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改革始于1978年末,俄罗斯的经济改革始于1990年6月,两国改革的状态及其经验教训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如何运用科学的方法论,对此进行准确的实证分析和规范研究,既是当今比较经济学和过渡经济学理论发展的需要,又是总结我国20年改革及最终取得成功的需要。本文拟就中俄经济改革中的目标、路径和绩效等主要问题作一比较,并提出若干与国内外学术界不同的新见解。
中俄经济改革的目标分析
(一)中国经济改革的基本目标
在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中国进行了史无前例的经济体制改革。这场改革的目标和实质,是依据社会生产力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重构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形态——公有主体型产权形态、劳动主体型分配形态、国家主导型市场形态和自力主导型开放形态。具体说来:
1.建立和完善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形态。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之一是从过去完全公有制的单一经济形态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转变。由于中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和多样性,以及人口和就业问题十分突出等缘故,不宜维持单一的、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结构。改革已经逐渐打破和扭转了传统的社会所有制格局,这是非常必要的。
不过,中国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即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模式,而不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模式。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鼓励个体、私营和 外资等其他非公有制成份的适度发展,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初级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中要占大多数或优势, 国有经济要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并体现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它要通过所占资本比例、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和就业人数比例等来体现,并具体表现为基础产业服务功能、支柱产业构筑功能、流通领域调节功能、科学技术示范功能、社会整体创利功能和产权变迁导 向功能。
2.建立和完善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形态。中国的经济改革摒弃了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计划型按劳分配的模式,从单一的按劳分配形态向以市场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共同参与分配的经济形态转变。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同时确保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有程度不同的提高,积极地消灭贫困现象,把共同富裕作为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和结果来对待。
中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先富——共富”的社会分配结构,既强调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凭借所有权可以参与分配,又强调市场型按劳分配的机制和原则,这就清晰地勾画了现阶段适合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分配形态,是改革中处理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二者关系的重要方针。在分配领域中,政府重视运用工资、奖金、税收、公共福利、社会保障等手段和机制,防止某些分配不公的产生,事后积极纠正某些分配不公的现象,使个人间、单位间、产业间、地区间、民族间、群体间、阶层(阶级)间及各自内部的分配差距日趋合理化,以改进和确保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主体型的多元分配形态。
3.建立和完善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形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从传统的官僚主义计划经济形态向以国家调节为主导、多种市场结构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要确立以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为交换对象的市场客体结构,以各种市场客体占有者或交换活动当事人为内涵的市场主体结构,以市场主体和客体活动地方和 范围为基础的市场空间结构,以交换起终点的持续性和顺序性为特征的市场时间结构,以便最终形成结构完整、层次合理、机制灵活和偏向买方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改革中,中国既注重建立计划、金融和财政为核心的国家宏观调控系统,维护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注重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基层、地方和部门必要的权力,形成统一领导下的、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中国试图在廉洁廉价和科学管理的前提下确立“小而强的政府”的主导地位或主脑地位(萨缪尔森认为市场没有心脏和大脑),建立强市场和强政府的“双强”格局,使国家的经济职能和作用略大于资本主义国家。这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相对落后的社会,要迅速赶超最发达的西方国家;中国是一个经济转型的社会,要尽快实现向市场体制的有序过渡;中国是一个公有主体型的社会,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功能。
4.建立和完善自力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形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模式和现实特征,就是从以往过分突出自力更生的较封闭经济形态向以自力更生为主导、多方位开放、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转变。中国在依靠本国自己力量的基础上,先后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港台澳地区实行多方位开放,在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实行多方位开放,在资本、技术、商品和服务等项目实行多方位开放,并实行内外开放和双向开放,力图促使贸易依存度、贸易结构水平、关税总水平、资本依存度和投资结构水平等层面发生重大变化,迅速扩大整个国民经济的内外开放度,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
但是,中国既强调积极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及对外开放,又强调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主张“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邓小平语),并使之成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基本方针,因而在整个改革和发展中注意处理好开放、保护和超越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素质和水平。
(二)俄罗斯经济改革的基本目标
俄罗斯经济改革的实质是在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根本舍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复归现代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形态。详细的分析,包括下列4个层面:
1.追求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产权形态。俄罗斯的主流经济理论认为,生产要素的迅速私有化是市场化的前提和基础,因而俄罗斯出台了一整套有关私有化的法律文件,其中包括1991年7月批准的《关于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私有化法》,1992年6月批准的《俄联邦1992年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私有化的国家纲要》和1993年10月发布的《关于调节俄罗斯土地关系和发展土地改革的命令》。
依据这些法律,俄罗斯在城乡各个产业部门普遍推行生产要素私有化。尽管俄罗斯还存在政府所有制经济和合作制经济,但目标和前提是不让其占支配地位,以便确保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构。
2.追求按资分配为主体的两极分化形态。生产要素的全面私有化,意味着在财富和收入的分配上侧重于资本这一要素。俄罗斯的主流经济理论强调,按劳分配同市场经济和私有化是冲突的,而西方经济学所主张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正确的;为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率,必须尽快形成一个掌握大量资本的所有者阶层和经营者阶层;至于在私有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不合理和不公平现象,是迅速推行市场化的代价,难以避免。
被称之为私有化部长的丘拜斯在私下承认,俄罗斯企业股份将不可避免地集中于10%—15%的少数人之手。俄罗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瓦西里耶夫认为,俄有6%的人在过渡时期积累了资本,成为暴发户。可见,表面上俄罗斯政府主张公平分配国家财产,反对贫富过分悬殊,实际上是造就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及小资产阶级,并模仿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以按资分配为特征的贫富两极分化的状态。
3.追求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形态。俄罗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提法和目标有一个变化过程。1990年2月苏共中央提出了“计划——市场经济”模式;同年4月又改为“可调节的市场经济”模式;同年9月苏共二十八大正式宣布“向市场经济过渡”,取消了“可调节的”这个定语,同时也提到“国家对市场实行调节”;但同年7月,俄罗斯政府制定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500天纲领”,在广泛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的基础上实行迅速彻底的改革;1991年10月俄罗斯第五次人代会批准了叶利钦的经济改革原则,其中包括“休克疗法”——放开价格、实行私有化和实现宏观财政稳定。1994年2月叶利钦部分放弃“休克疗法”,提出以“温和”的方式向市场经济过渡。综观俄罗斯迄今为止的改革,在整个叶利钦执政时代,尽管总统、总理和议会等之间有斗争和反复,但基本上贯穿着“休克疗法”等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和精神。
4.追求依赖西方的开放经济形态。俄罗斯的一些政治家和理论家认为,只要抛弃社会主义制度和意识形态以后,便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没有根本的分歧和利益冲突,就可以无所顾忌地对外开放,平等互惠地合作,结成“伙伴”乃至盟国关系。在这种思潮指导下, 1991年12月俄罗斯颁发了《在俄罗斯领土上外国经济活动自由化》的法令,并实行以美日欧为重点的全面对外开放,在经营方式、管理制度和支付手段等方面试图迅速同西方接轨。
由于经互会和前苏联的解体而导致的经济分割,西方发达国家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施展“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效应,以及国内持续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使俄罗斯失去了昔日经济强国的地位,主动和被动地过分依附西方大国,在资本、技术和外贸等领域等待和依赖西方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