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起来,“双重调节”思想主要由相互联系的六个方面组成。
第一,关于“双重调节”理论基础的理论。“双重调节”思想坚持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坚决反对以现代西方经济学为指导。吴敬琏曾提出,“现代市场制度是一种经过几百年演变形成的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如果按传统的某种理论指引来进行,它的建立和建设是不可能的,没有对反映这一系统运动规律的现代经济学的深切把握,没有以西方的理论为指导,这一艰巨的历史任务是不能完成的。”[1]程恩富教授则针锋相对地提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和经济理论,应该是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内的广义马克思主义及其经济理论,而不是现代西方经济学思想。”[2]更有名的事例是程恩富教授与著名西方产权经济学家张五常的“十番棋”大战。通过论辩,程恩富教授以深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汇通中西的学术气度和严丝合缝的逻辑之美,澄清了“现代西方经济学等于现代经济学吗?”、“现代西方经济学真的很实用并管用吗?”等理论迷雾,有力驳斥了“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一贯地、永远不变地,以自私为出发点”、财产所有权“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共产主义错估了人类的本性”、“印度之路是必经之路”等错误观点,令人信服地得出“在国家调节主导作用发挥得较好的社会里,公有产权可以比私有产权更适合现代市场经济,产生更高的整体效益。”[3]等正确结论。这些思想鲜明地标注了“双重调节”思想的创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
第二,关于“双重调节”调节形式的理论。“双重调节”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主要包括“三大领域”“六种形式”的调节形式体系说。所谓三大领域,是指按照市场或政府机制起作用的大小将调节方式分成直接计划调节领域、间接计划调节领域和市场自发调节领域。每个调节领域子体系中,又可有两种具体形式:直接计划调节领域有指派性国家定货和协商性国家定货两种革新形式,间接计划调节领域有指导约束性计划和参数诱导性计划两种新形式,市场自发调节领域有不完全市场调节和完全的市场调节两种形式。“这六种结合形式组合成的调节形式体系,是在社会规模上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和有计划发展规律的配套的实现形式。调节形式的多样性,适合现阶段我国社会生产力系统的层次性和不平衡性以及生产关系的多元性和公有制内部的差别性。”[4]上述思想可用图示如下:[5]
图2 三大调节领域与六种调节形式
第三,关于“双重调节”微观基础的理论。企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微观实体,市场与国家相结合的调节,最终要落脚到企业运行上。“双重调节”思想提出“三大领域”“六种形式”的调节形式体系说,这些调节形式如何与各种不同性质的微观企业无缝对接以实现国民经济高效运行呢?正如程恩富教授指出,“现阶段,我国拥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等。在这些不同性质的企业的运营中,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实现方式呈现出丰富性、生动性、多样性。”经过细致缜密的分析,他进而提出,应紧紧抓住企业产权性质这根主线,结合生产的性质(比如生产的社会性程度、是否具有垄断性等)、产品的性质(比如是否具有公共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双重调节”在不同性质企业的不同结合状态。比如,我国国有企业大体分为国有特殊企业,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和国有中小型一般企业三类,国有特殊企业原则上应实施指派性国家定货和协商性国家订货,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原则上应实施协商性国家定货和指导约束性计划调节,国有中小型一般企业原则上应实施参数诱导性计划调节和不完全市场调节;集体企业和合作企业一般应采取参数诱导性计划调节并随机进行指导约束性计划调节和不完全市场调节;私营企业原则上应实行不完全市场调节和完全的市场调节。[6]与此相应,要重塑现代商品生产者,并提出社会主义企业运行轨迹的五大主要特征说。[7]这就形成了“双重调节”微观基础的理论。
第四,关于“双重调节”结合机制的理论。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的结合机制问题,实际上就是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模式问题。二十余来,中国学术界曾经出现过国家调节机制与市场调节机制各管一块的“板块结合论”,也曾出现过“搅伴机”假设即“二次调节论”等主张。如厉以宁提出,“市场调节是第一次调节或自发的调节,政府调节是第二次调节或自觉的调节”,“如果第一次调节的结果已经符合政府预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了,政府就不必过问。如果第一次调节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就需要进行第二次调节。”[8]这种思想在当时产生了较大影响。“双重调节”思想则鲜明主张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功能性结合新机制。[9]尤其通过和厉以宁为代表的“二次调节”论的误点进行商榷,“双重调节”思想的市场与政府关系模式就越发清晰了。
首先,“双重调节”思想认为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视为时序性结合是失当的,原因在于市场与国家在调节时间或调节顺序上没有机械的先后分工,而没有国家计划导向的市场调节实质上属于单纯的市场调节范畴。正确的做法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预先估计某一领域由市场调节的正负效应”,实行由国家主导下的市场调节机制。其次,在两种调节的作用和地位上,“双重调节”思想反对政府调节“起着弥补第一次调节不足的作用”、“第一次调节时时处处存在,第二次调节可多可少,可有可无”等提法,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的作用普遍存在,计划机制和国家调节并非“可多可少,可有可无”。再次,在两种调节的完善问题上,“双重调节”思想坚决反对“淡化”政府行为,而是主张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是大量地舍去不科学的国家调节,同时又适量增加科学的国家调节。这事实上已非常接近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提法了。正因为如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市场决定”新背景下,“双重调节”思想反对片面强调政府简政放权的政府改革核心说、优先政治制度改革说等主张,提倡完善市场体系、推进政府改革和其他改革综合推进说。[10]第四,在不同调节机制模式的理论基点上,“双重调节”思想主张价值规律和有计划发展规律是共同起作用的,而非单提价值规律或有计划发展规律,更反对否定价值规律和有计划发展规律。
第五,关于“双重调节”中两种调节的地位动态变化理论。由于“双重调节”思想是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为根据的,因此,它又必然主张在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的不同阶段,不同调节形式的地位将随实践发展动态变化。“双重调节”思想提出之初程恩富教授即指出,应当“依据不同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不断灵活变换两种调节相结合的具体内容,如深浅程度、融离方式、广狭范围和强弱力度等。”[11]又说,“市场与计划的相互关系取决于一国经济的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又受制于不同的产权关系。”[12]总之,两种调节的地位并非预设、僵化或绝对的,而是要根据社会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在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创时期,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因而“我国计划和市场有机结合的关键领域是间接计划调节领域,关键环节是指导性计划的健全和有效实施。”[13]在此情境下,广义市场调节将起着“基础性”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体系逐渐完善,实践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更有效率的形式,广义市场调节就自然应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前提下起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了。[14]
第六,关于“市场决定”背景下市场与政府关系的理论。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内部出现了多个根本一致又略有区别的提法。比如,刘国光提出了“微观宏观层次说”,认为“资源配置有宏观、微观不同层次,还有许多不同领域的资源配置。”市场的决定作用应限于微观层次,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以及涉及国家社会安全、民生福利(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资源配置,则需要政府加强计划调控和管理,不能由市场自发决定。[15]卫兴华提出了“两个层面说”,“一个层面是在资源配置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由市场而不是由政府起决定作用”,“另一个层面,是整个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建设方面的作用。这方面已远超出了资源配置的范围,不能都由市场决定。”同时,卫兴华的观点也是分领域的,认为国防军事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特定领域的资源配置,应主要由政府决定。[16]这些观点都颇有道理。但程恩富教授则更进一步,从与新老自由主义比较的角度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思想,并系统地论证了五大主要特点:主张在宏微观的不同层次上,要采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来共同矫正某些“市场决定性作用”;“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应限于一般物质资源和部分服务资源的短期配置为主,而非指地下资源等重要物质资源配置和许多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文化、教育、医疗等某些非物质资源配置领域只需要引进适合这些领域的市场机制,而非大都由市场决定;“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应与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相联系;强调在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作用大些,在再分配中国家作用大些。[17]可见,程恩富教授也主张分层次分领域,但其特色又不限于和简单地进行微观与宏观领域的分析,并进一步区分了不同的资源(产业)类别和资源配置的长短期区别,具体分析了两者在不同层次和领域相结合的应有状态。这是程恩富教授新的重要学术创新。
上述六个方面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深刻领会这些思想,在当下思想领域充斥着“国有企业与市场不兼容论”、“有效市场、有效政府”论、“政府改革核心”论等种种谬说或模糊思想背景下,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
[1]胡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高校理论战线》2004年第8期。
[2] 程恩富《用什么经济理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吴敬琏、王东京教授商榷》《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4期。
[3] 程恩富:《产权、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与张五常先生商榷之一》,《学术月刊》1995年第6期。
[4]程恩富、施镇平:《再论构建“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新兴调节机制》,《财经研究》,1991年第5期。
[5] 程恩富、施镇平:《再论构建“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新兴调节机制》,《财经研究》,1991年第5期。本图示只是将具有时代局限性的“计划”一词改成更符合作者本意的“国家”一词。
[6]程恩富:《三论构建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新型调节机制》财经研究1991年第6期。
[7]参见程恩富《社会主义三阶段论》,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社会主义企业运行五大特征是指:(1)企业运行的一般轨迹是由市场导向的;(2)企业运行的合理轨迹是由国家间接调控的;(3)企业运行轨迹变换的前提是拥有自主决策权;(4)企业运行轨迹变换的动力源泉是谋取经济利益;(5)企业运行轨迹的制动系统是硬化预算约束。
[8]厉以宁:《国民经济管理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0页。
[9]程恩富:《论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的结合机制一一与厉以宁同志商榷之三》,《世界经济文汇》,1991年第4期。
[10]黄世坤:《“市场决定”新背景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述评》,《社会科学辑刊》,2014年第6期。
[11] 程恩富:《论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的结合机制一一与厉以宁同志商榷之三》,《世界经济文汇》,1991年第4期。
[12] 程恩富《借鉴西方经验 建立有计划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财经研究》1992年第9期。
[13] 程恩富、施镇平:《再论构建“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新型调节机制》,《财经研究》,1991年第5期。
[14] 请参见程恩富:《完善双重调节体系: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政府作用》(《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程恩富、孙秋鹏:《论资源配置中的市场调节作用与国家调节作用——两种不同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学术月刊》2014年第4期),程恩富、高建昆:《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双重调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年第1期),程恩富:《要分清两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http://opinion.huanqiu.com/opinion_china/2013-12/4645519.html)等文章。
[15] 刘国光:《关于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当代经济研究》2014年第3期。
[16] 卫兴华:《把握新一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指导和战略部署》,《党政干部学刊》2014年第1期。
[17]程恩富:《完善双重调节体系: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政府作用》,《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