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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国企垄断利大于弊,在某些领域的垄断有利于对外竞争 美欧已倡导30年

2018-06-16 来源:2015-03-08 15:2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程恩富在参加中国经济网访谈节目时表示,国有企业在中国的垄断是利大于弊的,他表示并不反对某些领域由一个国有企业来控制这个部门。在反垄断法方面,程恩富认为反垄断重点不是反生产经营集中度,而是反垄断行为,比如说捆绑销售、价格垄断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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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表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当中,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在某些亏损、不适合的领域要适当退出或者减少股份,但应当是少量的,总的来说还是要发展。“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资本,它要不要去垄断一些重要部门,我认为是明确的,是应当垄断的,我们并不反对某些领域它一个企业来控制这个部门。”

  程恩富表示,垄断有利有弊,要看是要国有企业垄断,还是要私人经济垄断,在中国应当是利大于弊。

  首先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垄断对国民经济、国计民生也有有利的一面,国有经济如果管理得当的话,它是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它的利润是可以拿来改善民生的。

  他指出,现代市场经济已经不是完全自由竞争时代,都是垄断竞争经济,虽然是有大量的中小企业,但肯定是大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支柱作用。

  程恩富认为,过去那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看法是错的,一二十年前曾经把当时的飞机、民航分的很小,现在又把他们合并成一些大的公司,这个实际上就是走了一些弯路。

  其次,他认为国有企业的垄断也有利于对外竞争。

  他在对比了发达经济体的情况后指出,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实际上也都是垄断的,美日等发达国家也都是大企业主导经济的发展,美国的微软和日本的柯达都是这种企业的代表。

  “你去看有的企业它是世界第五大、第三大,它还要合并,合并成为世界第一,因为这个对于技术创新,对于经营和广告交易费用都是有利的。”程恩富说,从80年代开始,欧美国家都一致认为要做大企业,要有大企业来垄断该国的经济,并且参与国际竞争,进行了好几次大的并购。“你看我们现在进入世界五百强的,那么越来越多的它都是大企业进去,对吧?所以你如果都是来分散的话,那么对技术创新这个是极为不利的。”

  在反垄断法方面,程恩富认为反垄断重点不是反生产经营集中度,而是反垄断行为,比如说捆绑销售、价格垄断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