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百年探索——历程、成就、经验与展望(上)
摘 要 :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致力于探索反贫困的模式与道路,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精准扶贫,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经过百年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如期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彻底消除了困扰中国人民的绝对贫困问题,积累了丰富的反贫困经验。当前,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重心由消除绝对贫困转向治理相对贫困,探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措施,建立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这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尤为重要。
关键词 : 中国共产党;脱贫致富;绝对贫困;相对贫困;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贫困是人类历史上普遍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是世界各国与许多政党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1921 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挽救中国人民于水深火热之际,逐步稳定国家政权与社会秩序,推进反贫困事业。经过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贫困模式与道路,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历史时刻,终于带领中国人民消除了绝对贫困,兑现了向人民的庄严承诺,为世界反贫困事业作出历史性贡献。立足于新的历史方位与发展阶段,回顾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历史进程,总结反贫困成就,提炼其中的规律与经验,以期助力于巩固脱贫成果,推动相对贫困治理,夺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胜利。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发展历程
自 1921—2021 年,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史是带领人民消除贫困,不断实现美好生活的奋斗史。根据不同的时代特征与反贫困形势,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的艰难起步
“据 1918 年国际救灾委员会估计,在中国东部大约有 50%、西部大约有 80% 的人生活在远低于最低生存水平的贫困之中。”[1]1922 年,燕京大学农村经济学系教授戴乐仁先生以浙江、江苏、安徽、河北等四省九县调查资料为基础,依据民国的物价水平,“拿一百五十元来作贫人的界线”,得出结论“江苏之乡民有一半强及直隶之乡民有百分之八十均在贫界以下”[2]。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就高度关注劳动人民的贫困问题并探寻解决方案。1921 年 7 月,《共产党》月刊第六号刊发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宣言》关注到中国劳动人民的贫困状况,指出“他们血汗换来的工钱,多半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受饥受冻的劳工,随处都可以发现。”[3]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来改善革命根据地工人的经济状况。例如,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陕甘宁边区关于公营工厂工人工资标准之决定》《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等劳动法规,保障了工人的基本经济权益,获得了人民对革命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土地私有制带来的土地兼并与分化,农村贫困人口比重很高。1933 年,国民政府农村复兴委员会等机关根据土地占有情况确定贫困界限,根据在陕西、河南、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等六省的调查,得出结论贫雇农占 70.5%,其占有土地比重为 18.4%[4],贫雇农不得不仰受地主的严苛剥削。1936 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在《申报年鉴》发表十七省土地分配情况,经测算,将经营 10 亩土地视为每户维持生计的贫困界线,指出拥有不到 10 亩耕地的农户占 56.84%[4]。毛泽东指出:“全国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5]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劳动人民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多次开展土地革命,引领根据地人民群众探索消除贫困的途径。1947 年,以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 25 个乡调查材料为例,土地革命前原地主和富农人均占有土地 26.06 垧,贫农占 4.1 垧,雇农占 2.35 垧;土地改革后,原地主和富农占7.22 垧,贫农占 7.06 垧,雇农占 9.77 垧,贫雇农的土地占有量得到显著提升[6]65。土地革命解除了封建剥削制度,使根据地贫困农民得到土地与生产资料,改善了根据地贫困农民生活,激发了他们参与革命的热情,壮大了革命力量。此外,苏维埃中央政府设立社会保障局,开展社会救济工作,“没有容养及没有劳动能力以孤寡,由当地苏维埃实行社会救济”[7],还动员群众成立互济会,来维持被救济者的生活。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满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才具有广泛的号召力,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为反贫困事业夯实了根本的政治基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的系统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贫困主要发生在农村。因此,中国共产党人将帮助农民摆脱贫困作为紧迫任务。自1950—1952 年底,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大陆地区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基本完成,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将农民从封建土地关系中彻底解放出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土改结束时,政治意义上的贫雇农占人口比重为 52.2%,占有土地比重为 47.1%[8]。1951 年和1952 年,国家统计局开展“查田定产”工作,按人均常年产量①调查全国粮食产量,将人均产量 300 公斤以下列为低收入户②,共计 2.8 亿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 55.8%[6]134。1953—1956 年底,中国共产党开启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反贫 困 事 业 在 曲 折 中 逐 步 推 进 。“ 1952 年 到 1957 年 短 短 5 年 时 间 内 , 人 均 粮 食 占 有 从 576 斤 增 加 了612 斤。”[9]1957 年,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经调查,指出“全国农民纯收入每年每人平均在七十元以上,过着富裕或比较富裕生活的上中农约占农业人口的 25% 到 30%;每年每人平均收入在四十元以下,仍然过着贫农生活的则约占 15% 左右。”[10]
1958 年,中国形成人民公社化运动热潮,进入反贫困探索的曲折时期。1959—1961 年,因自然灾害引发饥荒,加上苏联取消对华援助和国民经济体系失调,贫困人口数量增多。依据 20 世纪 50 年代初“定田查田”时农民粮食收入资料,结合灾荒时期人均粮食占有量减少以及人口增加量等因素,推算这一时期贫困人口数量,“较 50 年代初、中期贫困人口数量增加了近 1 亿~1.5 亿人,不能温饱的人口占农业总人口的 80% 以上”[11]。灾荒后,农产品生产量缓慢恢复。人民公社时期,农民人均消费水平下降了,但贫困人口规模不断缩小。如果当时实行较大差别的分配,就有可能导致更多灾民的贫困或死亡,而人民公社制度实行较为平均的分配制度,有效控制收入差别,保证了大多数受灾荒农民的最低食品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就逐步开展小规模的救济式扶贫,建立公共福利制度。1956 年1 月,中共中央委员会提出《1956 年到 1967 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由农业合作社来照顾社内缺乏或丧失劳动力、生活上无依靠的社员,保证其基本生活供应,包括吃、穿、烧(燃料)、教(儿童和少年)和葬[12]。对于城市贫困群体,政务院于 1950 年颁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规定了对城市失业工人的救济范围、标准、方法及资金来源, 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需要,为反贫困事业的深化积累了物质基础与实践经验。据国家统计局测算,1978 年以年人均纯收入 100 元为贫困线,当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 2.5 亿,贫困发生率为 30.7%[13]。总体上,这一时期,在总人口激增情况下取得了贫困发生率大幅度下降的重大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反贫困的伟大胜利。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的快速推进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指出“群众生活贫困……生产发展快慢,不但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个政治问题。”[14]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首先拉开序幕,农业产量继续得到较大增长,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的贫困状况。1979—1984 年,全国农村完成了“人民公社”到“包产、包干到户”的转变,农村市场、农产品价格逐步开放,乡镇企业不断发 展 , 农 村 经 济 释 放 出 新 活 力 , 农 民 生 活 水 平 继 续 提 升 , 农 村 地 区 的 贫 困 现 象 得 到 进 一 步 缓 解 。1980—1984 年,中央财政设立了“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计划专项资金,集中力量解决“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问题。1985 年,国家以人均年收入 206 元为贫困线,当年农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下降到 1.25 亿,贫困发生率下降到 14.8%[13]。这一阶段,扶贫工作主要依靠外部动力,贫困地区相对缺乏脱贫的内生动力。反贫困事业不断深入发展,党和国家的扶贫理念逐步由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旨在激发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1986 年,国务院成立了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 年,改称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扶贫工作,逐步明确贫困标准,确定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安排专项扶贫 资 金 , 标 志 着 反 贫 困 工 作 的 专 门 化 与 制 度 化 。 1994 年 , 国 务 院 印 发 《 国 家 八 七 扶 贫 攻 坚 计 划(1994—2000 年)》明确提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七年……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5] 200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讨论通过《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 年)》,提出解决极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巩固温饱成果的目标。201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明确了“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任务,推进 2020 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2 年,按照当年的扶贫标准,中国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至 9 899 万,贫困发生率降到 10.2%[16],党中央的反贫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的决战决胜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推进,区域开发扶贫方式存在的问题凸显,出现贫困人口数量、具体情况不清晰,扶贫资金使用不到位和贫困县不愿脱贫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思想,将脱贫攻坚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南考察时强调“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17]。此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各类讲话、座谈中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方略的落实,提出“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四个问题”的实践路径,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2012—2017 年,党中央实行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双轨并行的机制,保持对贫困人口的兜底性制度安排,并加大开发力度。此外,在全国划分出 11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确定了定点扶贫结对关系,推动贫困群众在物质与精神层面实现脱贫。2017—2019 年,在反贫困事业逐步取得进展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将攻克深度贫困难题提至重要地位,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保障贫困人口实现切实脱贫。2019 年底,面对新冠疫情的挑战,中国共产党对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部署,在防疫背景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党中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特殊政策保障特困地区脱贫,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2021 年 2 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的历史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自 2012—2020 年,在现行标准下,“9 899 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 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8],创造了人类减贫历史上的“中国奇迹”。
二、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历史性成就
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努力,中国反贫困事业取得了历史性伟大成就,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彻底消除了困扰中国人民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在脱贫中巩固和发展了党群干群关系,为世界反贫困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一)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无产阶级立场,运用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的贫困现象,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源,指出无产阶级摆脱贫困的根本途径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1842 年,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以大量的事实论据呈现了英国工人触目惊心的贫困状况,“许多穷人都以自杀来摆脱贫困,因为他们找不到别的摆脱贫困的方法”[19]429,这成为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的开端。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贫困从现代劳动本身的本质中产生出来”[19]124,异化劳动使无产阶级陷入贫困,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下的资本剥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又系统性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源,思考了反贫困的根本途径。
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探讨和实践如何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来摆脱贫困,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引领中国人民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来摆脱贫困,提出不摆脱贫困落后将会被开除“球籍”[20]。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指出了“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21]63-64,提出了部分先富并通过先富带动后富的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22],以精准扶贫的系列论述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指导反贫困工作取得伟大成就。
(二)彻底消除困扰中国人民的绝对贫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中国的反贫困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绝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地区社会经济实现较大发展,脱贫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为了清晰地识别贫困人口并衡量反贫困成效,中国不断探索制定贫困标准,并依据价格和消费等因素动态调整(如表 1 所示)。1986 年,中国第一次制定国家扶贫标准,经测算确定 1984 年农村贫困线为年人均纯收入 200 元,1985 年为 206 元,并推算 1978 年中国农村贫困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 100 元。2000 年,国家制定年人均纯收入 625 元为温饱标准,年人均纯收入 865 元为低收入标准。2008 年,将低收入标准正式作为扶贫标准。2011 年,中央提出按 2010 年不变价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2 300 元作为扶贫标准。2020 年底,中国依据现行贫困标准的现价,即年收入为 4 000 元作为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同时综合考量“两不愁三保障”,即达到不愁吃、不愁穿和保障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实现了贫困人口与贫困地区清零。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以较高质量消除了绝对贫困,脱贫地区的社会经济建设水平实现快速发展,切实解决了脱贫人口的住房难、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同时,脱贫群众也取得了精神硕果,坚定了通过艰苦奋斗来创造幸福生活的信念信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三)在脱贫中巩固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
反贫困事业取得突出成绩,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也巩固和发展了党群干群关系。贫困地区的群众往往在处理公共事务时表现出缺乏主动参与,甚至抗争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断加大扶贫力度,扶贫工作成为紧密联系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桥梁,调整了党员干部的工作方式,党群干群关系出现新面貌。尤其是落实精准扶贫政策,需要精准地掌握贫困群众的基本信息,要求扶贫党员干部常常走访调研,精确到户、到人,跟踪掌握贫困群众的发展状况,包括经济收支与生活水平的变动,密切的交流与联系为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创造了条件。此外,扶贫对象对脱贫效果的评估是考核党员干部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这要求党员干部真正为扶贫对象服务,也培育了贫困群众的权利意识与主体意识,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精神风貌。在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共产党人的责任,有 300 多万驻村干部坚决听从党的指挥,响应国家号召,奔赴祖国最贫困的地区,有 1 800 名扶贫干部牺牲在了扶贫一线,以生命筑牢了脱贫攻坚的堡垒。他们心系百姓,深入了解每一个贫困群众的困难,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谋出路、想办法,不搞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树立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巩固并发展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为世界反贫困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现行标准高于世界银行 2015 年制定的每人每日 1.9 美元的极端贫困标准,更高于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的每人每日 1.25 美元的绝对贫困线。具体如表 2 所示。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2015 年报告》显示,2015 年,全球仍有“约 8 亿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中”[23],虽然当今世界物质财富取得极大发展,但贫困问题始终困扰着许多资本主义发展中国家和某些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中国的反贫困事业不仅为本国人民带来福祉,也为世界范围内的反贫困事业做出贡献,为全球减贫提供了中国方案与中国经验,为消除全球贫困问题增强了信心。“按照世界银行国际贫困标准,我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 70% 以上。”[18]。特别是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在全球大流行的形势下,世界银行行长戴维·马尔帕斯预测疫情可能导致 1 亿人重新陷入绝对贫困,加剧贫富分化[24]。在此背景下,中国仍然能如期完成消除绝对贫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前十年完成《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肯定,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同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减贫事业,承担国际减贫责任,先后向 166 个国家和组织,派遣 60 多万援助人员,推动“共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25],增强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消除绝对贫困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