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目标看共同富裕的内涵
从经济制度层面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义之一,应该能够在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历史过程中助推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和类型的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服务于、服从于并以社会主义为目的的市场经济。如果说社会主义的本质趋向是公平(当然也同时追求整体效率)——全体劳动人民基于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而当家作主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等,市场经济的本质趋向就是效率(当然也同时追求市场公平)——通过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高效率地创造和获取财富,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呈现为讲求公平的效率与讲求效率的公平的辩证统一,“公平与效率具有正相关联系,二者呈现此长彼长、此消彼消的正反同向变动的叫促关系和互补性”。在实践上可表现为效率为了公平、服从公平、促进公平,这也符合邓小平关于先富和共富关系的论述,部分先富就是讲求效率的结果,而其目的只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即共同富裕;否则,只求效率和先富,共同富裕就是乌托邦。为此,必须克服关于共富的错误观念,比如:“只把共同富裕视为最终目标而非日趋推进过程,将共同富裕变成夸夸其谈而不付出实际行动,日行跬步、先搞贫富悬殊再搞共同富裕,以先富带动后富为借口大搞贫富分化,贫富差距越大越有利于发展,只需提高中低收入而无需调整超级富豪收入,政府不用调控私有化竞争导致的巨大的贫富差距以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企事业和公务单位三大阶层财富和收入无需协调平衡等”,这些都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心”。因此,新时代的共同富裕一定是以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和根本制度驾驭市场经济,使之为最广大劳动人民的美好生活而高效创造财富的共同富裕。
总之,共同富裕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它具有全时空性、全方位性、全民性和全过程性。从定性看它是消除绝对贫困之后并超越温饱和小康的充足与丰裕,从定量看是全国范围内基尼系数、家庭收入和家庭净资产的五等份或十等份的倍数均应低于资本主义国家,从时间看是全国人民虽起点不同或有时差但几乎同时走向不同程度的富裕,从空间看是各阶层、地区、城乡、行业等财富和收入差距加速缩小,从社保看是基础性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安全等民生服务公益化、均等化和趋向免费化。这些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社会状态标志。
三、新时代推动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在大体搞清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概念逻辑以后,我们再来深入探究推动共同富裕几个主要问题的理论逻辑关系。这里大致从主导逻辑和辅补逻辑以及勤劳与致富的关系三个方面予以简单论述。
1、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共同富裕的内在主导性或决定性逻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如果确认共同富裕的核心是分配问题,那么就该承认,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共同性,只有所有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所有人才能共同占有劳动产品,即共同享有他们共同创造的财富,实现共同富裕。历史表明,作为结果性的财富占有根本上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占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产权)直接决定财富占有权(或剩余索取权),也就是生产决定分配。因此,这里的逻辑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共同劳动——按劳分配——共同富裕。当然,这是所谓初次分配之主体方式的理论逻辑,初次分配在分配过程及其体系中具有原发性、根源性和决定性,但如果初次分配不能落实按劳分配,共同富裕便会成为空中楼阁。马克思这样讲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这里“这样的”分配当然是指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资本家得到剩余价值而工人只得到自身劳动力的价值即工资。紧接着他说:“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那么这种分配是什么呢?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这封信里详细论述了一种叫做“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马克思由此批评了庸俗社会主义观点,即“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并认为这是在已经科学地发现分配和社会主义的本质时的一种“开倒车”。因此,在科学社会主义实践百余年后的今天,特别是正反两方面历史已经证明,“共同富裕是脱离不了按劳分配这一主体的”,还有人在脱离生产方式、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分配方式的性质而抽象地谈论分配公平或共同富裕问题,应该说是缺乏马克思主义和历史常识的。显然,这个逻辑表明,不断巩固和壮大劳动人民生产资料公有制、不断扩大按劳分配制度对劳动者的受益覆盖面,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
2、国家调节和慈善捐赠:共同富裕的外部辅助性和补偿性逻辑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存在前述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逻辑,而且还存在占比国民经济较大的非公经济和按资分配的逻辑。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社会主义社会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某些举措均可借鉴。但必须明白,“社会民主主义”的北欧诸国调节财富分配、消解极化现象的做法,大都是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税收而实现财富的二次分配,从而缩小贫富差距,缓和阶级矛盾;同时倡导富豪们设立公益慈善基金(比如美国通过免税等激励),将部分财富用以所谓的公益慈善事业(或称“第三次分配”),从而使一些弱势群体得到救助,有富豪甚至宣布死后“裸捐”。但目前看,没有事实表明,“社会民主主义”的福利保障制度或发达的公益慈善事业能够真正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及北欧“社会民主主义”诸国,加上近两年新冠疫情的重创,其债务骤增、赤字庞大、贫富悬殊所造成的阶级矛盾、民族争斗、宗教冲突等,更是对其所谓发达的福利保障及慈善体系形成绝大的嘲讽和否定。这说明,当初次分配遵循私人资本逻辑必然造成两极分化时,再通过一般所说的二次分配也只能是缓解而已,至于第三次分配更是杯水车薪、微不足道。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强化二次、三次分配没有积极价值。社会主义国家通过政府利率、价格、税收等宏观调控政策,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以及通过中华儒商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扬,倡导“先富者”富而思源、富而感恩、回馈社会、回报人民,积极担负社会责任,向“后富”地区投资生产、转移财富、支持公益、做好慈善等,践行“先富带帮后富”,这总归是充分利用市场资源,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当然是非常值得鼓励和倡导的。至少我们的民营企业家们应该有中华儒商的民本情怀和德为财本的伦理素养,并学习效仿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同时也是优秀企业家的罗伯特·欧文为工人阶级谋利益的精神;在现实中,应倡导企业家们像福耀老总曹德旺、华为总裁任正非、鸿星尔克董事长吴荣照等那样,不做金融资本玩家,致力于制造实业,并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助力国强民富的使命感。但总体上,国家主导的再分配只能作为共富的辅助性手段,富人阶层的慈善捐赠等只能作为补偿性手段。
3、勤劳何以致富:一个不能忽视的逻辑关系
勤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五千年灿烂文明无不是无数中华儿女、炎黄子孙奉献智慧、自强勤劳的结果。勤劳致富是我们不遗余力所倡导的正向价值观,也是一种朴素的财富真理。但问题在于,任何劳动者的勤劳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而也受到这些条件的制约,这些条件的核心是生产关系及其所有制基础和性质。我们知道,在几千年的私有制社会里,无论劳动人民如何勤劳,也的确创造了无限丰富的物质财富,支撑了人类社会的正常存在和持续发展,但通过勤劳致富的人及其事例,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却非常罕见,原因何在?事实上,勤劳能否致富,并不取决于勤劳本身,也不取决于勤劳者的智慧和能力,而取决于勤劳者所生活其中的社会历史条件;勤劳与致富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私有制的人类文明史的常态倒是,越勤劳越贫穷。
看看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克思《资本论》对19世纪英国和欧洲雇佣工人勤劳和生存状况的描述,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生产了宫殿,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棚舍。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再看看19世纪80年代法国工人领袖拉法格的《懒惰权》(又译为《悠闲权》),就知道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所倡导的勤劳本质上就是让雇佣工人世世代代做奴隶,是一种“你勤劳我致富”的资产阶级剥削逻辑。拉法格甚至热情地讴歌劳动人民“懒惰”的需求和渴望:“工人阶级应从心底拔除统治他的并且使其本性退化的罪恶,以惊人的力量崛起,……制定一条铁律,禁止任何人每天工作三小时以上,地球,古老的地球,会因欢乐而颤抖,感到一个新的天地在腾起!”经过广大劳动人民的长期斗争和科技的大发展,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和民生状况有所改善,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上述制度弊端及其恶果,因而波及约80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普遍提出要消除“1%与99%”贫富对立。
显然,勤劳致富的前提是,劳动者自己掌握生产资料并能得到一切相应的回报。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小生产的小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本身就是私有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这时他越勤劳就会越富裕,这具有比较直观的线性因果关系。另一种情况是在大生产基础上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时劳动者联合为一个劳动集体,共同掌握生产资料,分工协作、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劳动产品,即按照劳动贡献大小进行消费品的分配(按劳分配),或者按照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进行分配(按需分配),这样都会达到虽有差异但基本相近的共同富裕。前一种情况在我国非公经济中还有一定存在,即个体经济,他们基本上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来实现自己生活的富足。而非公经济中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是有着资本主义性质的私有经济,按照历史规律,当然也难逃马克思所论证过的劳动者越勤劳越相对贫困的悖论。这大概也可视为近30余年我国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深层次原因吧!因此,要想实现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勤劳致富,那就只有一条铁律——基于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社会主义共同劳动、共同享有的共富之路,亦即只有公有制基础上的勤劳才能全民致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的根本原因。质言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共富逻辑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
历史逻辑是探析共产党人追求共同富裕的历史过程和认识过程。或许可以说,共同富裕是我们观察170多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100年中国共产党史乃至500多年社会主义史的一个新视角。
1、社会主义思想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价值追求
我们知道,在过去几千年的私有制社会里,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最令人痛不欲生的现象,就是“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富者广厦万间而贫者无立锥之地”“朱门酒肉臭而路有冻死骨”这种违背人情天道的境况!这就是古今中外多少仁人志士所着力改变的人间惨状,期盼着人类大多数成员所创造的财富和文明能够使他们平等共享。这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现实渊源——一个与现实根本对立的美好愿望。纵观历史,无论是空想共产主义产生之前的奴隶、农民或农奴起义,亦或被宗教界描述为理想天国的伊甸园、极乐净土,都针对当时的极化现象而高呼平等、共享的口号一路走来;空想社会主义者也都向往着公有制、人人劳动、人人享有的美好“乌托邦”。笔者曾经论证,私有制社会的基本矛盾造成一个颠倒了的理想世界:“现实的私有制社会倒逼出一种想象中的公有制社会;现实的阶级剥削和压迫催生出一种思想上的消除了一切剥削和压迫的无阶级社会;现实的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映射出一种哈哈镜般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共享一切社会财富的美好状态”。
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时候,已经可以从飞速发展的社会化大生产中越来越看得清这种共同富裕的前景了——“正是由于这种工业革命,人的劳动生产力才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以致在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创造了这样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实行明智分工的条件下,不仅生产的东西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足的储备,而且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并加以进一步发展。”“只有通过大工业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极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劳动无例外地分配给一切社会成员,从而把每个人的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够的自由时间来参加社会的公共事务——理论的和实际的公共事务。”显然,这个理想世界正是我们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为之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是私有制社会的彻底颠倒,是劳动异化的彻底扬弃和人性的彻底复归。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工人阶级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目的正在于砸碎那个异化的奴役劳动的锁链,而获得自己所创造的整个世界——共享自己的勤劳所得;以至于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事实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奔向共同富裕的有益探索。显然,共同富裕是劳动人民在社会主义理想社会的一种为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的阶段性生存状态,实际上包含着与它前后关联的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及共享文明、幸福和自由。从这意义上可以说,一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就是全世界劳动人民追求共同富裕的历史。
2、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共同富裕的艰辛探索
在国际共运史上,可为典范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摆脱了绝对贫困,实现了全面小康,从而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以至于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提出一个15-30年的中长期奋斗目标,一个包含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全面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目标。早有学者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领导中国人民持续走向共同富裕的奋斗史,现在看确有道理。
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的28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结果就是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国家独立、民族振兴和人民解放,为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经济政治制度。建国伊始,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比现在大为发展,大为富、大为强。现在,我国又不富,也不强,还是一个很穷的国家。……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他接着豪迈宣告:“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不是什么今天不晓得明天的事。”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明确指出:通过合作社将农民群众联合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事实证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用了一代人多点的时间,在曲折的探索中使中国在极低收入的条件下实现了举世公认的比较公平、相对较高的人类发展水平,从而为中国继续走向共富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创造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继承中华文化“小康”“大同”理想的精华,凸显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理念。他指出:“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他还提出了实现共富的两步路线图,第一步让一部分人或地区先富起来,第二步先富带后富达到共同富裕。他把共同富裕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范畴,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且多次从反面强调共同富裕的极端重要性,“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可见小平同志看待共同富裕问题的历史高度,以及共同富裕在邓小平理论中具有何等重要的地位!他还前瞻性地提出了解决共同富裕问题的时间表,设想上世纪末在达到小康时,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胡锦涛同志也指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他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就内含着对共同富裕的深刻诉求,有学者甚至把科学发展观看成是中国共产党的“共富发展观”,意味着开始不可逆转地落实邓小平关于实现共富的第二代发展战略。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里重申“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要“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协调、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并“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举措”。可以说,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小康,为我们今后实质性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