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提出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规律”引起经济理论界的长期争论。这一规律无法解释在科技不断进步、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商品生产中的社会劳动量和社会价值总量在不断增加这一现象,即社会价值总量与劳动生产率一般会产生正向变动的事实。为此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运动规律作了许多探讨, 苏星[1]、吴树青[2]认为具体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资本、土地等) 共同创造使用价值(财富) ,因此劳动生产率越高,生产的产品越多,分摊在单位产品中的劳动量越少,单位商品的价值就越小。何炼成[3]从商品的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角度论证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例的关系。谷书堂[4]提出,马克思关于价值量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公式,舍弃掉了使用价值、劳动生产率、技术进步等重要因素,认为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不是成反比,而是成正比,并提出公式:生产一定量的使用价值所体现或支出的劳动量= 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徐素环认为,决定价值的是平均的抽象劳动,这样,技术先进的生产者在市场上按照由平均生产条件下的劳动支出所决定的市场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就可以卖得更多的市场价值额,从这个意义看,生产率高的劳动创造更多价值。
2002年,程恩富、马艳[5]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思想,即认为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之间的关系可以包括几个方面:⑴如果劳动生产率是由劳动的客观条件变动而引起的,劳动的主观条件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是反向变动关系。⑵如果劳动生产率是由劳动的主观条件变动引起的,劳动的客观条件没有变动,那么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是正方向变动。⑶如果劳动生产率是由劳动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共同变动引起的,则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变动方向不确定,既可能是正方向变动,也可能是反方向变动。
本文认为经济规律发挥作用是需要一定前提条件的,若不确定规律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而单独讨论规律本身是否成立本身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实际上马克思得出这个规律是有一定的假设条件的,本文首先分析了这些假设条件,然后在引入价值函数和劳动转化函数。在此基础上,再分析马克思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规律”,从一个新的角度证明了程恩富 “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规律”思想是正确的。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作过经典的解释: “劳动生产率越高, 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 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 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 劳动生产率越低, 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 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 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 与这一劳动的生产率成反比”[6]。我们认为在马克思是在一定的假定条件下,才得出“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 与这一劳动的生产率成反比”的结论。
上述假定条件是假定劳动生产率变化不影响劳动过程,更不会改变劳动的内涵,即假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生产过程和劳动没有影响。其实马克思得出这个结论是假定其他条件都不变,来分析劳动生产率变化对商品价值的影响。当然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马克思可以做这样的假定,因为这样的假定对分析结果影响很微小。我们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来说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劳动内涵和其他条件有一定的影响的,并且这些变化在现代社会是不能忽视和加以“抽象”掉的。引起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有: ⑴劳动者的熟练程度提高⑵生产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的装备水平提高;⑶劳动组织和生产组织得到改善; ⑷科学技术水平与应用程度的提高。对于第⑴和第⑷种情况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意味着劳动者投入的是更加复杂的劳动, 其中也包括由复杂脑力劳动创造的原材料的价值, 而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 对于第⑶种情况, 企业家和管理者的才能被应用的生产中去, 而且这种管理活动也是较为复杂的劳动,从而使得参与最终价值创造的“总体工人”的范围扩大了, 劳动投入量也会增加; 第⑵种情况下, 先进的生产资料本身就凝结了较多的前期活劳动, 其价值也必将转移到产品中去而构成产品价值量的一部分。由此可见, 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 生产过程中包括的劳动量必然增加, 不论是本期活劳动还是由前期劳动形成的物化劳动。这就充分说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来说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劳动内涵和其他条件有一定的影响的,并且同样可以认为这是其他条件的变化本身造成了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实际上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过程中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原因的因素的变化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同一过程。
我认为,比较劳动生产率变化前后商品的价值,本来就是一个比较静态分析。要比较劳动生产率变化前后商品的价值,就必须确定一个参照系,或者把两者化为可以比较的都是用基本单位表示的量。为了作到这样,我们引入价值函数和劳动转化函数。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首先分析的是简单商品经济。这是因为:在逻辑上,简单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一个抽象;在历史上,简单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前史。因此马克思就从分析商品开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商品开始。”
我们在探讨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决定的有关命题之前,必须首先明确马克思的几个重要的前提和概念,尽管有些前提只是暗含的。
在引入价值函数之前作如下假定:
⑴ 假定供求是一致的。马克思曾多次指出这一点:“供给和需求可以说明为什么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会涨到它的价值以上或降到它的价值以下,但决不能说明这个价值本身。假定说,供给和需求是相互平衡或如经济学者所说,是相互抵消的。当这两个相反的力量相等的时候,它们就相互抑制而停止发生任何一方面的作用。当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而停止发生作用的时候,商品的市场价格就会同它的实在价值一致,就会同它的市场价格绕之变动的标准价格一致。所以在研究这个价值的本质时,我们完全不用谈供给和需求对市场价格发生的那种一时的影响。”[7]“在政治经济学上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为什么呢? 为了对各种现象要在它们的合乎规律的、符合它们的概念的形态上来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撇开由供求变动引起的假象来进行考察。”[8]因此,在价值决定的分析中,暂不考虑供求不一致的情形,是很必要的。
⑵ 单一部门单一产品。虽然商品只有在交换中才有意义,但根据前面供求一致的假定,某一部门实际投入和应该投入的劳动量是确定的,不确定的情况是第二步研究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现在我们考察的价值决定问题就是某一部门的商品的价值决定,暂不考察不同部门间的商品交换以及价值形式(交换价值) ,同时为使问题简单,还假定一个部门只生产一种商品。
⑶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并且复杂劳动可以通过函数转化为社会简单劳动,这个函数是由转化过程背后的社会决定的,并且它在一定时期内是稳定的。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换算比例是以简单劳动为基础,通过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反复的比较换算出来的。因而,在人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
我们可以记f 为价值函数,D 为劳动集合,M 为价值集合, 则价值函数可以写为
f :D →M.
价值函数f 是一个典型的二元关系, 对于每一个复杂劳动Lx∈D , 有唯一的价值量y ∈M 与之对应, 记为
f (D ) = f (Lx ) Lx ∈D f (D )∈M -------(1)
这里D 即为价值函数f 的定义域, 称为价值函数f 的“形”,M 为价值函数的值域, 称为价值函数f 的“影”。因此, 价值函数就是一种形影关系。从数学上讲, 一般二元关系是多多对应, 而函数则是单值对应或多一对应。从理论上可以知道,劳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不可能是多多对应, 而只能是单值对应或多一对应。也就是说, 一种复杂劳动不可能同时对应于多个价值量, 但不同种复杂劳动有可能对应于同一个价值量。这就说明价值函数f 确实是一个数学意义上的函数。
马克思认为,简单劳动是一般劳动者都能胜任、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就能从事的劳动,比如,砍柴、清扫、搬运、保管等;复杂劳动是要通过专门训练、具有一定技术专长才能从事的劳动,比如,装配电脑、修理机器、汽车驾驶、医生看病、软件设计等。由于复杂劳动是劳动者在付出教育费用、花费一定的辛劳和时间、获得某方面技术专长以后才能进行的劳动,因此,在同样多的劳动时间里创造的价值较多,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
我们还可以把价值函数的等价形式写成
z=g(Lx)i-----(2)
其中Lx为生产该产品的复杂劳动。i为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我们以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为基本单位来衡量一个商品的价值,以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量的大小来比较商品的价值的大小。对于各种具体的劳动, 例如对工人的劳动、农民的劳动、知识分子的劳动、以及不同技术和不同行业的劳动来说, 它们劳动时间的长短不具有直接可比性。马克思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提出了“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 然后把各种具体劳动“投影”到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上。这样, 在社会平均必要劳动这个影系统中, 各种具体劳动之间都具有了可比性。仿照价值函数的做法, 我们可以定义一个“劳动转化函数”。
劳动转化函数g: 各种复杂劳动→社会平均必要劳动。
对于任何经济系统来讲, 都存在一个劳动转化函数。
L=g(Lx)-------- (3)
其中Lx=(La, Lb ,c)
其中La表示可以影响劳动主观条件的因素的集合,Lb表示可以影响劳动客观条件的因素的集合,c表示其他我们在La, Lb中未涉及的对劳动转化形式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的集合。我们的意思是由于复杂劳动有不同的内涵,具体的不同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下的复杂劳动转化成社会平均劳动必然是不同的。
在以上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出劳动转化函数:
L=g(Lx(La, Lb ,c))-------(4)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价值函数和劳动转化函数说明的是同一个问题,各种复杂劳动转化为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的过程也就是复杂劳动转化为以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为基本单位来衡量的该商品的价值的过程。所以我们可以得到
z= f (Lx(La, Lb ,c))---(5)
其中z为单位商品的价值。
同样地在此处我们可以得出部门价值总量和复杂劳动总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如下:
Z= f (Lxˊ(La, Lb ,c))-------⑹
其中Lxˊ为投入该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的总和。
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商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少,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这就是“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向运动规律”。下面我们利用在上面提出的价值函数来把这个规律表述一下:
z=Z/Q= Z= f (Lxˊ(La, Lb ,c))/Q--------⑺
通过上式的前半部分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马克思提出的规律:当投入该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量不变时,部门所生产的商品价值总量也不变,提高劳动生产率就会生产更多的该商品的数量,所以该单位商品的价值就会下降。相反仍然成立。这就是“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向变动规律”。对此规律我们还要说明一点:这个规律是在假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生产过程和劳动没有影响,从而其他条件都保持不变静态分析得出的。总的来说,这个规律是在其它条件均保持不变,劳动生产率变化只影响该商品的生产数量的条件下得出的。
因此我们在应用这个规律时,一定要注意它的应用条件,若条件发生了变化,不是这个规律错了,而是我们自己错了。至于一些学者认为根据现在的经济发展事实提出所谓的“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规律”来说明马克思所提出的规律是有缺陷的。其实我们认为不是马克思提出的规律有缺陷,而是我们分析问题时恰恰缺乏的是规律发生作用要有一定的条件,忽视它的前提条件来应用规律,那么规律会就会是常常错的。下面我们来历史地分析商品价值量的变化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由⑺式的后半部分可知,当影响劳动的主观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时,其实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因为当我们纵向历史地分析问题时,我们就不能假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生产过程和劳动没有影响,劳动生产率变化只影响该商品的生产数量。当劳动生产率变化时,影响Lx变化的因素La, Lb ,c其中一个或多个就会发生变化,此时的复杂劳动已经不是劳动生产率改变以前那种意义上的复杂劳动了,它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再由价值函数可以得出劳动生产率改变前后同样自然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商品价值是不同的。那么同样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投入当劳动生产率发生变化时,自然地生产出的商品价值总量就会改变。我们在这里不加证明的假设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商品价值量的效应是正的。所以我们可以得出,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同样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生产的商品价值总量是增加的。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是怎么变化呢。我们知道劳动生产率提高会生产出更多的商品数量,但这是处于分子的商品价值总量已经增加,那么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的变化就是不确定的。它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分子上价值总量的增加大于分母上商品数量增加的幅度时,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增加。也就是说当价值量的增加幅度大于使用价值增加的幅度时,单位商品的价值增加。
(2)当分子上价值总量的增加等于分母上商品数量增加的幅度时,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当价值量的增加幅度等于使用价值增加的幅度时,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不变。
(3)当分子上价值总量的增加小于分母上商品数量增加的幅度时,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减少。也就是说当价值量的增加幅度小于使用价值增加的幅度时,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减少。
经过上面简短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当历史地考虑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时,我们会惊奇的发现原来商品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我们能得出这个结论完全得益于注意到马克思所论述“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向变动规律”前提条件。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的话,就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
马克思提出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向变动规律”是有一定的假定条件的。在假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生产过程和劳动没有影响,从而其他条件都保持不变静态分析得出的。总的来说,这个规律是在其它条件均保持不变,劳动生产率变化只影响该商品的生产数量的条件下得出的。我们在引入价值函数和劳动转化函数基础上,确定了价值衡量的基本单位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我们认为分析劳动生产率变化前后商品价值量是一个类似的比较静态分析。我们有必要考虑劳动生产率对除商品生产数量之外的其他条件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以一个简单的分式分析就得出若动态考虑商品价值量与部门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二者的关系实际上是不确定的。二者的关系为:La, Lb ,c这些因素对复杂劳动的内涵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价值总量;同时这些因素影响劳动生产率,从而影响使用价值总量(商品总产量)。由z=Z/Q可知,判断单位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等价于比较这些因素对分母的影响程度和对分子的影响程度。所以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
本文基于价值函数的分析证明了程恩富教授2002年所提出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规律”思想的科学性、正确性。程恩富教授提出的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规律”的新思想,当然不是否定马克思所提出的规律,而是以一个创新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角度看待马克思本人提出的观点,以事实求实的态度来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经济社会日益发展的情况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绝不能固步自封,自缚双手,而是要像程恩富教授那样基于马克思主义思想,从古今中国外优秀文化中汲取合理成分,综合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只有这样,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才能与时俱进,让马克思主义理论之树永葆常青。
** 王志强,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主任。
[1]苏星. 劳动价值论一元论[J ] . 中国社会科学,1992 ,61
[2]吴树青,卫兴华,洪文达. 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M] . 中国经济出版社,北京,19931
[3]何炼成. 也谈劳动价值论一元论[J ] . 中国社会科学,1994 ,41
[4]谷书堂,柳欣. 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J ] . 中国社会科学,1993 ,61
[5]马艳,程恩富 马克思“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规律”新探[J ] 1 财经研究, 2002 ,(10) 1
[6]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 卷) [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54
[7]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 卷) [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131.
[8]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 卷) [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