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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论经济力中的消费力及与消费关系的辩证运动

2018-06-16 来源: 作者:程恩富

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只有生产力的概念,而没有交换力、分配力和消费力这些概念。我认为,依据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应当分别确立生产力、交换力、分配力和消费力的概念,以及由这四个要素所构成的经济力范畴。本文深入探讨这些概念的基本含义及消费力与消费关系的辩证关系。

一、消费力与生产力、交换力、分配力的相互关系

(一)消费力的概念

消费力是消费者为满足物质和文化需要从事消费的能力,体现消费者和消费对象(即消费资料和服务)之间的一种关系。消费力是个社会经济范畴,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消费力的实现结果,是人的肌肉、神经、脑髓的补偿和发展,这表现为新陈代谢的自然生理过程,从而具有自然属性;另一方面,消费力是一种社会经济力量,是社会成员在共同的经济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分人的消费力的实现和发展,与另一部分人的消费力的实现和发展互为前提。这说明消费力具有社会属性。

(二)消费力与生产力的关系通常说的生产力,是泛指生产过程中人们控制和改造自然的关系和能力。它由生产中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和运用这些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劳动者组成。如果把生产过程看作直接生产过程,那么,就可以得到一个狭义的生产力概念。撇开交换、分配和消费以后的生产过程是直接生产过程,其中包含着狭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而经济力则应定义为,人们利用自然,创造社会财富,并通过交换和分配来供给人类消费的能力。它包括了狭义的生产力、交换力、分配力和消费力。这里主要说明狭义生产力与消费力的一般关系。

由于任何消费对象都是生产的结果,因而生产力决定消费力。马克思写道:“生产生产出消费,是在生产创造出消费的一定方式的时候,然后是在生产把消费的动力、消费能力本身当作需要创造出来的时候。”[1]不过,这决不意味着有多么高的生产力,就肯定有多么高的消费力,两者始终是平衡的。因为生产力决定消费力,只能从总体和趋势上去理解,而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着的一些中间环节和复杂因素。这些环节和因素会导致消费力对生产力保持一定的相对独立性。恩格斯说得好:“竞争的实质就是消费力对生产力的关系。在一个和人类本性相称的社会制度下,除此以外就不会有另外的竞争。社会那时就应当考虑,靠它所掌握的资料能够生产些什么,并根据这种生产力和广大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应该把生产提高多少,应该允许生产或限制生产多少奢侈品。”[2]恩格斯的这段名言说明,即使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新制度下,消费力与生产力之间仍有矛盾,需要调节。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消费力的发展和变化,理所当然地也会影响生产力。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力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力,或者最终要转化为生产力。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消费的能力是消费的条件,因而是消费的首要手段,而这种能力是一种个人才能的发展,一种生产力的发展”。[3]

(三)消费力与交换力的关系

由于流通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换力表现为流通力。社会把产品从生产领域运送到消费领域的能力就是流通力。它是由流通领域从事劳动的人和他们借以实现商品转移过程的各种物质资料这两个实体性要素所构成。流通力的大小,可以从流通过程中所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同所获得的结果即送入消费领域的商品数量之间的对比关系来衡量。提高流通力,就必须使单位时间内耗费较少的劳动向消费领域运送较多的商品,或者说,把一定数量的商品,以较小的流通费用和较短的流通时间送入消费领域。交换力(或流通力)与交换关系形成对立的统一。

消费力不仅从根本上取决于生产力,而且同交换力有着密切的联系。依据马克思关于交换只是生产以及由生产决定的分配一方和消费一方之间的媒介要素的理论精神,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存在于市场经济中的流通力的大小,对于消费力的实现程度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原因很明显,各种可供消费的物质资料和服务都必须首先通过流通到达消费领域。当然,消费力水平的高低也会反作用于流通力。因为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流通力与它相适应,从而促进流通力的发展。

(四)消费力与分配力的关系

这里主要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一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应当看到,任何社会的国民收入被创造出来以后,都要通过复杂的分配过程。恩格斯指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而这个数量当然随着生产和社会的进步而改变,从而分配方式也应当改变。”[4]恩格斯这段话,强调了可分配产品的数量在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确立中的重要性。而可分配产品与参加分配的人是共同构成分配力的两个基本要素。在参加分配的人数和管理水平不变的条件下,分配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可分配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力与分配关系之间同样存在着辩证的关系。

消费力与分配力的关系,比消费力与生产力和交换力的关系更加显得直接。马克思说得很明白:“社会消费力既不是取决于绝对的生产力,也不是取决于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决于以对抗性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这种分配关系,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消费小到只能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以内变动的最低限度。这个消费力还受到追求积累的欲望的限制,受到扩大资本和扩大剩余价值生产规模的欲望的限制。”[5]还说:“工人的消费能力一方面受工资规律的限制,一方面受以下事实的限制,就是他们只有在他们能够为资本家阶级带来剩余价值的时候才能被雇佣。”[6]马克思说的社会消费力是指有支付能力的消费力,绝对消费力是指现有生产力水平下社会生产满足个人需要的能力。社会消费力不是直接由生产力决定的,而是直接建立在分配和分配关系基础上,并由它们来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社会消费力直接取决于国民收入的分配,这受到工资规律和剩余价值分配规律的制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全体劳动者的社会消费力也直接由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状况决定。至于每个劳动者个人,其有支付能力的消费力还要具体受到按劳分配规律及其实现形式的制约。

二、消费力与消费关系的辩证运动

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证,消费力可以具体划分为三种形态:(1)自然消费力。它是指消费者为维持其生存、享受和发展与表现而满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一定局限于维持生存需要,也不纯粹是自然的。因为自然消费力是在人们的经济交往和文化活动中逐渐形成日益发展的。(2)绝对消费力。它是指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在消费者与消费资料自由结合的条件下,社会现有消费者将消费资料中潜在的满足人民需要的能量加以实现的能力。绝对消费力只同社会生产力挂钩,是撇开了特定分配关系影响后的消费力。(3)社会消费力。它是指在商品货币关系下,由货币购买力而形成的消费力。这种有货币支付能力的消费力,显然与一定的分配关系紧密相联。

上述三种形态的消费力,从实体上看都有两个共同的构成要素:作为消费者的人和作为消费资料的物(劳务可以广义地包括在消费资料范畴之中,下同)。消费者是消费力的主体,消费资料是消费力的客体。消费的主体和客体互相依存,形成对立的统一。假如失去消费者这一主体,消费对象就成了自在之物,因而也就丧失了对象的意义;反之,假如没有消费对象,消费者就无从消费,因而主体便不能存在。消费力实体要素的结合比例和结构,涉及到消费力的合理组织问题。这里不再赘述。

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关系的概念,因而消费关系是经济关系即广义生产关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政治经济学和消费经济学必须研究的重要问题。有人认为,生产消费本身属于生产行为,已包含在直接生产过程之中;个人消费是生产过程以外的事情,只执行生活的职能,不反映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不是理论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内容。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欠妥的。马克思曾经十分明确地提出并回答过这一问题。他写道:“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绝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7]又说: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越发展,它就越和消费关系的狭隘基础发生冲突。”[8]可见,马克思肯定消费形式与交换形式一样,都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一种经济关系。所谓消费形式,就是消费的社会形式或者说消费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必然结成某种社会关系。这种消费关系具体反映社会主义劳动者在实际支配或取得消费资料中形成的经济关系,如同社会主义直接生产过程的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一样,都是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

社会主义消费关系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消费资料的产权关系。在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范围中,消费资料的所有关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劳动者运用全民或集体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生产出来的总产品用作消费的那部分资料,通过分配和交换将具体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消费资料属于公有,供全体劳动者或劳动者集体享用;另一部分消费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供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享用。这些正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及劳动者在生产、交换和分配中的新型平等关系在消费领域里的表现。而在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消费资料的产权关系则另当别论。

二是通过消费水平、消费方式、消费结构等反映出来的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即各社会集团、社会阶层和劳动者个人在消费领域中的不同地位和相互关系。在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体系中,消费关系的对抗因素消失了,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在消费水平、消费方式和消费结构等各个方面均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别。而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体系中,消费关系就比较复杂,其中包含着某种对抗性的因素和剥削成份。这些重要差别表明,不同的社会集团、社会阶层和劳动者个人在消费领域中的经济地位不尽相同,并由此结成不同的消费关系。

社会主义消费关系,既与社会主义直接生产关系(指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相联系,又与消费力相联系,并与消费力形成对立统一关系。社会主义消费力和消费关系的辩证运动,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察:

一方面,消费力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决定社会主义消费关系。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消费关系为例,由于他们所处的生产条件不同,劳动生产力的水平不同,因而其绝对消费力和社会消费力的状况存在明显的差异。一般来说,城市职工的货币收人比农民高;享受劳保福利和社会公共消费比农民多;商品性消费所占的比重比农民高,文化消费支出比重比农民高;等等。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消费关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客观上也会影响消费力的变化。当我们消除了资本主义两极分化式的对抗性消费关系,或者当我们消除了僵化经济体制下消费关系的不良现象以后,通过建立合理的消费结构、确立适当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等而形成的社会主义新型消费关系,必然会通过促进其他经济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最终促使各种消费力的提高。

总之,消费力和社会主义消费关系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主义消费的基本问题,推动着社会主义消费的发展和变化,它是作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科—消费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其他任何经济学科的研究所不能替代的。

 

(原载《消费经济》1997年第6期)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9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25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5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2273页。

[6]《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5卷,第547548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0-321页。

[8]《资本论》第3.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