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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 詹志华:三年(1959~1961)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研究(2)

2018-06-12 来源: 作者:程恩富 詹志华

原文发表于《人口研究》2017年第2期

【内容摘要】三年(1959~1961)困难时期我国非正常死亡3000万人是个值得商榷的观点,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考量和分析。以1955~1957年平均死亡人口作为基准,结合1953~1964年死亡漏报及其纠正的状况,估算出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口约为400~500万人。非正常死亡人口在分布上具有明显的地域、年龄及性别结构上的差异。造成此次非正常死亡的原因非常复杂,难以从单一的因果关系中寻求答案。但种种迹象表明:这批非正常死亡人口是以饥饿死亡类型为主、其他死亡类型为次;以抗灾能力不强引起为主、以地方救灾失误引起为次。尽管非正常死亡几百万人的教训值得反思,但不能抹杀中国政府应对饥荒所做的努力及其取得的成效。


    【作者简介】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会长,北京:100732;詹志华,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福建福州:350116 


2  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口的分布结构

2.1 地域结构

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口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地域差异。在没有考虑人口机械变动、死亡漏报及纠正的情况下(下同):从省级差异来看,据表6推算,四川省非正常死亡人口最多,有668万人之多,而北京、天津、上海、山西、内蒙古、浙江、江西、陕西、宁夏和新疆等地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均在10万人左右;从比率看,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省份还是四川省,该省3年非正常死亡率为32.90‰;而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东、云南、陕西、宁夏和新疆等地3年非正常死亡率均在5‰之内,差异甚大。 

表6  1959~1961年我国分地区平均死亡率和死亡人口汇总表

(原文请参见《人口研究》2017第2期)

就城乡差异而言,据表7推算,以1955~1957年死亡率作为正常死亡率,三年困难时期农村地区非正常死亡率为7.42‰,而城市人口非正常死亡率仅为3.63‰,还不到前者的一半。[1]考虑到当时农村人口数量远远大于城市人口数量,完全有理由相信当时的非正常死亡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而当时的3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和天津3市非正常死亡人数极少。3市在饥荒期间的平均死亡率是9.01‰,而正常年份的平均死亡率是8.25‰,二者仅差0.76‰。而上海市更甚,其在正常年份的死亡率为6.97‰,而在饥荒期间平均死亡率仅为7.13‰,二者仅差0.16‰。        

表7 1955~1957年与1959-1961年全国、城乡人口死亡率(‰)对比

(原文请参见《人口研究》2017第2期)

2.2 年龄结构

三年困难时期的大饥荒,可能对不同年龄段人口造成的死亡威胁有着较大的差异。这是有迹可循的。如表8所示,从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53)到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各年龄段人口变动的趋势看,中老年人(45岁以上)的增幅较为缓慢。而65岁以上年龄段人口甚至呈现负增长状态,这是极不正常的。本来随着生活状况的好转,1964老年人的寿命应该比1953年前后有所延长。出现这种不正常的状况,究

其原因,最有可能的是与三年困难时期的非正常死亡有关。也就是说,在三年困难时期可能有大批60岁[2]以上的人口因饥荒或其他原因死亡。[3]这也可以从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得到印证。如表9所示,在一些饥荒严重、非正常死亡人口较多的省份60岁以上的死亡比例相当高。这也是造成1961年以后两年死亡人口明显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表8可以较为明显地看出,饥荒对中老年人(40岁以上)[4]造成的死亡威胁较大外,还有两个年龄段值得关注,一是0~4岁年龄段;二是20~24岁年龄段。这个两个年龄段增幅也较低。前者增幅低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三年困难时期出生率低,二是婴儿的成活率下降。对于后者增幅低就比较难解释,现有文献没有提及饥荒对15~19年龄段[5]的人口造成的死亡威胁较高,出现这样状况的确有点让人费解,期待日后的研究对此能有个合理的解释。

表8 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和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全国各年龄段人口数变动[6]

(原文请参见《人口研究》2017第2期)

表9 饥荒严重的省份65岁以上人口变动(1953~1964)

(原文请参见《人口研究》2017第2期)

2.3  性别结构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表明,饥荒对不同性别的人造成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现有的文献大都认为,男性受到饥荒的威胁更大。如表10所示,从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三年困难时期死亡人口分布的性别差异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金辉的研究已经注意到了这一差异,认为“由于中国人口数量的巨大,各省区、各部分之间对于总人口增减的相互补偿、抵消的能力也是十分巨大的。比如男女之别。”(金辉,1993)这个观点是值得肯定的。然而,他根据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见表10)推算出三年困难时期男女非正常死亡比例为5:2的作法未免太过于简单。此外,有的学者认为:大跃进与困难时期发生的大量人员在工作中的伤亡情况是影响死亡人口性别构成的重要因素,因为因工伤亡者以男性居多,导致非正常死亡男性比例相对高一些。这也许可以为研究饥荒期间非正常死亡的性别差异提供新的线索(李若建,2001)。

表10  1958~1961年按性别划分的年末全国人口数及其变化

年份

全国人口(万人)

男性人口(万人)

女性人口(万人)

人数

增减

人数

增减

人数

增减

1958

65994

/

34195

/

31779

/

1959

67207

1213

34890

695

32317

518

1960

66207

-1000

34283

-607

31924

-393

1961

65859

-348

33880

-403

31979

55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相关资料整理而成。

(未完待续)


[1]即7.42=19.26-11.84;3.63=12.03-8.40。

[2]1964年统计的65岁以上人口,在三年困难时期的实际年龄为60~62岁。

[3]还有一种可能,即1959~1961年800万死亡漏报人口纠正中有相当部分人口年龄为60岁以上。或许是在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下,才引起65岁以上年龄段人口出现负增长现象。

[4]1964年统计的45岁以上人口,在三年困难时期的实际年龄为40~42岁。

[5]1964年20~24岁年龄段,在三年困难时期的实际年龄段是15~19岁。

[6]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第478~481页、602~6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