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中国经济学

程恩富 向昀 :西方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产权经营

2018-06-21 来源:《上海经济研究》1998年第9期 作者:程恩富 向昀

西方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产权经营

 

一、西方国有控股公司的崛起与发展态势

(一)西方国有控股公司的兴起原因

西方国有控股公司是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60年代以后才普遍出现的。据世界 银行的调查表明,最早成立的国有控股公司是意大利1933年成立的工业复兴公司(IRI)。在当代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中,国有控股公司成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一个主要组织层次。其原因主要有:

1.组建国有控股公司是西方各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次新的变革。西方国有控股公司 的成立,使得原来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单一层次的产权关系转变成为多层次的产权关系。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国有控股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等多层次、宝塔型的产权结构组织体系。这种国有产权结构关系的变革是战后混合经济形态进一步发展演变的结果,同时,它又导致了政府国有产权管理观念、管理组织、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素质、管理环境等方面一系列的变革,促进了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形成。各国在组建国有控股公司的时候,大多数国有控股公司主要是充当政府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中间媒介,执行着政府管理众多国有企业的职能。

2.组建国有控股公司是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相互融合的结果。国有经济规模扩大以及它与私有经济的相互融合,形成所谓的混合经济形态是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特征。而这种结合如何通过一种有效的资产纽带来实现,同时又不至于影响国有经济在某些领域的主导地位,且又能充分发挥私有经济的作用,国有控股公司正好迎合了这种需要并成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在西方,60年代以后,许多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控股公司后,均公开出售部分国有股份,打破了国有企业在一些领域的垄断经营的局面,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而且,采用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容易地通过股权来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形成了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在证券市场完善的情况下,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都可以通过购买与销售股票实现不同的结合,同时,国家通过控股,也可以达到以较少资本左右更大范围资本和社会经济活动的目的。

3.组建国有控股公司也是战后西方各国生产力迅猛发展和资本集中的必然结果。随着战后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巨大进步,多角化、跨国经营和企业本身内在的规模经济的要求,迫使一些西方国家纷纷重组其国有资产,从而组建大量的国有控股公司。例如,意大利工业复兴公司在80年代后期已拥有14个次级控股公司,层层控制着260多家企业,直接控制着4家银行,从事金融、交通、钢铁、能源等多角化经营,并凭着其规模经济效应,在以后推动了该国“经济奇迹”的出现并跻身于世界企业500强。

(二)西方国有控股公司的类型和特征

西方国有控股公司作为西方各国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既具有一般公司制企业的特征,又同一般公司制企业有所区别。其主要特征可以归结为:一是具有部分的政府职能。作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中介,国有控股公司是西方各国管理国有资产的一种重要的组织结构形 式。因此,大多数的国有控股公司在经营中大都履行部分的政府职能,体现了资产所有者的意图。二是具有相当的经济规模。国有控股公司一旦组建,或者由于政府政策的支持,或者由于国有企业自身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强大的经济实力。跨行业、跨地区的国有控股公司在西方国家普遍存在。三是以股权为纽带形成了一个宝塔式的体系。控股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并不是简单的协作或合作关系,尽管他们各自都是企业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治理结构,但由于股权的控制,从而控股公司形成了一个以股权为纽带的整体。四是具有相当的筹融资能力。尤其是国有控股公司倍受政府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加之对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形成了统一集中的财力和信贷能力,并通过资金的投入和流动,加速整个控股体系的发展。

对于国有控股公司,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比较重要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种根据国有控股公司本身是否直接从事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纯粹型控股公司也称“纯粹持股公司”,其主要特点是只单纯从事股票活动,通过收买别的公司的股票、有价证券等方式或向别的公司投资入股,控制子公司的股权,然后通过发挥股权优势,影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支配被控股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其控制意图。它和混合型控股公司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它不从事别的经营活动,尤其是生产活动等。在有的西方国家中,控股公司的概念就仅指纯粹型控股公司。如卢森堡的公司法规定,控股公司除拥有自己的办公楼外,不得从事任何工商业活动,也不得与公众直接交易。混合型国有控股公司是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经营某种实际业务的控股公司。一方面,它以现金收买或其它方式取得别的公司的股票,掌握其股权,继而支配其生产经营业务的决策,使被控制公司的业务活动有利于混合型控股公司自身能从事的实际业务;另一方面,它又通过从事某种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其它公司发生联系,进而渗透进其公司,为其从事股票控制活动创造一定的有利条件。一般说来,混合型国有控股公司的资本实力都非常雄厚,经营规模比较大,如意大利的伊里公司。

另一种分类是按照国有控股公司的职能、作用及形成原因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逐步发展演变形成的经营性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集团是战后西方欧洲国家与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国有经济的“主力军”。如德国大众汽车公司1939年组建时为国家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1960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将其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德国政府和萨克森州政府分别持有其20%的股份。1991年,该公司根据集团经营发展战略 的需要,改组为国有控股公司。显然这类国有控股公司的产权经营活动与其集团生产经营活 动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产权经营不过是服务于集团生产经营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更好地优化集团资源配置,以增强竞争力。二是出于重组国有资产及其管理体制的需要而建立的管理型国有控股公司。这类国有控股公司主要是充当政府机构与企业的中间媒介,执行着管理众多国家参与企业的职能。譬如,1986年奥地利政府组建的奥地利工业控股公司,其组建是作为重建其国有工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该公司通过下设钢铁、机器设备制造、电气、电子、铅冶炼、石油化工等6个行业控股子公司,间接控制了约400个子公司,被称之为奥地利经济领航的“旗舰”。这类管理型国有控股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和批准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管理;决定企业人事的任免及其报酬福利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国家出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专门投资组建的投资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是政府为了实现某一政策目标而建立的,其目的是通过购买企业的产权或股权、提供信贷等方式,来支持经济效益差但由于特殊原因又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企业,或经过企业的产权转让、重组,实现政府的其它政策目标。

(三)西方国有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进入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国有控股公司的发展出现了三大趋势:

1.经营的多元化。国有控股公司以较少的资本金控制和掌握着较大的企业资本。当资本金得到增值以后,控股公司自然会把触角伸到有利可图的其它各行业,这样使其不仅可以开拓经营领域、增强竞争力,而且可以减少经营风险、避免单一经营遭受不景气的威胁。而对于相关行业,它可以发挥协调作用,使受控的各子公司互相协作,共同发展。

2.经营的国际化。自二战以后,发达国家的大型国有控股公司纷纷开展跨国经营,特别是 七、八十年代西方发生经济危机以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控股跨国经营则成为突破保护主义的关税壁垒和发展本国民族工业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国有控股公司都积极地通过大量扶持的方法来控制海外的公司,从而实现其经营的国际化。

3.经营的网络化。大型的国有控股公司由于拥有多个行业部门的子公司,又有可以适当集中运用的经济实力,因而有条件组织开展各方面的服务。比如在当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信息时代,母公司可以及时组织信息交流,使成员公司不失时机地掌握必要的信息,开展经营。这种网络化的信息联通,使控股公司集团在竞争中更能处于优势地位,成为当今大多数国有控股公司的发展趋势。

二、西方国有控股公司的产权经营

(一)西方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控制

1.西方国有控股公司产权关系。西方国有控股公司的产权关系包括与国家的关系和其内部产权关系两个方面。一般说来,国家与国有控股公司的产权关系主要表现在授权经营关系,即国有控股公司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由国家授权国有控股公司进行管理和经营。不论是投资型、经营型还是管理型的国有控股公司,它与国家的产权关系都为代理者与所有者的关系。国有控股公司内部的产权关系主要表现为:①国有控股公司直接占有国有资产,控股公司董事会直接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并委聘经理进行日常经营管理。②对于国有控股公司拥有全部产权(股权)且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派出人员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按照统一决策实施经营管理。③对于只拥有控股权且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控股公司董事会按照所持有股份比例委任或直派董事参加其董事会工作,以此控制或参与其经营决策,保障国有股权的正当权益。

2.国有控股公司对投资企业的控制。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属企业的控制和管理,主要是以股权为依据的,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资本参与。国有控股公司凭借其拥有的支配控制股权,从纵向展开系列化控制,即依次为控股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等等,从而使自身的支配数累积性地扩大。而国有控股公司一般是自上而下的一维性支配(日本除外),控制系统是等级式的。在这样一个等级系列之中,国有控股公司只要能直接控制子公司的股权,则孙公司以下的下属公司即整个系列企业群就能全部控制。从而,国有控股公司通过资本参加以较少的资本控制了较大规模的资本体系。二是人事参与。国有控股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形式,凭借其拥有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权,对子公司的人事安排、重大经营决策等问题进行控制和管理。如可以派遣母公司的管理者到子公司担任董事长,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 多数股票权来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实施影响。

(二)西方国有控股公司的购并

1.购并的动机。第一,国有控股公司的购并是政府控制权的具体体现。作为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的政府,为了社会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失业率的控制等社会目标,迫使国有控股公司购并一些相关的企业。当然,国有控股公司帮助政府实现社会目标,其购并的经济效率可能是极低的。尤其是西方各国在国有控股公司组建之初,由于政府的控制权和行政干预而导致的购并,主要体现了国有控股公司替代政府的职能。第二,国有控股的购并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国有控股公司在承担了一部分政府职能之外,其主要职能就是使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即追求利润最大化。于是,通过购并,国有控股公司可以得到以下几个好处:一是规模经济效益。购并能使国有控股公司达到最佳的生产经营规模,由此而带来规模经济。二是资产多元化。国有控股在购并目标公司之后可以实现多元化经营,从而大大地降低和分散了经营的风险。三是市场效应。购并能使国有控股公司扩大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四是其它多种效应。在购并后由国有控股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中,随即产生经营协同效应(2+2>4)、财务协同效应(合理避税、预期利润)和经验共享与互补效应,从而大大提高了国有控股公司的利润率。

2.购并的策略。西方国有控股公司如同私营控股公司一样,在企业购并的产权经营过程中,为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必须注重企业购并的策略。概括起来,购并策略有:①杠杆购并。杠杆购并就是通过增加公司的财务杠杆去完成购并。其实质是一个公司主要通过借债来获得另一公司的控制权,又以后者的现金流量来偿还负债的购并方式。此种收购方式在操作原理上类似杠杆,故而得名。②连环购并。这是指运用手中有限的资金取得一家公司的控制权,然后再用这一家公司的财产作抵押,获得信用贷款,或以此公司财产作为基金等方式去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控制权。连环购并的两个最大特点, 一是“不用现款”而用信用等方式去购并公司,从而取得控制权;二是环环相扣形成公司链。③以股换股。这是当一个公司购并另一个公司时,不是用现金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而是把本公司的股票按一定比率换为另一公司的股票。该种购并策略表明,在整个购并过程中,被购并公司的股东既未收到现金,也未实现资本收益。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实现资产的流动和转移,资产所有者实现追加投资和资产多样化的目的。④可换股债券购并。它是指购并公司不用现金购买被购并公司的股票,也不予以换股,而是将被购并公司的股票转换为可换股债券,过一段时间再将它们转化为普通股票。用可换股债券购并,可以实现诸多利益:一是可以降低购并成本;二是采用可换股债券以延迟新股东的加入而使旧股东的权力和收益降低;三是公司付给这些债券的利息是预先从收入中减去的,税额由扣除利息后的盈余乘税率决定,这样可以少交纳所得税。⑤两步报价。在企业购并中,股票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会给购并公司带来很多困难。收购者的对策就采取两步报价,即先以现金收购目标公司的50%左右的股票实现控股,再以较低的比价用本公司的有价证券换取被购并公司的有价证券。

 

(原载《上海经济研究》1998年第9期,第二作者为向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