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政策创新

程恩富 徐惠平:邓小平的辩证经济思维及其现实意义

2018-06-20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9期 作者:程恩富 徐惠平

 

邓小平的辩证经济思维及其现实意义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改革和开放有一系列的重要设计和论述,全面准确地把握其中的辩证观点,能逐步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积极推动当前全而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一、既强调推进市场经济,又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这就从总体上否定了将二者截然对立。

综观中外近现代经济学说的演进,可以看到一种长期支配世界经济运动的思潮,即认为市场经济只能与资产私有制相容,资产公有制只能与计划经济相容。我国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这一教条。邓小平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他多次重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水平和人的素质及管理能力决定了纯粹的计划经济难以行得通,而只能和必然选择市场经济模式。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是为了满足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市场(与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来发展生产力,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原则并不矛盾,二者是相互促进的。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新型的市场经济转变,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及其制度的自我调整与完善,在更大的程度上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邓小平精辟地阐述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道路:“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现在我们搞经济改革,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年青一代尤其要懂得这一点。”

总之,改革中要继续坚定地走邓小平指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不断地调整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不能重蹈原苏东国家放弃社会主义制度的覆辙,不能用市场经济的共性来否定其特性,以抽象的“社会公正”观念来描述社会主义本质,进而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科学用语。市场与社会主义的日益亲和(美国经济学家罗默和巴德汉均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可行的),将克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弊端,并成为高于它的先进社会经济形态,从经济制度上促进“二个代表”的充分实现。

一、既强调发展各种非公有制成份,又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原则,认为“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这就清楚地规定了“主体与辅体”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有助于继续围绕发展生产力和加强公有制而不断调整结构。

邓小平指出,“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他还特别说明,“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

邓小平主张实行“主体一辅体”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是极为重要的。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公有制主体型的市场经济模式,而不是私有制主体型的市场经济模式。这就是说,在迈向市场经济的改革中,不放弃含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及合作经济在内的公有制主体地位,而是要将公有产权与市场经济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实现一种以公有法人型联合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鼓励个体、私营和外资等其他经济成份的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辅体或重要组成部分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构成内容,但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中要占质与量的优势,国有经济要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并真正体现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各种主导作用。[1]

因此,把公有制贬为可用可不用的经济手段,主张国有经济缩减到西方国家所占的比重;或者主张国有制不能与股份制相融合,所有股份制企业应完全放弃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控股权等等,都是不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本质的悲观思维,不利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及实行“主体-辅体”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我们应当在不断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有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基本制度结构。

二、既强调市场的重要性,又强调计划的优越性,主张“计划和市场都得要”;这就在根本上明确了需建立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的双重调节机制,有助于继续视实际情况而灵活运用市场和国家调节手段。

市场与计划是现代社会经济的基本矛盾之一。从邓小平关于经济运行或经济调节的很多言论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其辩证思想的真正特点在于:一是不断发展、完善,从赞成“计划经济为主,结合市场经济”,到肯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又演变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再发展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最后赞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概念同一,在泛指的意义上,将计划与市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二组范畴等同使用,并视其为非制度本质的经济手段或经济方法;二是有机结合,始终如一地强调计划、计划调节应同市场、市场调节有效地相结合,视目标和时点的不同而灵活地配组。

可见,针对我国以往高度集权式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邓小平主张“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其核心思想是强调计划与市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结合,并非主张实行单纯的市场调节或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根据邓小平的思想精髓和我国转型期的经济实况,当前那种不赞成国家宏观调控,主张政府的作用仅限于“守夜人”,只认定市场调节的基础地位而放弃国家调节的主导地位(学术界公认高速发展期的日本和韩国为“政府主导型”),企盼在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实行完全自由放任的政策(如美国弗里德曼等曾作此建议)等等观点,实质上都是国际新自由主义保守思潮的某种反映,偏离了经济国际化和社会化的内在趋势。今年以来,国家针对经济整体开始过热和某些产业供求较严重失衡的态势,及时实施强有力的调控措施,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再次证明邓小平这一辩证经济思维的正确性。

四、既强调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又强调按劳分配原则,提出“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这就清晰地勾画了现阶段的基本分配格局,有助于继续协调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分配机制和统筹区域经济的发展。

邓小平主张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先富一共富”的社会分配结构。在他的设想中,“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他强调“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认为“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就是说,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不会产生资产阶级,因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当然分配中还会有差别,但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

邓小平还说:“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又说:“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他精辟地总结道:“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当前,我们必须遵循邓小平这一辩证思维,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继续促进“先富一共富”这一“非均衡一均衡”变动的有序发展,预防社会两极分化的形成。政府要在分配领域运用工资、奖金、税收、公共福利、社会保障等手段和机制,事先主动防止某些分配不公的产生,事后积极纠正某些分配不公的现象,使个人之间、单位之间、产业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群体之间、阶层(阶级)之间及各自内部的分配差距日趋合理化,并确保按劳分配的主体格局,同时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凭产权关系和实际贡献参与分配。即使在目前国家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也不能放松有序开发西部和协调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进程。

五、既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又强调效益和质量,指出“不是鼓励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还是要扎扎实实,讲究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这就摆正了速度、效益与质量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继续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之一,对于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尤为重要。改革前30年,尽管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多,初步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社会生产、综合国力和生活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人口激增、体制弊端和政策失误等多种缘故(对外援助和备战开支也较多),使生产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需要的迅速增长,因而“发展”或“高速发展”就成为改革以来的硬道理和政策体系的轴心。邓小平曾先后从确保“翻两番”,经济波浪式前进和上台阶,国家政治和人民生活稳定,避免经济相对滑坡或落后,借鉴日本等国际经验,充分利用和平时间和国际斗争等几个层面,揭示为何要把“发展”作为硬道理。

另一方面,速度、效益、质量和结构是紧密关联的几个核心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和安排这些主要经济关系。这在我国经济建设的历史上有过许多宝贵的经验教训。邓小平在强调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也阐述了效益、质量和结构的重要性,提出要持续、稳定和协调地发展。他突出如下几个观点:首先,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不能蛮干,注意理顺各种经济关系;其次,要首先抓好管理和质量,讲求效益;再次,要持续、稳定和协调地发展,不要有不切实际的高速度;最后,要突出战略重点,调整产业结构。简言之,“要采取有力的步骤,使我们的发展能够持续、有后劲。”

依上所述,正确地系统地掌握邓小平关于速度与效益等关系的辩证思想,就要记住他所希望的“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的阶段”的教导,反对那种“增长就是一切”,不惜损害自然和社会环境,或搞破坏性的资源开发和高耗资源,或片面追求有缺陷的国民生产总值指标,或维持以数量扩张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或单纯地引进外资数量多少论政绩等的一些错误观点和做法,确立可持续发展及经济与社会全而发展的新观念,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不断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尽快实现以高科技和科学管理为主的集约型增长方式,并在高效益和高层次产业结构的基础上保持高速度,圆满实现科学发展观。

六、既强调充分调动个人、基层、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又强调中央要有权威即中央说话能够算数,“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这就廓清了不合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各种自由主义模糊观念,有助于继续促进企业与政府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界定和角色转型,提高党的综合执政能力。

邓小平赞成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来调动农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促进农业的产业化进程;提出“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张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权力,让地方有更多的自主权;指出要在改革开放中搞活银行等经济部门。同时,邓小平又说:“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我们要定一个方针,就是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深化改革。”他强调“该集中的要集中”,“中央必须保证某些集中”,“中央如果不掌握一定数额的资金,好多应该办的地方无力办的大事情,就办不了,一些关键性的只能由中央投资的项目会受到影响”。概言之,邓小平认为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而的积极性”;“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

遵照邓小平的上述辩证思想,我们既要建立政策性计划、金融和财政为核心的国家宏观调控系统,维护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赋予个人、基层、地方和部门必要的权力,形成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在存有个人选择、法人选择、市场选择和社会选择的复杂条件下,中央要学会在“博弈”中(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一种博弈)完善各项政策和机制,树立应有的领导权威。参考我国历史上成功的经验及日本、德国和韩国等“跳跃式”发展的做法,有必要在廉洁、廉价、民主和科学管理的前提下确立“小而强的政府”主导地位或主脑地位(萨缪尔森认为市场没有心脏和大脑),建立强市场和强政府互补性功能的“双强”格局,使我国的国家经济职能和作用略大于资本主义国家。这是因为,我国的情况是:一个相对落后的社会,要赶超最发达的西方国家和实现跨越式发展;一个经济转型的社会,要尽快实现向市场体制的有序过渡;一个以公有为主体的社会,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功能。为了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更好地施展国家的作用和调控效应,需要加快调整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彻底解决政资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和党政不分的现象,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七、既强调积极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及对外开放,又强调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主张“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这就科学地阐明了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基本方针,有助于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

在邓小平看来,“我国的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政策,是一项长期持久的政策。”他主张兴办经济特区和开发区,主张向发达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都开放,主张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主张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与此同时,邓小平指出“要继续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前提下,执行一系列已定的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归根到底,我们的建设方针还是毛主席过去制定的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

在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坚定不移地实行邓小平关于“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和“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及整个对外开放路线,切实“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努力把对外开放提高到新的水平。其中包括要精心调控引进技术和资本的战略与策略,增强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的程度。[2]例如,引进技术和设备应同时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吸收与创新相结合;加强谈判、商检和征税等方而的管理,消除外商的某些不法行为;防止国际资本在某些部门形成垄断,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使外商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实行双向开放战略和民族品牌战略,大力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不能单纯以引进外资和外国技术的数量多少论政绩,应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综合质量和国民经济整体效益,促进自主式经济发展。

八、既强调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又强调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指出“要有中国的特色”,“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就可以择优地学习外国先进的经济管理等方而的成果,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

邓小平多次提出:“资本主义己经有了几百年历史,各国人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发展的科学和技术,所积累的各种有益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我们必须继承和学习的。”“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不过,邓小平也指出:“改革开放必须从各国自己的条件出发。每个国家的基础不同,历史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左邻右舍不同,还有其他许多不同。别人的经验可以参考,但是不能照搬。”“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更不能丢掉我们制度的优越性。”他强调“我们决不学习和引进资本主义制度,决不学习和引进各种丑恶颓废的东西。”

以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旗帜,我们就必须在通晓中外历史和现状的前提下探索发展生产力的新路子,重构生产关系的新体制,制定上层建筑的新法规,确立意识形态的新观念。一切背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经济规定性、经济伦理观、基本国情和人民意愿的种种言行,尽管也以“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的面貌出现,但都不会合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应当在继续反对新自由主义(日本东京大学伊藤诚教授认为前苏东国家的悲剧是西方新自由主义的失败[3])、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思想僵化的基础上,把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而推向新的阶段。而且还要反对迷信西方的教条主义倾向,当前的重点应反对西方理论和政策的教条主义,正如中国社科院院长陈奎元指出的:“那种把马克思主义著作的一些词句和个别结论当作教条的倾向,在党内和社会变革中的影响日渐式微,”而“迷信西方发达国家反映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理论,把西方某些资产阶级学派的理论甚至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策主张奉作教条。这种倾向在意识形态领域以及经济社会变革中的影响力正在上升。……对于第一种教条主义,理论工作者中早有质疑,党的领导人也有告诫,但是至今还未引起思想理论界应有的反响,没有进行认真的鉴别,有的甚至还充作理论创新的成果,向思想、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渗透。假如我们忽视这种教条主义的危害,‘全盘西化’的威胁就会向我们逼近,改革的方向、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劳动人民的切身利益都将受到挑战,我们党难免步他人的后尘,犯下历史性的错误。”[4]这是合乎邓小平一贯倡导的关于反“左”与反右都要实事求是的正确判断。

(原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9期,第二作者为徐惠平)

 


 



[1]参见程恩富:《西力产权理论评析——兼论中国企业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124页。

[2]参见丁晓钦:《在创建世界工厂过程中实施知识产权优势战略——访海派经济学家程恩富》,《国际经贸谈》2003年第3期。

[3]程恩富、曹雷:《当代外国学者对新保守主义经济思潮的研究》,《财经研究》2004年第2期。

[4]陈奎元:《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民日报》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