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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邓小平经济理论的八大辩证思维

2018-06-15 来源: 作者:程恩富

一代伟人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改革开放有一系列重要设计和论述,全面准确地把握这些辩证观点,能逐步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积极推进当前的各项经济工作。

    一、既强调推进市场经济,又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1]这就从总体上消除了将二者截然对立的各种择一说法,有助于继续进行波澜壮阔的市场社会主义的多种科学试验。

    综观中外近现代经济学说的演进,可以看到一种长期支配世界经济运动的思潮,即认为市场经济只能与资产私有制相容,资产公有制只能与计划经济相容。我国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这一教条。邓小平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他多次重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由邓小平所开创的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大大推进了奥斯卡.兰格“计划模拟市场机制”的理论,也推进了前南斯拉夫“半市场社会主义”的先行模式,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水平和人的素质及管理能力决定了纯粹的计划经济难以行得通,而只能和必然选择市场经济模式。

    诚然,我们也深刻地领悟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是为了满足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因而通过市场(与计划有机结合)来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任务,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原则并不矛盾,二者是相互促进的。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新型的市场经济转变,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及其制度的自我调整与完善,以便在更大的程度上适应生产力大发展的需要。据此,邓小平精辟地阐述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道路。他说:“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现在我们搞经济改革,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年青一代尤其要懂得这一点。”

    总之,改革中要继续坚定地走邓小平指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不断地调整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及其派生制度。试图重蹈原苏东国家放弃社会主义制度的复辙是不会有好绩效的。试图用市场经济的共性来否定其特性,以抽象的“社会公正”观念来描述社会主义本质,进而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科学用语,也是片面的。市场与社会主义的日益亲和(美国经济学家罗默和巴德汉均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可行的),将克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弊端,并成为高于它的先进社会经济形态,而不是所谓“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主义”。[2]

    二、既强调发展各种非公有制的成份,又强调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认为“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这就清楚地规定了主体与补充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有助于继续围绕发展生产力和加强公有制而不断调整结构。

    依邓小平之见,“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他还特别说明,“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

    邓小平主张实行“主体-补充”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是极为重要的。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公有制主体型市场经济模式,而不是私有制主体型市场经济模式。这就是说,在迈向市场经济的改革中,决不放弃含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及合作经济在内的公有制主体地位,而是要将公有产权与市场经济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实现一种以公有法人型联合劳动为基础的“市场社会主义”。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鼓励个体、私营和外资等其他经济成份的适度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及初级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一定要占大多数或优势,国有经济一定要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并体现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所谓主导,是指国有经济占一定数量比例基础上的功能、作用和地位。它要通过所占资本比例、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和就业人数比例来体现(英国学者帕里斯曾指出),并具体表现为基础产业服务功能、支柱产业构筑功能、流通领域调节功能、科学技术示范功能、社会整体创利功能和产权变迁导向功能。所谓主体,是指公有经济具有一定功能、作用和地位基础上的数量比例。主体涵盖主导。如果国有经济占的比重太小,便不能充分施展其主导作用;如果公有经济占的比重较小,便不能保持其主体地位。从已显露的现实演变趋势来看,现阶段社会所有制结构以大体稳定在“34111的比例为宜,即国有经济占30%,集体经济占40%,个体经济占10%,私营经济占10%,外资经济占10%,可称为“34111模式”,即“虎头、熊腰、蛇尾模式”。

    因此,把公有制贬为纯粹是可用可不用的经济手段,主张国有经济缩减到西方国家所占的比重,全部退出一般加工业、零售批发业、旅游业和服务业等竞争性较强的产业部门;或者主张国有制不能与股份制相融合,应完全放弃所有股份制企业的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控股权等等,都是不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本质的悲观思维,不利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及实行“主体-补充”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我们应当在不断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有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基本制度结构。

    三、既强调市场的重要性,又强调计划的优越性,主张“计划和市场都得要”。这就在根本上明确了需建立国家(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双重调节机制,有助于继续视实际情况而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和计划手段。

    市场与计划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经济矛盾之一。从邓小平关于经济运行或经济调节的很多言论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其辩证思想的真正特点在于:一是自我发展,从赞成“计划经济为主,结合市场经济”,到肯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又演变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再发展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最后赞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南方谈话后赞成该提法时有否论及“宏观调控”和“计划”,尚未公开发表,不宜评论);二是概念同一,在泛指的意义上,将计划与市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三组范畴等同使用,并视其为非制度本质的经济手段或经济方法;三是有机结合,始终如一地强调计划、计划调节、计划经济应同市场、市场调节、市场经济有效地相结合,视目标和时点的不同而灵活地配组。

    可见,针对我国以往高度集权式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邓小平主张“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其核心思想是强调计划与市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并非主张实行单纯的市场调节或市场经济。根据邓小平的思想精髓和我国转型期的经济实况,当前那种反对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的灵活搭配运用,那种主张政府的作用仅限于“守夜人”,那种只认定市场调节的基础地位而放弃国家调节的主导地位(学术界有称日本和韩国为“政府主导型”的描述),那种建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如美国弗里德曼和产权学派张五常教授曾作此建议)等等观点,实质上都是国际自由主义保守思潮的某种反映,是偏离经济国际化和社会化本质趋势的。

    四、既强调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又强调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出“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这就清晰地勾画了现阶段的基本分配格局,有助于继续调整公平与效率不协调的分配机制。

    邓小平主张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先富-共富”的社会分配结构。在他的设想中,“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他强调“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认为“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就是说,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不会产生资产阶级,因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当然分配中还会有差别,但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

    邓小平主张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不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他突出地提到“两个如果”:“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他曾说:“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他重申“我们大陆坚持社会主义,不走资本主义的邪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又说:“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他总结性地谈道:“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现阶段,我们必须遵循邓小平把“两个如果”作为衡量改革成败标志的思想,并与“三个有利于”的思想结合起来(经济学家吴易风和胡钧教授亦曾提出),克服脱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制度基础来谈共同富裕的倾向,破除片面的生产力观和“厚黑生产力论”,继续促进“先富-共富”这一“非均衡-均衡”变动的有序发展,坚决预防新生资产阶级和两极分化的形成。政府要在分配领域运用工资、奖金、税收、公共福利、社会保障等手段和机制,事先主动防止某些分配不公的产生,事后积极纠正某些分配不公的现象,使个人之间、单位之间、产业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群体之间、阶层(阶级)之间及各自内部的分配差距日趋合理化,并确保按劳分配的主体格局。

    五、既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又强调效益和质量,指出“不是鼓励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还是要扎扎实实,讲究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这就客观地摆正了速度、效益与质量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继续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之一。对于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尤为重要。改革前30年,尽管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多,初步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社会生产、综合国力和生活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人口激增、体制弊端和政策失误等多种缘故(对外援助和备战开支也较多),使生产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迅速增长的需要,因而“发展”或“高速发展”就成为改革以来的硬道理和政策体系的轴心。邓小平曾先后从确保“翻两番”,经济波浪式前进和上台阶,国家政治和人民生活稳定,避免经济相对滑坡或落后,借鉴日本等国际经验,充分利用和平时间和国际斗争等几个层面,揭示为何要把“发展”作为硬道理。

    另一方面,速度、效益、质量和结构是紧密关联的几个核心问题。正确处理和安排这些主要经济关系,我国经济建设的历史上有许多宝贵的经验教训。邓小平在强调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也阐述了效益、质量和结构的重要性,提出要持续、稳定和协调的发展。他突出如下几个观点:首先,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不能蛮干,注意理顺各种经济关系;其次,要首先抓好管理和质量,讲求效益;再次,要持续、稳定和协调地发展,不要不切实际的高速度;最后,要突出战略重点,调整产业结构。简言之,“要采取有力的步骤,使我们的发展能够持续、有后劲。”

    依上所述,正确地系统掌握邓小平关于速度与效益等关系的辩证思想,就要记住他所希望的“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的阶段”的教导,反对“增长就是一切”而不惜重损自然和社会的环境,或片面追求有缺陷的国民生产总值指标(萨缪尔森主张用调整后的“经济净福利”的指标来替代国民生产总值),或维持以数量扩张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或单纯以引进外资数量多少论政绩等一些错误观点和做法,从而确立可持续发展及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观念,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素质和效益,尽快实现以高科技和高管理为主的集约型增长方式,并在高效益和高结构的基础上保持高速度。[3]   

    六、既强调充分调动基层、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又强调中央要有权威即中央说话能够算数,提出“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这就正确地廓清了不合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各种自由主义模糊观念,有助于继续促进企业与政府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利界定和角色转型。

    邓小平赞成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来调动农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促进农业的产业化进程;提出“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张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权力,让地方有更多的自主权;指出要在改革开放中搞活银行等经济部门。同时,邓小平又说:“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我们要定一个方针,就是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深化改革。”他强调“该集中的要集中”,“中央必须保证某些集中”,“中央如果不掌握一定数额的资金,好多应该办的地方无力办的大事情,就办不了,一些关键性的只能由中央投资的项目会受到影响”。概言之,邓小平认为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

    遵照邓小平的辩证思想,我们既要建立计划、金融和财政为核心的国家宏观调控系统,维护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基层、地方和部门必要的权力,形成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在存有个人选择、法人选择、市场选择和社会选择的复杂条件下,中央要学会在“博弈”中(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一种博弈)完善各项政策和机制,树立应有的领导权威。参考我国历史上成功的经验及日本、德国和韩国等“跳跃式”发展的做法,有必要在廉洁廉价和科学管理的前提下确立“小而强的政府”主导地位或主脑地位(萨缪尔森认为市场没有心脏和大脑),建立强市场和强政府的“双强”格局,使国家的经济职能和作用略大于资本主义国家。[4]这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相对落后的社会,要迅速赶超最发达的西方国家;中国是一个经济转型的社会,要尽快实现向市场体制的有序过渡;中国是一个公有主体的社会,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功能。为了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更好地施展国家的权威作用,目前需要加快调整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彻底解决政资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和党政不分。

    七、既强调积极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及对外开放,又强调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主张“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这就科学地阐明了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基本方针,有助于继续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

    在邓小平看来,“要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我国的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政策,是一项长期持久的政策。”他主张兴办经济特区和开发区,主张向发达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都开放,主张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主张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与此同时,邓小平指出“要继续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前提下,执行一系列已定的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归根到底,我们的建设方针还是毛主席过去制定的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

    在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坚定不移地实行邓小平关于“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和“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及整个对外开放路线,努力把对外开放提高到新的水平。其中包括要精心调控引进技术和资本的战略与策略,增强自主创新的程度。这主要是指:引进技术应以软件为主,硬件为辅;引进设备应以关键性单项设备为主,成套设备为辅;利用外资应逐步以借贷资本为主,直接投资为辅;引进技术和设备应同时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吸收与创新相结合;加强谈判、商检和征税等方面的管理,消除外商的种种不法行为;防止国际资本在某些部门形成垄断,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坚决以放开的市场换取高新技术,促使外商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导向。那种不顾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不讲究引进的微观和宏观效益,单纯以引进外资数量和开放项目多少论政绩的思潮与行为,是对外开放素质不高和国民经济管理不佳的表现。[5]如果说这在开放初期难以避免,那么现在必须引以为戒,积极纠正。

    第八,既强调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又强调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指出“要有中国的特色”,“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就择优地限定了只学习外国先进的合理的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文明成果,有助于继续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

    邓小平多次提出:“资本主义已经有了几百年历史,各国人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发展的科学和技术,所积累的各种有益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我们必须继承和学习的。”“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不过,邓小平也指出:“改革开放必须从各国自己的条件出发。每个国家的基础不同,历史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左邻右舍不同,还有其他许多不同。别人的经验可以参考,但是不能照搬。”“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更不能丢掉我们制度的优越性。”他强调“我们决不学习和引进资本主义制度,决不学习和引进各种丑恶颓废的东西。”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旗帜,我们就必须在通晓中外历史和现状的前提下探索发展生产力的新路子,重构生产关系的新体制,制定上层建筑的新法规,确立意识形态的新观念。一切背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经济规定性,背离社会主义的经济伦理观,背离基本国情和人民意愿的种种言行,尽管也以“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的面貌出现,但都不真正合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应当在继续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日本东京大学伊藤诚教授认为前苏东国家的悲剧是西方新自由主义的失败[6])和思想僵化的基础上,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原载《经济学动态》1998年第1期)


[1]由于本文所引邓小平言论甚多,不便一一标明出处,但均出自《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和第三卷。

[2]程恩富:《西方产权理论评析——兼论中国企业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

[3]张薰华:《生产力与经济规律》,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4]程恩富主编:《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

[5]高鸿业、吴易风、杨德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西方经济学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

[6]伊藤诚:《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年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