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马克思的企业学说及与西方理论的比较
由于西方正统经济学家采取学术封闭的态度,盲目排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因而认为在科斯1937年发表《企业的性质》一文以前,没有形成关于企业起源和成长的理论。可是,所有读过马克思《资本论》的正直学者都会承认,即使不谈其他著作,也完全可以说《资本论》早已形成了关于企业的起源、本质、规模和治理结构等一整套较为系统的学说,而且十分深刻。
(一)马克思企业学说的基本内容
1.关于企业的起源
在历史上,企业的起源就是资本主义企业的起源。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里详细探讨了资本主义企业产生的条件和原因,我们可把它归纳为以下四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协作。
马克思认为,协作是许多劳动者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如果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从事协作的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分工,就叫作简单协作(它与行会手工业一样,没有技术上的变化,但从发展的角度看,协作的方式是由技术状况决定的)。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资本同时雇佣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开始的。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1](P358)马克思在这里讲的“资本主义生产”,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或资本主义企业。
“协作”之所以能成为企业的起点条件之一,是因为协作提高了劳动的社会生产力。马克思从九个方面作了分析:(1)协作可使相互间的劳动差别相互抵消,形成社会的平均劳动;(2)协作可使生产资料共同消费而得到多项节约;(3)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集体力;(4)协作因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而提高个人的工作效率;(5)协作可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而提高劳动效率;(6)协作可同时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而缩短总劳动时间;(7)协作可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紧急的任务;(8)协作可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使筑路等大型工程得以进行;(9)协作可集中劳动力以缩小生产场地,从而节约非生产费用。简言之,协作节约了生产费用和非生产费用,提高了个人和集体的生产效率。
在马克思看来,简单协作是与一切较大规模的生产结合在一起的,它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企业)特有的形式,但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企业)的基本形式,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最一般的基础。由于从历史过程看,资本主义的协作是同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因而协作好像是资本主义生产(或企业)的特殊形式。其实,资本主义协作只是协作的一个特殊历史形式。
第二个因素是劳动力成为商品。
马克思的研究表明,协作是自古就有的,但资本主义协作和过去有本质的区别。原始公社的协作,一方面以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为基础,另一方面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这一血缘关系为基础。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和近代殖民地偶尔采用的大规模协作,以直接的统治关系和从属关系为基础,大多数以奴隶制为基础。相反,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一开始就以出卖自己劳动力给资本的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
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才转化为资本,这是资本主义企业形成的关节点。而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基本条件是劳动者具有人身自由和一无所有。马克思通过剖析G-W-G,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企业起源的秘密。他说:“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1](P193)换句话说,资本主义企业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
第三个因素是追求利润。
依据马克思的分析,资本家办企业的目的,不仅要生产产品,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利用劳动的协作形式来组织契约式的企业,其最终目的在于用最小的预付资本,获得最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节约预付资本,节约生产性费用和流通费用等各类费用,缩短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及必要劳动时间等各类时间,其内在动力都出于追逐利润极大化。
第四个因素是最低资本额。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企业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取决于所雇佣的工人数,而要雇佣一定量的工人,就需要有一定量的可变资本和相应的不变资本。货币或商品所有者只有当他在生产上预付的最低限额大大超过了中世纪的最高限额时,才真正变为资本家,即形成资本主义企业。这是因为,作为一个“人格化的资本”的资本家,他的全部时间都要用来占有从而控制别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的产品,而这就必须大大超过“小业主”所雇佣的人数。
当然,一个企业的产生,即单个的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要蛹化为资本家而必须握有的最低限度价值额,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是不同的,而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内,也由于它们的特殊的技术条件而各不相同。
总之,协作(由技术性质决定)、劳动力、利润和资本,这是形成企业的一般要素。马克思关于企业如何起源的分析结论是:在一定的技术和协作的基础上,为追求预期利润而用相对最低额以上的资本购买劳动力商品及相应的其他生产要素。
2.关于企业的规模和变迁
马克思把企业的规模大小和制度变迁,看作是技术、协作、劳动力、资本、市场(竞争)和利润等基本经济条件变化的必然反映,看作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发展及相互作用的结果,其实质是相对剩余价值的提高。《资本论》用大量的篇幅,客观地描述了企业规模、制度和效应的演进轨迹:简单协作(企业萌芽形态)→工场手工业(企业初级形态)→工厂制度(企业中级形态)→公司制度(企业高级形态);如果从资本形态来概括,还展示出另一种私人企业的演进轨迹: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
第一,从简单协作制度到工场手工业制度。
作为现代企业萌芽形态的简单协作,最初是当作个体经济的对立形式,以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为基础,以资本家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它是资本主义企业生产的起点。马克思认为,随着决定企业形成因素的发展变化,以企业内部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这种企业形态大约从十六世纪中叶到十八世纪末叶占居统治地位。其起源有两种方式:一是混成的工场手工业,意指产品由许多零件机械地组成的工场手工业。换句话说,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工人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联合在一个工场里,产品必须经过这些工人之手才能最后完成。二是有机的工场手工业,意指产品经过一系列有机程序的操作而完成的工场手工业。换句话说,许多从事同一个或同一类工作的手工业者,同时在同一个工场里为同一个资本家所雇佣。马克思还详尽地分析了这种企业内部分工的特点及与市场条件下社会分工的多种区别。[2]正是基于技术性质的有分工的协作提高了企业效率和利润,作为企业初级形态的工场手工业制度才占居统治地位200多年。
第二,从工场手工业制度到工厂制度。
虽然工场手工业以分工为基础,但仍属于手工技术,这种创新的企业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其狭隘的技术基础和它本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必然发生矛盾。这种矛盾直接导致以机器和大工业为基础的工厂制度的出现。作为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典型企业形式的工厂制度,从效率与剥削两个方面推动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演进。一方面,它以机器协作为特征,大大扩张了企业规模,使产品价值便宜,从而迅速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企业的机器生产,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大幅度提高了相对的或绝对的剩余价值即剥削率。由于以机器协作为基础的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具有效率优势和剥削优势,因而它很快征服了手工业、农业和交通等一切产业部门,占居社会经济支配地位。马克思还指出,企业使用机器的界线是它所费的劳动必须少于它所代替的劳动;资本主义企业使用机器的界限在于,只有机器的价值少于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的时候,才会使用它。也就是说,企业使用机器的规模扩张有其经济(制度)均衡点。
第三,从工厂制度到公司制度。
在早期资本主义生产中,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工厂三种企业形式都是独资性质的,采取公司制的企业极少。然而,马克思以敏锐的眼光对其成因作了精辟的阐述,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历时较长范围较广的事业,要求在较长的时间内预付较大量的货币资本。所以,这一类领域里的生产取决于单个资本家拥有的货币资本的界限。这个界限被信用制度和与此相联的联合经营(例如股份公司)打破了。”[3]依马克思所见,股份公司产生和快速成长的首因是扩大再生产和资本集中的需要。而且,私有制公司还可以替代政府企业,并引起企业内部财产关系发生变化。“股份公司的成立,由此:(1)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成为公司的企业。(2)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4]马克思对比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揭示了股份企业资本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以及资本集中和资本积聚等一些重要特点[5],并得出股份企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更高形态的生产方式的过渡点(恩格斯在19世纪末整理《资本论》第3卷时又补充指出,在大公司的基础上容易形成卡特尔和托拉斯这样的垄断组织。他写道:“一些新的工业企业的形式发展起来了。这些形式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方。⋯⋯因此,在英国,在这个构成整个化学工业的基础的部门,竞争已经为垄断所代替,并且已经最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6]后来,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这一经典著作中,又系统研究了各种垄断条件下的企业制度及与市场制度的关系,发现20世纪初期基于股份公司形式上的垄断企业的多项特征和本质)。
3.关于企业的职能和费用
马克思从系统考察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来阐明资本主义企业的职能和各种费用。生产性企业的资本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成相应的三个部分,同时并存在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三种形态上,必须相继地通过循环的三个阶段,即实现空间上的并存性和时间上的继起性。企业货币资本的职能是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为生产剩余价值准备条件,从而使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企业生产资本的职能是通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实际结合而生产出剩余价值,这是企业资本循环的主要和本质的阶段;企业商品资本的职能是通过销售把含有剩余价值的商品转化为货币,使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历史上出现的商业资本(商业企业),无非是产业资本运动中的流通资本的独立化,其职能就是商品资本的职能;资本主义出现的生息资本(银行或金融企业),基本上是从职能资本中分离出来的货币资本的独立化,其职能就是通过资本的借贷活动获取剩余价值的转化物即利息。
按照马克思的界定,企业资本循环在生产领域所消耗的费用称作生产费用,在流通领域所消耗的费用称作流通费用,二者之和等于企业资本循环所消耗的总费用。在两类费用中,生产费用实质上是生产资料转移的旧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即主要是劳动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此外,还包括生产领域中的物资储备的保管费用,自然作用期间的费用和正常停工期间的费用。流通费用又分三种:一种是单纯为资本在流通中变换形态的纯粹流通费用,是由剩余价值来补偿的费用。它具体包括:(1)买卖时间引起的费用。资本由商品到货币和由货币到商品的形态转化,就是资本家进行交易,执行买进和卖出的职能,由此需要耗费一些费用。(2)由簿记引起的费用。如纸笔等物化劳动和记账人员工资等活劳动。(3)由货币引起的费用。它包括生产货币所需要的费用和补偿货币在流通中磨损所需要的货币。第二种是保管费用。第三种是运输费用。保管和运输都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是具有生产性质的流通费用。此外,马克思还从个别价值、社会价值、生产价格和地租等更宽广的层面来分析企业的费用问题。
4.关于企业的契约本质和组织结构
马克思把资本主义企业看成是一种契约的组织形式,并通过对劳动力买卖契约的剖析,鞭辟入里地揭示了资本主义企业内外的自由和平等的虚伪性。“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他们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已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预定的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1](P199)对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进一步研究表明,这种契约的本质是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
在资本主义企业的组织结构中,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这种劳动过程,无非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其特点在于:个人的劳动属于资本家,并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产品是资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产工人的所有物。在股份公司中,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表现为资本的管理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在这种企业的组织结构中,短工、辅助人员、直接生产工人、工程师、监工、经理、监事、董事、股东等各类人员,其职责和作用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包括直接生产工人、辅助人员、技术人员和经理(从事某种熟练劳动)在内的“总体工人”是产品价值的真正创造者。[7]
(二)马克思与西方学者关于企业理论的若干比较
在我们大体掌握当代西方学者和马克思关于企业的种种观点之后,现在就来作一些扼要的比较研究,以便进一步科学地认识企业的表层(表象)和深层(本质)问题。
1.关于企业的起源与规模
科斯等人撇开了协作和技术这一重要因素,主要从节约交易费用的角度说明企业替代市场的效率动因,以及企业规模的界限。威廉姆森补充分析了技术和协作对交易及其费用的影响,说明企业追求的是由交易费用和生产费用构成的总费用最优。这类研究具有新意,尤其是总费用的均衡分析。
马克思在百年前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出发,强调协作(与技术特性有关)、劳动力、利润(与市场实现有关)和资本这四大因素对企业产生和规模的决定作用。显然,马克思在技术分析和制度分析的结合点上突出预期利润极大化的目的,则更具有广阔的视野、系统的认识和科学的逻辑。
2.关于企业的职能
科斯强调企业的显著职能在于替代市场或市场机制,由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从而节约交易费用。钱德勒也强调,现代工商企业的管理制度取代了市场机制而协调着货物从原料供应,经过生产和分配,直至最终消费的整个流程。这些都是颇有道理的。
不过,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和列宁)也早就看到:即使是简单协作的企业,也能部分替代原来由个体所从事的生产及相应的市场交换;股份企业还能部分替代原来由政府所从事的生产和服务及相应的市场交换;具有垄断性和内部高度计划性的大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换,并成为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点。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对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金融企业各自的职能作了圆满的阐释,深入地指出其生产剩余价值的职能、实现剩余价值职能或者为职能资本家服务并参与分割剩余价值的本质。这种分析,要比笼统说明企业的性质和职能深刻得多。
3.关于企业的内部结构
钱德勒强调现代工商企业内部的科层组织或等级制组织,突出“经理群”(这是本书作者使用的词汇)的管理权。威廉姆森也注重大公司的“H型”结构、“U型”结构和“M型”结构的变化,并独创性地探讨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种种现象和机制。这类涉及企业表象的结构分析,一向是西方学者研究的重点,也是较科学和最主要的学术成就。
相对来说,马克思出于自己特定的研究目的和时代经济背景,不可能详细分析20世纪才形成的各种企业结构和新现象。但在那时,他已经清晰地指出股份公司内部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等某些特征和重要意义,以及与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的结构性区别,并客观地分析了企业各类人员的不同经济地位和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从而得出西方学者无法理解的革命性结论。
4.关于企业的契约性质
科斯提出企业的契约思想之后,阿尔钦和登姆塞茨及张五常都大加发挥。撇开“偷懒——监督”等一些常识性描述以外,他们的基本思想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再批判的资产阶级的契约自由和契约平等的观念,与百年前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教授们”(马克思语)没有什么区别,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学术进展。
马克思的思维洞察力极强,认为企业是一个由契约结成的经济利益矛盾的统一体。他既承认和描述资本主义企业的契约所具有的形式上的自由性和平等性,即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在市场上的“等价交换”,又看出和揭示这一契约在实质上的不自由性和不平等性,即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在生产和再生产中的“剥削——被剥削”的关系。这种透过被歪曲表现出来的经济现象,阐明私有古典企业和股份企业的契约本质的分析方法,无疑胜过许多西方经济学家。
5.关于企业的费用
科斯、威廉姆森等人提出和论证的“交易费用”概念,尽管近60年来还没有界说清楚,并“对它的热衷甚至到了滥用的地步”[8],但仍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同生产费用一样,也是解析企业存在和成长的角度之一。
马克思在界定企业的各种费用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交易费用”的范畴,可是,在具体分析由买卖时间(即马克思说的“资本家的交易”)、簿记和货币所引起的三种纯粹流通费用中,显然含有类似的合理内容。即使在今天,马克思所定义的各种费用仍然是正确的,当然可以进一步拓展和细化。
有关交易费用的问题,我们后面还要作大量的研究,这里不再赘述。
6.比较两类企业理论的基本结论抛开细节问题,西方学者是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而马克思则是在承认企业表象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本质状况的分析。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1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洪远朋,程恩富1新编《资本论》教程:第一卷[M]1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1259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1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961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1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931
[5]程恩富1马克思的股份资本理论[J]1学术月刊,1985,(10)1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1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94-4951
[7]程恩富1生产性管理活动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活动[J]1社会科学,1995,(7)1
[8]单伟建1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理论、应用及偏颇[A]1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C]1上海:商务印书馆,19931
(原载《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