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新自由主义表现活跃,对新自由主义在中国学界和政界等影响不能低估,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旗帜鲜明地予以批驳。本文对新自由主义2014年的三个主要观点进行批驳,驳“所有领域都由市场决定论”、驳“国企私有化是体制反腐的根本之策论” 、驳“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要搞新一轮的私有化论” 。本文认为反对新自由主义的斗争,仍然面临艰巨的任务。
【关键词】深化改革 新自由主义 清算
【中图分类号】F091.352
【文献标识码】A
2014年新自由主义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上,都表现得异常活跃,值得各界进步人士高度关注,并积极消减其负面影响。
2008年金融经济危机以来,世界各地针对“华盛顿共识”和资本主义全球化所带来的种种恶果(跨国资本垄断、贫富差距急剧扩大、金融投机势力的掠夺等等)进行广泛的反思,形成了批判新自由主义的潮流。但是在我国,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和反思并没有得到很大反响,新自由主义未偃旗息鼓,还在顽强地占领理论和政策阵地,继续影响改革与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内外新自由主义者纷纷粉墨登场,使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的2014年,宣传私有化的声浪再次掀起。据《人民论坛》近三年关于十大社会思潮影响排名的问卷调查显示,新自由主义稳居第一。可见,对新自由主义在中国学界和政界等影响不能低估,等闲视之,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旗帜鲜明地予以批驳。
三中全会《决定》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取代原来的“基础性作用”,其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处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这两者间的关系,不是要主张完全“由市场说了算”。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是经济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国民经济的高度社会化和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以及国家具有的职能决定了政府对经济进行调控的重要性。
政府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要求通过政府的调控来保持各企业、各部门之间按一定的比例协调发展;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要求通过政府的调控来为经济发展创造各种基础条件。
政府调控是弥补市场调节缺陷的需要。市场在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过程中,至少存在着以下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市场不可能对所有的资源配置都起决定性作用,如五大交通方式、地下资源、教育资源、文化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等,也不可能对所有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都起决定性的有效调节作用,如产业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国家经济安全、对经济发展目标的控制等。二是市场在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时候会带来一些副作用,如造成财富和收入的两极分化。对于社会问题,市场是无力解决的。
政府调控是国家经济职能的具体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国家对于经济职能的充分发挥。国家作为社会经济的管理者,要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目标,选择经济发展的重点;国家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主体,手中掌握了巨大的经济实力,并承担着为经济发展创造基础条件的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①需要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在发挥市场调节有效功能的同时,用政府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要清醒看到,有舆论将“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从一般“资源配置”扩大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经济领域延伸至意识形态领域、政治领域,一味夸大和泛化市场决定性作用,其实质是背离四项基本原则的“颠覆性错误”。
有人借近期中石油等中央企业出现的腐败案件,得出国有企业必然滋生腐败,这个结论是不正确的。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2013年463例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110例,占24%,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352例,占76%。国企、民企涉案有一个共性,就是过半数的案件发生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环节。如果管理不善,任何企业都可能出现腐败问题。
国有企业出现少数腐败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严肃法纪加以解决。但是,不能因此就否定整个国有企业队伍,更不能因此就得出国有企业必然腐败、国有企业必然搞不好的结论。事实上,国有企业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在国家和社会遭遇危急险重的关键时刻,国有企业靠得住、拉得动、打得赢,是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命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起支柱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语)。我们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去掉国有企业的弊端,构建起对国企有效的、全方位的、立体式的监督制度体系和主体体系,促进国有企业更加健康地发展和壮大。
事实上,恰恰是全盘私有化和唯市场化必然带来严重的腐败。国企私有化不但不是反腐,恰恰是最大最彻底的连锁腐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西蒙教授早就在回答中国记者提问时强调,国有企业性质与腐败无关,腐败是公共权力的滥用。腐败指的是运用国家或企业的公权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即公权私化、公利私有、化公为私。事实已经证明,上世纪80年代的国企基本无腐败,而私企和外企频频腐败,而90年代开始以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私有化和唯市场化的方法反腐败,结果越反越多,非但没有解决腐败问题,反而从根本制度上彻底实现化公为私的腐败目的。为了促进国有企业和全社会的健康发展,新一届党中央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一切领域反腐败态度鲜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高举反腐重拳,堵住腐败后门,清理灰色侧门,敞开合规前门,对腐败案件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键在控股权。有人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要稀释国有经济成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就是要搞新一轮不能公开说的私有化”。这种理解不符合三中全会《决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位,是极其危险而有害的。国有资本利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是要壮大国有资本力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按照“逐步降低国有股权比例”的思路改下去,很有可能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导致国企部分或完全私有化,其结果不是做好国有企业,而是“做掉”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合法合理地深化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是简单数量与比例上的进退,更不能一“混”了之,而是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提高效率的制度安排与运行机制,以做强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为目的,打造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中国经济脊梁。如果偏离这一方向和底线,我们的改革终将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除了改革的目的分析要正确之外,改革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非金融)资产总额9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32万亿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民辛勤劳动积累的宝贵财富,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也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一个铜板都不容许流失。必须规范国有产权交易,通过上市和产权市场发现价格,通过进场交易、竞价交易实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要特别重视解决违规进行资产评估、恶意串通低估评估值、把优质资产分离到副业、通过境外壳公司弱化监管等约束管理等问题,最大限度控制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消除寻租空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②
中国经济发展方针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主并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要让经济发展的收益惠及全体人民,要以自主科技创新增强产业在全球的中高端竞争力,要坚持和加强国家对基础性、支柱性、命脉性行业的控制力。只有明确以上基本目标,才能明确多种经济成分中国有经济的最低限度规模,才能根据实际的发展需要明确资源配置和经济管理等领域中,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边界,而不受新自由主义的干扰和破坏。
新自由主义没有因为被全球公认为2008年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危机的罪魁祸首声誉扫地退出舞台,至今仍然是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模式。《求是》今年第16期发表的《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成绩单”》一文,党中央系统要求各省部级党委都要集体学习并上报学习情况,因而也值得广大读者高度关注。文中列举了拉美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东欧休克疗法等案例,由于新自由主义政策的推行,造成经济减速或衰退、私有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经济主权削弱、失业增加、工会权利受限、劳工地位下降、全球范围的结构失衡和金融泡沫膨胀等恶果。问题是,新自由主义破坏经济乃至破坏世界社会进步的种种“成绩单”,还在拉长。我们面临的不是一个在书斋里坐而论道的、纯粹的学术问题,不是一个过去时的问题,而是世界人民活生生的苦难境遇和危及生命的现实问题。
2014年1月5日阿根廷南南网站发表《新自由主义八论》,说新自由主义尽管失去信誉,却仍然在寻求加强“新的”概念和加速内部重构,“使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得以重建”。9月9日,基辛格新作《世界秩序》出版,提出通过“推广普世原则”、“推广我们谋求推广的价值观”,来构建他的世界新秩序。书未出版,美国当局战略级的政治家已经就此发出声音。一个是前国防部副部长约瑟夫·奈,4日在《彭博商业周刊》网站发表《针对一个正在衰落的俄罗斯的西方战略》,要求西方不要简单地孤立俄罗斯,而是设法熄灭俄罗斯的“反自由主义和俄罗斯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同日《华盛顿邮报》有《希拉里·克林顿评亨利·基辛格的〈世界秩序〉》一书,特别强调“美国应领导世界新秩序”,高度评价基辛格关于在亚太地区提高东盟地位应对中国崛起及“推广普世的准则和价值观”的见解。这里就透露出新自由主义寻求加强“新的”概念和加速内部重构的某些迹象。因此,反对新自由主义的斗争,仍然面临艰巨的任务。
(作者分别为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会长;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高级访问学者、副教授)
【注释】
①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11-16。
②李予阳:国企改革复杂性前所未有,《经济日报》,2014-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