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在改革中间已经形成了不同的关于改革目标的一些思路,而且这些思路也有一定的经济学基础,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派或流派,但是已经具有一定的雏形状态。在我看来,主要有这样几种思路和流派:
1.原生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潮,简称“原马派”。原来我是用“传统或老马克思主义学派”,后来有同志有些意见,认为这好像有点贬义。其实我的原意不是贬义,而是说这一派中年龄大的学者比较多,他们都七、八十岁了,甚至九十岁了,你再叫他创新,他们已经没有这个精力了,而且退职的学者相对多一些。这一部分应当说还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但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上可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多一些,创新的少一些,批评比较尖锐。比如说,对于股份制是不是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些同志可能有一些异议。在改革中间,这一派的影响相对较小。
2.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潮,简称“新马派”。“新马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中国社科院的学部委员刘国光教授、杨圣明教授、于祖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卫兴华教授,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顾海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副校长林岗教授等等。我也是“新马派”之一。“新马派”内部在某些问题上也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比如说,我认为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商品,工资——就是公有制范围内的工资也是劳动力价格或价值的转化形式。这一观点,卫兴华教授就不赞成。我们有些分歧,但在很多核心问题上的观点是一致的,否则就不能归结为一个流派了。
这个流派,我想详细介绍一下。中国的改革,按照小平同志的意见以及中央一系列文件、领导人的讲话,应当说还是在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这个大框架内的变革。这种经济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表现在经济制度上,我把它概括为“四主型”经济制度。
(1)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制度。这始终是中央文件上的一句话,但对于它的内涵,可能不同的学理论研究程恩富改革、开放和发展的不同思路与流派者还有不同的理解。
这一制度本身就包含着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阶段,肯定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用中共十五大报告的话来说,就是“既要有量的优势,也要有质的优势”,所以它是质量统一观。在表述上,我们和有的论著有个区别,他们说“在社会总资产中要占多数”,而我们认为不仅在社会总资产,而且要在经营性资产中占多数。为什么?这里面有区别。如果你说“在社会总资产中要占多数”,那老实说美国也是社会主义了。美国的那些战略武器、部队、办公大楼、地下资产等全是国有的。我们讲的是经济关系,经济关系主要是表现在经营性资产上。所以,“公有制占主体、占多数”应当表现在资本的比例上,如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外资资本、个体资本,在这些资本的比例上应该是国有和集体加起来占多数。没有一定的量就没有一定的质。第二,“公有制占主体、占多数”应该表现在就业的人数及其结构上。如果大部分人都是在中外私有制的企业里面劳动,那就说明多数人的劳动还是属于雇佣劳动,而不是一种自主的联合劳动。“公有制占主体、占多数”还要表现在对GDP的贡献、税收上等等。有些论著想架空“公有制为主体”,以为只要共产党领导,公有制是否占主体不妨碍社会性质,这显然是违反经济学常识的。
另一层意思是:要发展中外私有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积极地发展中外私有制,个体的、私营的、外资的,以及各种私有制的混合经济。混合经济是先要一个基本形态,然后才是混合。我们主张,既然是“公有制为主体”——按照官方文件也是这样,那私有制就应当为辅体,所以我强调建立一个“主体—辅体”的所有制结构,这个所有制结构是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现在提到和谐社会的标志时,有六条等等,可没有一条说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什么,特别是所有制基础是什么?我认为这是理论的不足之处。为什么和谐社会要有所有制基础呢?因为经济是决定政治、文化、艺术、思想等其他东西的一个基础性东西,而整个经济制度、经济关系、经济基础里面,所有制是首要的一类。这一点不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这样认为的,而且西方经济学也是这样认为的;不仅共产党是这样认为的,而且资产阶级政党也是这样认为的。这就是苏东剧变以后,为什么他们第一个步骤就要颁布私有化法律的原因。因为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的统治基础就是私有制。所以,我们对人类有史以来的基本事实、马克思揭示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可是,这一点可能不适当地被淡化了,过分地强调政治、权力。有些同志善良地以为,只要共产党领导,似乎我们的整个所有制结构都像温州地区那样也没问题。显然东西方经济学都不会认可的。我们可以用社会主义混合经济这个词,混合经济既可以是所有制问题上的混合经济,也可以是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相结合的一种混合经济。但社会主义混合经济应当是公有制占主体的混合经济,不是没有界限了,没有类型了。
到底是公有制效率高,还是私有制效率高?去年有位师从美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大卫·科兹教授的中国留学生朱安东回国到清华大学任教,他的博士论文利用世界银行等西方相关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得出一个结论,即企业的效率主要不是和资本结构相联系(超产权),而是和竞争状态相联系的。人民大学吴易风教授译校的美国教科书《经济学原理》也有一个基本结论——现有的经济学及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并没有证明私有制市场经济效率最高,因为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私有制市场经济效率最高,是基于一系列严格假定推论出来的。即使是诺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也是批评“科斯定理”是“科斯谬误”,认为俄罗斯相信了“私有产权神话”,导致了苏东经济在改革中间大规模衰退。
西方文献本身就有两种说明。第一种认为,企业的效率主要是和竞争市场环境有关,实际上郎咸平和林毅夫就是这样认为的。另一种就像张维迎认为的,只有私有制、私有化,效率就最高。这个问题10年前就争论过。以中国和苏联为例,虽然经济上存在着一些弊端,但由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在优越性,因而具有一种内生的机制导致整个经济发展绩效并不是低效率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的迅速发展与强大就是很好的例证。现在流行的观点认为,计划经济就是低效率的,实际上是得不到实证资料证明的。苏联解体以前,西方的比较经济学、美国中央情报局等各类西方机构一致公认:苏联的综合国力是日益上升的,而且日益接近美国。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里面也有专门介绍苏联的部分,其中心意思就是一句话,“有些人认为计划经济不可行,你只要看看苏联经济就行了”。苏联在上世纪70年代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大体上在5%左右,远远高于西方主要国家的同期2.5%左右的平均水平。大英帝国20世纪整整一百年的GDP年均增长约2%。日本在发达国家里经济发展是最快的,从二战后一直算到最近一两年内的年均GDP增长率也不过是6.1%,同我们在毛泽东时代30年的年均GDP增长6.1%没有区别。这个实证分析结论,我前几年研究以后也是大吃一惊的,原来也是以为那些年很差的。当然我们应该相信事实与数据,而不是流行的说法。而且毛泽东时代的这个6.1%是在一系列国内外不利的条件下形成的。在一系列国内外不利因素影响下(还有体制比较僵化,并带有相当的官僚主义,没有认真按计划经济的内在要求去做),由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模式之一,又有共产党领导,所以年均GDP还是能达到6.1%。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潜在GDP的增长速度是多少?发达国家是2.5%左右,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是4.5%左右。整个20世纪的资本主义印证了这一点,这是实证资料,可是西方的教科书从来不写这些。所以我们“海派经济学”的观点是基于这些实证资料的,在越来越多的实证资料面前,我们不得不认为“计划经济是功成身退,市场经济是继往开来”。
公有制、私有制到底谁会产生高效率?我认为,如果市场经济操作得当,公有制可以比私有制更适合市场经济,产生更公平、更有效率的机制,所以,我赞成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结合。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经济制度上来说就是一句话,公有制占主体的这种类型、这种性质的市场经济,另外一种就是私有制占主体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这在美国出版的比较“权威”的《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上都有,西方经济学大部分教科书也是这样说的。但有些人不是这样区分的。比如,区分为自由市场经济和社会市场经济,那就把它看成要么是美国类型、要么是过去的德国类型,不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他们潜在的意思仍然是科尔奈等的传统思维,认为公有制只能搞计划经济,公有制不能和市场经济结合。小平同志早就打破了这个传统思维,认为公有制也可以和市场经济结合。
20世纪80年代,我们国有工业企业亏损的比例最早的时候只占2%,最多也只有9%。复旦大学一位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也用这个数据,但是他不分析。张维迎教授这样解释:“那时候效率高是因为私有制没有出来,出来了公有制就不行了”。是不是私有制出来了公有制效率必然不高?西方的不少国有企业、新加坡的国有企业的总效率就超过了非国有企业,赢利水平超过非国有企业。新加坡的学者10年前就写过文章,我也引用过。有人说新加坡只是个城市,没什么典型性。那我说,你每个城市把国企搞好了,全中国不就搞好了吗?搞不好就是国资管理的水平有问题了。
我们很多法律都立了,为什么没有《国有资产管理法》?日本战后没几年就颁布了《国有资产管理法》,我们到现在仍然没有。以前有的是一些条例,是管理企业的,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没有。为什么制定了那么多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却没有呢?而且在没有《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所谓的改制,那等于在无法无天的情况下改制,这和法制思想、民主思想都是不相符合的。当然国资管理部门有责任,不递交比较成熟的立法方案,全国人大怎么讨论呢?最近《物权法》草案很多人也有意见,上面有这样的条文:“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果⋯⋯擅卖国有资产将追究法律责任⋯⋯”(大意如此)。这条是空的,哪个企业是自说自话卖的,都是经过国资管理部门批准的。可见,即使这个《物权法》通过以后,一切不良现象也可能照旧。所以,国资管理系统是有严重问题的,没有真正做到“三个代表”,也没有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所有制制度层面还有别的改革观、别的思路、别的流派。比如被称为“新左派”的清华大学“海归”崔之元教授发表过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宣言》,又叫《自由社会主义宣言》。“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经济思潮”或者是“新左派”在所有制上的基本倾向是反对大资本私有制,但不一定主张公有制占主体,认为公有制、私有制这个比例是无所谓的。
(2)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这个说法也是和官方一致的,也就是说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产权)都可以参与分配。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貌似合理,其实是站不住的。一次分配不要讲公平吗?二次分配不要讲效率吗?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割裂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另外,效率优先这种说法在学理上是站不住的,我们“海派经济学”从来就没有赞成过。
关于公平与效率,我有专门文章,我的这个定理是这样的,也是我们“海派经济学”几大假设之一,即“公平与效率交互同向变动论”,简单来说就是越公平越有效率,越不公平越无效率。如果单从西方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观点,我们现在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美国,收入五等份的差距我国也比西方发达国家略大些,但是社会的贫富分化主要不表现在这个差距上,主要表现在财富的占有上。为什么他们用五等份,而不是十等份、二十等份呢?他们用十等份、二十等份,中国差距就比他少,这就是诺奖获得者索罗说的:社会科学家和其他人一样,也具有政治利益、意识形态的倾向以及某种价值判断。我们前面讲的斯蒂格利茨、萨缪尔森的教科书都是120万字,你看有没有财富的指标?没有,只有收入分配,而且实证资料出奇地少。因为财富的指标他们不能说,一说美国大学生都变成马克思主义者了。尽管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等机构都公布这些资料,但他们的经济学教科书不写。可见,我们说他们有阶级性,索罗说社会科学家有政治性、有价值观没错吧?没有冤枉他们吧?不过萨缪尔森还是写了一些真话,但没写到底。他的真话是什么呢?他说,考证了许多资料以后证明,收入差距的加剧很多都是财产占有差距造成的。前几年我写过文章说,经济学既要讲经济公平,又要讲经济效率。这是经济学的两大主题,不能说经济学讲效率、社会学讲公平,这是流行的错误说法。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不公平的国家,因为财产占有上反差巨大。这个原因会导致人们在进入市场竞争之前或之中,已带来了很多经济上的不平等现象,美国1%最富的家庭拥有全美家庭净资产(含各类有价证券)的1/3,9%较富的家庭又拥有其中的40%,等于10%的富裕家庭拥有近80%。
中央政治局曾开会讨论提出:提高低收入,扩大中间收入,调节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和我们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观点是一致的。关于分配问题,即使是马克思主义学者内部也有点分歧,有些人认为外国的私营业主有剥削、中国的私营业主没有剥削。为什么?因为有共产党领导。有位政治经济学教授在书中说外国的资本家是有剥削的,如果到中国投资也是有剥削的。中国的私营业主假定他的来源是合法的话,后面就没有剥削了。马克思讲的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说明的三个问题,说得很清楚的。假定资本原始积累是他个人的,没有违法的,以后简单再生产也证明不仅M是工人创造的,而且C也是工人创造的。你看,这就是个别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授的所谓创新。当然,我当面也会说他:“你这观点是不对的。”中国的私营企业主是自己拿的10万元,后面就没有剥削了?来个高鼻子,是他父母给的钱就是有剥削了,这是什么经济关系分析啊?如果黄世仁的财产是他父亲给的,那你说他后面有没有剥削啊?
可做如下选择:把刘少奇所说的剥削有功论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五句话,三十六个字)“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结合起来,主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及其剥削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最终还是要消灭它们。我的意思是,第一代领导人说剥削有功的意思是私有制剥削有积极作用,但没有否定它有消极作用,文革中对刘少奇的这个批评是乱上纲的。第二是邓小平说过要消灭剥削,如果没有剥削就不要消灭剥削了。私有制没有剥削,那什么地方有剥削啊?前面两代领导人是这样说的,第三代领导看看怎么说比较好?可以推论:如果否定私有制具有剥削性,就会涉及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的根本点和合法性问题。共产党凭什么没收地主的土地呀?如果你说地主没有剥削,你怎么好没收他土地啊?如果你说资本家没有剥削,那资本主义改造怎么进行啊?那赎买不是购买,赎买是以革命暴力、是以政权为后盾的,不是等价交换的买。那你赎买的经济学依据是什么?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工人阶级的。如果你说资本家没有剥削,那本来就是他的了。本来是他的,你进行赎买就是“非法”的,就变成“强盗”行为了。这就涉及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点——劳动价值论了。马克思的体系都是推论出来的,当然是基于事实推论出来的。还可作进一步推论:如果否定中国的私营经济有剥削,就会连同否定黄世仁有剥削和整个当代资本主义有剥削。近几年国内发表大量的马克思主义创新文献都一致主张,私有制就是有剥削的。现在发展私有制,政策上允许剥削不等于在理论上否定剥削。如果否定剥削,那整个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的理论基础就没有了。诚然,劳动价值论是要发展的,我本人的新著叫做《劳动创造价值的规范和实证研究——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后来,中共十六大报告没提剥削问题,从而这一问题争论告一段落。
(3)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我们主张要多结构地发展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在廉洁、廉价、民主和高效的基础上发挥国家调节的主导型作用。科学倡导“市场取向的改革”与随意滥用“市场化改革”是不同的。现在中央讲究改革的科学性和协调性,就是既要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去抑止“国家调节失灵”,又要用国家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实现一种“基础—主导”功能性双重调节机制,这样容易达到社会经济和谐。为何上访、闹事、犯罪和社会失衡的现象较为普遍,就是因为国家调节存在不到位或不得当的情况。只要看看在近年所谓管理层收购活动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并引发各阶层公众的不满和不和谐,就可得知某些政府部门的调控有多滞后和不明智。没有人否定市场型的产权改革,但不可背离市场规律乱来。
在这一方面,“新自由主义”不赞成国家调节为主导,认为调节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引用西方文献里提出了一些模糊概念,叫“有限政府”、“小政府、大社会”。我倒是主张建立“小政府”,但是应该是“小而强”,不是“小而弱”,更不能是“大而弱”。“大而强”也不适合市场经济,我看“小而强”最好。新自由主义的“小政府、大社会”,实际上是主张政府少说,而事实上就是垄断资产阶级说了算。
过去日本、韩国都是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应当说这是它们经济曾经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后来他们相信“新自由主义”,经济就开始下来了,这是日本东京大学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伊藤诚教授到中国来说的,是有实证资料证明的。美国的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大卫·科兹也用资料证明,美国在实行某些“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以后,经济发展速度比五、六十年代慢。法国马恩河古大学的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授迪劳内也用资料证明,欧洲国家由于实行某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速度也比以前慢。苏东国家也在采用“新自由主义”后,出现大规模倒退。现在世界上的马克思主义等左翼学者一致批评“新自由主义”,法国的调节学派,包括一些马克思主义演化经济学都是有一定科学性的。
4.自立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即处理好引进国外技术和资本同自力更生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效利用本国资本的关系。改革以来官方在这上面的提法是有一些变化的。改革开始时,小平同志强调“引进来”,后来江泽民同志在“三讲”的时候提出“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战略,但是没有突出强调“自主创新”问题,胡锦涛同志执政后迅速提出“自主创新”。我认为这第三步非常关键,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亮点。在经济学上,我前几年提出第三种优势理论——知识产权优势理论(另外两种优势理论为:比较优势理论和综合竞争优势理论),主张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推行知识产权战略。近来官方也在大力提倡这种战略。
我们中国现在是标准的世界加工厂,不是世界工厂。真正的世界工厂都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英、美、日包括前苏联就是如此。没有原创,你生产的是低附加值产品,处在国际分工链里的低端,我们不能陷入比较优势陷阱。我曾提出,应在结合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控股、控技(尤其是核心技术)和控牌(尤其是名牌)的“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和民族跨国公司,突出培育和发挥知识产权优势,早日真正打造出中国的世界工厂而非世界加工厂,尽快完成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和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型。
北京有的教授、“海归”也是不赞成创新的。林毅夫教授就提出:不要陷入自主创新陷阱,认为从成本、收益看,自主创新不一定合算。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河南财经学院的资深教授杨承训就写商榷文章说:“你这成本怎么核算,是单项成本还是综合成本,是短期成本还是长期成本啊?”当然,不是一切技术领域我们都要独创,创新也有原创、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等几种形式,但某些关键领域我们必须要创新。如果不提倡自主创新,我们很多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的爱国主义也没有地方发挥,结果到跨国公司去工作了。
在以上四个制度层面或改革的主要目标方面实际上是有分歧的。如果大家公开、直截了当、不扣帽子地进行商榷也好、论战也好,我认为是有助于中国改革的。有人反对批判“新自由主义”,说中国改革就是靠“新自由主义”,那不对。中央没说过,而且中央提出了要批判“新自由主义”。中央领导也特别讲过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意让改革的成果能为全民所享受,要关心弱势群体。有人倒是给弱势群体扣了个帽子——反对改革。人家失业了,提点意见、有些不满情绪、希望找到工作,难道就是反对改革?这样说完全是立场站错了。
3.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简称“新自派”。国外的新自由主义坚决反对公有制,维护大资本、大垄断资本的利益,就是对垄断寡头也是不反对的。今天的美国和俄罗斯都有金融寡头,你反对不反对就显示出经济学的不同流派。国外的左翼学者和马克思主义学者一致指出,世界上被里根、撒切尔抬高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总体上是大垄断资本、大垄断资产阶级的一种经济理念、经济理论。
我觉得对西方经济学不要一起评价,新老“凯恩斯主义”基本上可以定位于马克思时代古典经济学的地位,尽管不能根本解决资本主义的问题,但是他们的不少理论和政策主张还是具有科学性的。对于资本主义来说是一种改良主义,但改良主义总比“新自由主义”要好。“新自由主义”尽管有各种派别,每个人的思想不完全一样,比如说科斯就比张五常要好多了,但总体上以弗里德曼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相当于马克思时代的庸俗经济学,当然这不等于他们的所有观点都是错的、庸俗的。
有人说“新自由主义”强调市场的作用。强调市场的作用,“凯恩斯主义”也没反对,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没有反对,不能因为强调市场,就说有科学性。这个又称保守主义的思潮强调市场过头了,以至于斯蒂格利茨、索罗斯都写文章批评“新自由主义”,认为他们是市场原教旨主义。我最后讲一个问题,现在仍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本来就是改革的首创者和杰出的贡献者,现在成张冠李戴了,张冠李戴20多年了。我现在根据改革文献整理如下:(1)中国社科院于祖尧教授在1979年4月无锡全国价值规律讨论会上递交了一篇文章——《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式提出这个问题加以论证。我们光知道“吴市场”,不知道“于市场”。“于市场”比“吴市场”要早提10多年,张冠李戴了吧?(2)中国社科院顾问、学部委员刘国光教授是主张缩小指令式计划和市场取向改革的最早倡导者。有文字记载,1979年7月,他在一次体改研究会上明确指出要解放思想、按照分类标准来取舍,只要有利于生产力和生活水平都可以采用,没有什么政治帽子问题,市场机制是实行分权管理的重要手段⋯⋯等等。80年代初,中央书记处看了这些材料以后,曾批评刘国光,让中国社科院党组帮助刘国光同志提高认识。刘国光说:“我这个提法现在提不大恰当,因为和中央的现在意图不完全一致,所以我是要检讨的。”等于没检查,意思是我话没错,只是我提的不是时候。(3)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原所长、学部委员杨圣明教授是最早提出要正确处理和同时重视公平与效率的第一位经济学家。1984年1月的论著中已作了阐述。(4)中央党校原副校长、经济学家苏星教授在《红旗》(现在叫《求是》)杂志1983年14期上发表了《论公司制度》,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大生产理应搞股份制等。书面提出股份制他是全国最早的一位。(5)杰出的经济学家、复旦大学《资本论》专家张薰华教授是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最早倡导者,1984、1985年就书面提出了。(6)中国社科院已故经济学家许涤新是我国第一个提出要重视生态环境,要建立生态经济学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1983年就发表了相应的论文,后来也写了书。
应当说“新马派”是中国改革、邓小平理论的坚决的支持者和忠实的执行者,是中国改革的首创者和杰出贡献者,现在继续朝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努力工作。而新左派呢,总体上属于崔之元教授自称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学派。“新自由主义”实际上就是“新右派”,他们不会是全错,但不少观点确实会误导中国改革。新老“马克思主义学派”和“新左派”结成学术联盟,共同回应中外“新自由主义”。大家在网上可以看到,“新左派”也有相当的进步性,只是在理论和政策上还不够成熟和完善。
(原载《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