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区分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占优势行业
当前“国有企业垄断论”的产生也与理论上的一个误读有关。有些人将我国国有经济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行业“定义”为“国有垄断行业”,而对处于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定义”为“国有垄断企业”。这种片面的解读,不仅割断了我国各类企业的发展历史,而且混淆了“垄断”的基本概念。
首先,我国国有企业的布局和结构相对集中于一些重要的行业和领域,既有历史的原因,也同国有企业的属性及自身素质有关。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经营范围也在进行不断调整,并且逐步引入了竞争机制,如在石油、航空领域等就进行了分拆,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间能够开展竞争。而国内的私营企业起步晚、规模相对小、技术水平不足,导致其在一些技术和管理要求高的关键行业不占主导地位,是情理之中的事。换言之,即使不考虑国家经济安全而在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国内私营企业在铁路、航空、电子通信、石油、国防科技、银行等战略性部门也难以与国有企业相提并论。如果一味推动对民营经济放开,只能使这些领域沦为外资企业之手。
其次,从垄断本身的市场特征看,必须具备市场垄断和控制价格两个前提条件。垄断现象之所以会受人诟病并被各国政府所关注,主要原因在于会形成垄断价格并产生暴利。如果是自然原因导致的垄断,政府一般通过价格管制来解决,而不是通过分拆企业来防范,更不可能通过强行规定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来根除。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尽管我国国有企业在部分行业中占主导地位,但它们并没有形成价格垄断。[15]相反,相互间还因各自利益(上市公司中的情况更是如此)而产生激烈的竞争。因此,不能盲目地将国有企业占优势的现象混淆为国有企业垄断。
当然,倘若有国有企业独自或联合起来,通过任意抬高价格或压低价格来损害消费者利益,有损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利益的经营行为,那么,在实践中便需要加以反对和制约,消除其负面影响。
(三)国有企业的发展加快了我国现代化进程
有舆论指责国企对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形成了阻碍,认为“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依靠国有垄断而实现了现代化”。[16]这一判断显然是脱离了历史事实。
首先,垄断作为一种市场现象,与所有制形式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不能将公有制经济本身定义为垄断。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反映的是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关系;而垄断则主要产生于流通和交换领域的市场竞争。[17]将垄断与所有制挂钩,意味着将生产领域和交换流通领域的概念相混淆,显然是不科学的。西方一些学者也认识到,“公有制并不意味着国家垄断,私有制本身也并不是必然伴随着竞争。”[18]前苏联和我国建国后的实践来看,公有制经济的内部竞赛和竞争,同样在推动现代化进程起了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是由公有制内在性质决定的,而不是垄断的结果。特别是在我国市场化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将相互间处于竞争地位的国有企业都划归“国有垄断”,既没有理论上的依据,更与现实不符。
其次,从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来理解。目前为止,世界的现代化历程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或称第一次现代化)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第二个阶段(或称第二次现代化)是从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工业文明向知识文明、物质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可见,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工业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中力量兴办了大量的国有企业,为我国工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到20世纪末,在强大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工业企业的支撑下,我国基本上实现了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我国之所以能较为顺利的实现现代化,正是由于国有企业在事关国家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科学技术领域占据了垄断地位,通过大量的而且是私人资本所不能完成的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推进技术创新。显然,如果没有国企对重要行业和关键技术领域的垄断,让私人资本把持这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将是不可想象的。甭说国防现代化,就是农业和科技现代化也绝无可能!
有些人动辄拿欧美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对比当下的中国,殊不知这些国家现代化进程要比中国早了数百年。如果以印度等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大国作为参照,则中国以发展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现代化道路,显然更为成功。即使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史看,其政府也都曾经兴办过大量的国有企业,并赋予其在一些公共品供给领域的垄断地位。就我国而言,国企在部分行业的高度集中和我国现代化也不是矛盾对立的,二者在长远目标和利益取向有根本的一致性,都是致力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尽快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陷入将国企发展与现代化相割裂的奇怪逻辑中,就不仅无法说明建国以来我国依靠国有经济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一巨大历史功绩,而且会使我国民族产业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被国际垄断资本所击溃。因此,将国企发展问题与现代化相对立,是对新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选择性失明。
(四)国企垄断不是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
在对国有企业的质疑中,指责国企垄断导致分配不公的声音最为强烈。有舆论认为“中国社会当下严峻的两极分化,垄断国企要负很大责任”,[19]“造成贫富差距日益悬殊的原因很多,但需着重强调的是,垄断资本加权力资本始终是创造财富马太效应的两员‘悍将’”,“解决贫富悬殊之策,首当破除垄断。”[20]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确实存在贫富差距拉大,贫富分化严重的现象。但要看到,形成我国当前贫富悬殊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其中既包含要素报酬差异、行业收入差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城乡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也包含了经营管理者报酬和员工报酬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还包含了国家财税政策差异的影响。而影响最大的,则是非公经济发展导致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财富和收入差别。
从现实来看,在诸如石油、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能源交通、水煤气供应等自然垄断行业,我国部分国有企业确实存在着收入水平偏高的事实。但与同行业私营企业相比,其收入水平则相对合理。以金融业为例,根据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06年我国银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9096元,其中国有单位为38629元,其他单位(其中包括混合所有制企业,如上市公司)为59071元;而当年证券业职工平均工资为85522元,其中国有单位为63741元,其他单位为91364元。[21]可见,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员工工资是略低于非国有企业员工工资的。此外也要看到,我国仍有大量制造业等领域的国有企业,其职工的总体收入水平并不高。
表 1 2007 年部分垄断行业上市公司工资情况
公司名称 | 工资总额 (万元) | 员工人数 (人) | 人均工资 (万元) | 所属行业 |
中信证券 | 5874522 | 1396 | 42.08 | 券商 |
民生银行 | 617518 | 17766 | 34.75 | 银行 |
兴业银行 | 374942 | 11851 | 31.63 | 银行 |
中信银行 | 476400 | 15070 | 31.61 | 银行 |
华夏银行 | 231202 | 9390 | 24.62 | 银行 |
浦发银行 | 350152 | 14233 | 24.6 | 银行 |
深发展A | 181954 | 8573 | 21.22 | 银行 |
注: 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 2007 年年报, 工资总额为上市公司 2007 年年报披露的实际支付工资。 转引自梅爱冰、 潘胜文: 《我国垄断行业职工工资外收入状况分析》,《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至于所有制结构变动的影响则更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有学者研究指出,不同所有制决定了对生产条件的不同占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导致对生产条件的占有权的多层次性,而国家宏观分配政策又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占有生产条件分配权,这些因素成为当前我国分配不公的主因。[22]仅从私营企业主及其管理层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对比看,2003年全国私营企业职工人均年工资8033元,而早在2000年全国私营企业主平均年收入就已高达110470元,即全国私营企业主与职工收入之间的差距,平均至少有12.75倍。[23]近年来,不仅私营企业主与员工收入差距拉大,企业管理层与职工的差距也加速拉开,少数大型私营企业高管更甚。如:房地产商万科集团12名高管2007年年薪平均390万,最少的200万,董事长王石691万元。按平均年薪390万元计算,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至少在100倍以上。①2007年中国平安保险有3名董事及高管2007年的税前薪酬超过4000万元,董事长马明哲税前报酬为4616.1万元,另有2000万元奖金直接捐赠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总薪酬折合每天收入18.12万元。[24]与普通保险员收入相比何止百倍!受私营企业收入分配结构的影响,近年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层和劳动者间的差距也不合理地扩大,但远小于私有企业中的差距。
在我国,外企和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占2/3以上,国有企业员工约占1/3,而垄断行业的国企从业人员比重则更低。即使国企员工工资较高,但对我国整个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度也极为有限。因此,在分配差距问题上祭出“国有企业垄断论”,是要故意模糊公有制和私有制基础上两种不同性质垄断的差别。这种试图转移公众对贫富差距真正原因的追问的伎俩,自然很难得到公正的学者和社会大众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樊纲:《论体制转轨的动态过程—非国有部门的成长与国有部门的改革》,《经济研究》2000年第1期。
[2] 袁志刚、 邵挺: 《国有企业的历史地位、 功能及其进一步改革》, 《学术月刊》 2010 年第 1 期。
[3] 宗寒: 《正确认识国有企业的作用和效率》, 《当代经济研究》 2011 年第 2 期。
[4] 白天亮:《央企主要经营指标五年翻番·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 115%》,《人民日报》2011年1月25日。
[5] 张旭东等:《国家脊梁负重致远———中央企业“十一五”时期改革发展纪实》,《中国青年报》2011年1月24日。
[6] 张宇:《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广西电力》 2010 年第 7 期。
[7] 《列宁选集》第 2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年, 第 578 页。
[8] 《列宁全集》第 28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0 年, 第 365 页。
[9] 宗寒:《国有经济读本》, 北京: 经济管理管理出版社, 2008 年, 430 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年, 第 293 页。
[11][12] 《列宁选集》第 3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年, 第 265、 202 页。
[13] 刘国平、 范新宇: 《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时代》,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4 年。
[14] 江涌: 《猎杀 “中国龙”? ———中国经济安全透视》,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9 年。
[15] 王红茹: 《国企是 “做大” 还是 “垄断”?》, 《中国经济周刊》 2010 年第 11 期。
[16] 胡星斗: 《建议 “两会” 审议和制止 “国进民退”》, http//www.huxingdou.com.cn。
[17] 何干强: 《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观点》, 《海派经济学》 2010 年第 32 辑。
[18] 约翰·维克斯、 乔治·亚罗:《私有制的经济学分析》, 重庆: 重庆出版社, 2006 年。
[19] 笑蜀:《我们需要一场跟特殊利益集团的硬仗》, 《南方周末》 2010 年 3 月 18 日。
[20] 叶建平:《把收入分配提高到改革成败的高度》, 《经济参考》 2010 年 5 月 21 日。
[21] 梅爱冰、潘胜文: 《我国垄断行业职工工资外收入状况分析》,《湖北社会科学》 2011 年第 4 期。
[22] 周肇光:《如何促进中国分配制度中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海派经济学》 2008 年第 21 辑。
[23] 丁冰:《坚持公有经济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线》,《福建论坛》 2011 年第 3 期。
[24] 余彦君:《马明哲每天收入 18 万 平安三高管年薪均超 4000 万》,《晶报》 2008 年 3 月 21 日。
(原载《学术研究》2012年第10期,第二作者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