造物质财富同时,也创造着新的精神财富。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铁人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大寨精神”等相继产生,成为那一时期的精神标识。人民群众精神面貌的彻底改变,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持久的精神动力。

  (四)社会民生得到根本改善

  第一,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我国首次建起涵盖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多领域的现代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在城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成为职工社会保障主要供给者。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则由民政部门负责相关社会福利和保障。在农村,农民社会保障主要依托农村集体,集中体现为“五保户”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当时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抵抗自然灾害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人民健康水平和文化素质显著提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条件改善,我国人民身体素质极大提高。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建立了县、区(社)、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往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血吸虫、鼠疫、伤寒、梅毒等流行病基本消灭。全国人口死亡率从1949年的20‰下降到1976年的6.3‰。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到1980年的68岁(在总人口猛增的情况下人均预期寿命提高33岁,名列全球首位)。在身体健康素质普遍提高的同时,人民文化教育素质也得到大幅提升。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文盲、半文盲率高达80%以上。儿童入学率20%,高校学生15.5万,1979年全国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小学在校生已达20794万人,比解放初增长7.7倍,其中中等学校增长46.5倍,小学增长5倍。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文化教育素质。

  第三,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在旧中国,抢劫、盗窃、买卖人口、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是长期危害社会和人民生活的毒瘤。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于各种社会丑恶现象采取高压态势,依靠人民群众打掉了一大批长期欺压人民群众的黑恶势力。同时,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种丑恶现象的经济社会基础被铲除。至此,以往历代都无法解决的各种丑恶问题得到彻底清除。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得到根本扭转,给人民群众带来空前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国际地位大幅提升

  第一,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得到坚决维护。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政府立即宣布废除以往旧中国与列强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对于侵犯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我国均给予了强有力回击。我国先后取得抗美援朝、中印和中苏自卫反击战胜利,赢得了西藏与新疆等地区平叛与反分裂斗争胜利。这维护了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赢得了稳定的周边环境。

  第二,赢得第三世界国家广泛赞誉和支持。新中国积极支持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亚非拉民族民主解放运动。在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日后国际社会处理国与国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卓越表现,赢得了国际社会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广泛赞誉,被公认为第三世界的领袖。在广大第三世界国家支持下,1971年我国以压倒性优势恢复了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取得了外交上的重大胜利。

  第三,打破西方遏制策略,开创外交新局面。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上升,西方不得不改变以往孤立、遏制策略。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1979年中美建立外交关系。此前,法国、日本等西方国家也相继与我国建立起外交关系。我国充分利用与西方国家关系趋于缓和这一有利时机,迅速实施“四三方案”,先后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总额达到51亿美元的先进技术和成套设备,极大提高了我国工业技术装备水平。我国外交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不但打破了西方对我国的遏制策略,而且为我国后继改革开放和祖国完全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外交基础。

  第四,计划经济时期苦短利长。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人民生活普遍相对困难,温饱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也成为计划经济时期被污名化的一个重要理由。对此,周恩来早在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曾明确指出:“重工业需要的资金比较多,建设时间比较长,赢利比较慢,产品大部分不能直接供给人民的消费,因此在国家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的期间,虽然轻工业和农业也将有相应的发展,人民还是不能不暂时忍受生活上的某些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究竟是忍受某些暂时的困难和不便,换取长远的繁荣幸福好呢,还是因为贪图眼前的小利,结果永远不能摆脱贫困和落后好呢?我们相信,大家一定会认为第一个主意好,第二个主意不好。”事实表明,正是人民群众暂时的牺牲与付出,使我国彻底摆脱了“落后挨打”“贫困陷阱”,实现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转折。


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重大历史意义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有其优势,但亦有其失误和不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不断推进,计划经济体制的官僚主义和日益僵化等问题日渐显现。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到来。此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已“功成身退”,但计划经济时期取得的成就,依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挥着重要影响。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开创的,但也是在新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行了20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因而,那种将“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理论准备

  第一,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伟大命题。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他说:“我国不但在民主革命过程中有自己的许多特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带有自己的许多特点,而且在将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还会继续存在自己的许多特点。”毛泽东不但提出建设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目标,更指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即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有机结合,以《论十大关系》等为代表,找出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在继承了毛泽东“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

  第二,提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直接来源。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及时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经验与教训,形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是毛泽东思想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宝贵精神财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产生提供了直接理论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在继承了毛泽东思想,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发展、完善起来的。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结合”与“第二次飞跃”提供了理论准备。

  第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仍然存在矛盾,而且正是这种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1956年《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否则,社会的发展就将停止下来,社会就不可能再前进了。”毛泽东又将社会主义矛盾进一步划分为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并指出正确处理矛盾是社会主义政治生活的主体。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为我国改革开放提供了马克思主义学理支撑。

  (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物质基础

  第一,奠定现代工业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业建设具有很强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独立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极大提高了我国生产力水平。纵横交错的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能源、资源基地等基础设施,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物质保障。对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期间建设起来的。”当时建设的部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后来的改组改制中,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改造等途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主体,并为非公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关键性和决定性的大量支持。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转型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导力量。

  第二,奠定现代农业的基础。农业合作化改造使得农村土地由私人所有转变为集体所有,奠定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奠定了制度保障。计划经济时期在农业、农村基本建设的投入,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农业连续获得稳产、高产打下良好基础,确保了我国农业安全、粮食安全和经济稳定。特别是当时修建的八万座左右的水库,直至今天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支持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当时建立起来的农机站、植保站等服务体系,为改革开放后农民科学种田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知识型农民,为全面振兴农业、农村提供了人才保障。

  第三,奠定现代科学技术产业基础。计划经济时期培育和发展起来的现代科技产业和科研队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和发展奠定了牢固基础和人才保证。在此基础上,我国于1986年3月推出了首个高科技发展规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纲要》,即“863”计划。在“863计划”等高科技政策引领下,我国陆续取得了超级计算机、北斗、天宫一号、新型核反应堆等高科技成就。这离不开计划经济时期奠定的科技基础、产业基础和科研队伍。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不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而且为国家经济、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制度基础

  第一,奠定根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正是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国在民族复兴道路上才得以不断取得伟大成就。

  第二,奠定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视协商民主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重要指导性文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进一步巩固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我国于1984年5月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对民族区域自治作了全面、具体的制度性规范。200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中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的表述,修改为“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此同时,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先后制定了30多件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各民族共同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第三,奠定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继承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和按劳分配原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原则。虽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我国不再实行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仍应占据主体地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产权和分配制度,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又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虽然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也曾有过曲折、甚至是严重挫折,但不能因此就将这一时期贬得一无是处。对计划经济时期的全盘否定,无异于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全盘否定,必然导致严重的经济政治后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前后两个时期不能互相否定的思想是极其客观的,也是一种认识上的拨乱反正。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指导下,我国取得了改革前后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重大成就’‘两个经济奇迹’。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强调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是‘持续走向繁荣富强’!”其实,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从根本上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辩证关系作了总体评价,他指出:“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自己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今天,我们需要在新的历史高度,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相互关系的重要论述,从而把两个时期的优势和长处结合起来,消除其失误和弊端,取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