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中国经济学

程恩富 方兴起:冯·维塞尔的社会经济学与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下)

2018-06-23 来源:《学术研究》2014年第12期 作者:程恩富 方兴起

国内有些人认为私有化和自由放任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唯一途径。类似这样的主张,曾遭到维塞尔的否定。维塞尔在他生活的时代就看到了资本主义经济不是一种纯粹的私有制经济,尽管当时的国有经济和合作经济占比没有现在大。比如在当今美国,私有制掩盖了政府在企业军工联合体制中的控制权。美国几乎所有的大企业都是军工联合体,研发和生产军民两用产品。美国政府以各种形式向这类企业注资(特别是巨额的军费),从而控制了这类企业的军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这类企业用政府的资金研发出来的军事技术常常转为民用,政府就可以以国家安全为名控制其民用产品的销售及其技术转让。这样,生产什么、为谁生产和生产多少都由企业决定的说法,只存在于美国的经济学教科书中。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些“大而不能倒”的私有企业,赚钱归己,亏损或濒临破产时则政府必须承担救助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一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或美国特色的混合经济。其实,在当今的世界,无论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存在完全私有化的经济,它们的经济都是混合经济,只是存在混合的程度和性质的差异。退一步说,私有化也并非灵丹妙药。在维塞尔看来,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了资本霸权,而由资本霸权形成的垄断破坏了市场运行的机制。因此,即使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持肯定态度的维塞尔,也主张通过政府“对私有制度进行一定的约束”,否则,市场难以正常运行。显然,私有化绝不应,也绝不可能成为市场取向的新一轮改革的选项。

至于对自由放任,或者说反对政府干预的主张,我们不会在一般意义上持反对和赞同的态度,因为政府需要干预经济,还是政府不需要干预经济,完全取决于具体的历史环境中政府如何干预经济。在计划经济的特殊年代,政府基于行政原则干预经济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合理性。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取向的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逐步减少政府基于行政原则的干预,同时逐步扩大政府基于市场原则的干预。而当前新一轮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在市场常态下,实现政府基于市场原则的干预替代政府基于行政原则的干预。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向美国学习的地方还很多。因此,那种泛化的反政府干预的主张,那种将政府干预限制于市场失灵的观点,都是没有将两种类型的政府干预区分开来,从而都将导致认识上的误区而不利于新一轮的改革。

为什么常态下的市场需要政府基于市场原则加以干预呢?维塞尔的理论有助于我们厘清这一问题。维塞尔认为,市场中的经济人概念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假设,这样的人实际上从未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因为,人是分阶级或阶层的,不同阶级因占有的货币财富的差异,在市场中的权力也就各不相同。在维塞尔看来,市场经济是受权力支配的经济。古典经济学的政府不干预原则仅在市场中的各阶级或阶层的权力达到均衡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权力不均衡,则经济完全自由的结果只会对弱势方不利。而保护弱者是政府的天职。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因资本霸权的存在,各市场主体(如资本家与雇佣工人、垄断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权力往往是不均衡的。因此,即使在常态的情况下,政府也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从维塞尔的相关论述不难看出,要想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干预必须坚持市场原则。至于是否应为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划定边界,我们认为维塞尔在这方面的观点或许更接近市场经济的现实。维塞尔认为政府的作用及其边界是尝试性的,从而具有不确定性,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证明。在我们看来,重要的不是确定两者的边界,而是确定政府必须基于市场原则,在具体历史环境中应该采取哪些干预措施。这种动态的问题不能以静态的思维应对。否则,严格地划定边界,只能是作茧自缚。

如果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放在中国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中来认识,上述观点或许更贴近现实。即使是经历了30余年的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经济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相比,都不在一个发展水平上。这种发展阶段上的差别决定了中国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别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正如维塞尔所言:在存在国际分层,即存在经济强国与经济落后国家之分的情况下,自由放任的贸易伤害了经济落后国家,却给经济强国提供了理想的发展机会。因为经济落后国家的工业一开始就任其无助地处于强大的竞争中,是不可能最终取得领先地位的。它的产品不可能找到国外市场,甚至都不可能把外国产品挤出国内市场。因此在这样一个国家,政府对国内工业的发展,应该有一定的特殊扶持。对于这点我们是有切身体会的。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在许多行业都不难看到。如果政府不是采取“特殊扶持”政策,而是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中国经济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规模。正如维塞尔所言:企业家确实需要创新者的胆识,也需要具有不寻常能力将技术知识、市场经验和生产要素结合起来,但是当国内的产业没有能力面对外国竞争时,有雄心的企业家的个人努力是无用的,因为他不可能超越国家经济的总环境。

现在,创新型发展已成为共识,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早已处于领先地位。不要再让企业家处于“不创新是一条死路,创新则是死路一条”的无助境地。重大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绝不仅仅是企业的事情,这类创新,特别是产业创新将形成中国后高速发展时期的新的增长点,并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能否真正实现转变,关系到在全球产业链中中国经济能否从低端提升到高端,关系到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能否起决定性作用。总之,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以及人民的福祉。政府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扶持的政策。在这方面,美国政府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克林顿政府时期的IT产业的创新表明,即使对发达的经济体来说,产业创新也离不开政府基于市场原则的干预。

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以来的30余年,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服务于外商的直接投资,从而形成了外资主导的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发展道路。不能否定外商直接投资的历史作用,但外资主导型的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第一、在利润和出口竞争力决定一切的情况下,导致了初次分配的不公平,从而抑制了大多数人的消费需求,使消费长期难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如果13亿人口的消费欲望不能转化为有支付能力的购买力,必将造成经济增长更加依赖出口和投资的恶性循环。第二、经济增长依赖出口,意味着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市场的依赖。这势必成为其遏制中国的和平发展和向中国转嫁经济危机的一个有效的渠道,从而危及到国家的经济安全。第三、对外资企业的技术和工业装备的高度依赖,严重削弱了我国工业装备的制造能力,而工业装备是一个大国的脊梁。没有脊梁的大国,是难以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第四、在地方政府“你发财,我发展”,“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错误决策下,地方经济的增长依赖于外资企业。结果外企带走的是巨额利润,留下的是一些可观的统计数字和中国需要承受的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廉价劳动力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等社会经济问题和紧张的国际贸易关系。未来30年,中国不可能继续走外资主导型的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发展道路,也不能回到计划经济时期的那种被动型的进口替代的工业化发展道路。为此,新一轮改革必须服务于创新型发展。而衡量新一轮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在于重大技术和产业创新的突破。因为,我国只有在重大技术和产业创新上取得突破,目前所面临的许多问题,诸如传统产业的升级、经济结构的调整、“强资本弱劳动”、“强外企弱内企”、初次分配不公、生态环境、紧张的国际贸易关系等问题将得到根本性的缓解。

 

 

参考文献

[1]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

[2]米塞斯:《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上),聂薇等译,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10年。

[3] Hayek, F.A.:"Friedrich von Wieser(1851-1926)", Peter G. Klein:The fortunes of Liberalism:Essays on Austrian Economics and the Ideal of Freedom (volume 4 of The Collected Works of F.A.Hayek )(Indiana:Liberty Fund, Inc,2008)。

 

《学术研究》2014年第12期,第二作者为方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