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而统一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顺应国际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趋势的必然反映,有助于我国最终形成一个更加公平、社会更加和谐的相对最佳的养老保险体系。
6.反映养老保险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之一,它是反映和表达人民群众愿望、呼声和要求的一种形式,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十分巨大,在某些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甚至会产生决定性影响。社会舆论明显倾向于联动方案。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教授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和企业三单位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汪孝宗,2009)。中国社科院郑秉文研究员认为,我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统一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走统一模式之路是大势所趋(郑秉文,2009)。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华迎放研究员提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既要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持统一,又要与国家机关实行同一制度(华迎放,2006)。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姜爱林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与企业三位一体同时改革,构建公平有序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姜爱林,2010)。更为重要的是,联动方案充分显示了民意。2009年,两会期间约有20份不同意08方案的意见书正式上报。2010年,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和人民网联合组织两会调查,养老保险在众多热点话题中以高票当选,81%的网友认为,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非常不合理(廖文根,2010)。中国社会调查所对重庆、太原、广州、上海等试点城市近千名居民进行调查,934%的被访者认为,只改革事业单位而不改革公务员养老金不公平;多数被访者表示,应把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者统筹考虑(中国社会调查所,2009)。08方案的反对声浪和联动方案的舆论倾向,使相关部门和官员也不得不作出反应,如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在2010年两会期间回应退休金双轨制时表示,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之间的制度衔接问题,也是我们要解决的统筹协调的问题之一(胡晓义,2010)。
四、新养老策论的完善与实施
制度运行是否良好、有效,能否实现制度预期目标,取决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完备性。城镇联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只是一个初步方案,其设计与实施还需要不断完善,即在把握改革总体思路基础上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在总结历次改革经验教训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在合乎民主程序基础上制定和完善联动方案,并需要在完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基础上获得法律支撑。
1.在把握改革总体思路基础上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
联动方案的设计需要在把握改革总体思路基础上,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这就要求我们不仅从经济角度,更要从政治高度来把握这项改革,而且把它放在完善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中进行方案设计。从总体上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要有利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文化事业的发展。联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为导向,总结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验,结合我国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贯彻改革成果要分享和问计于民的方针,强调统筹兼顾而非只顾一方,配套推进而非单项独进,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逐步建立起机关、事业、企业相统一和公平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2.在总结历次改革经验教训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牵涉面广泛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综合配套,联动方案的设计必须在总结历次改革经验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这是实施该方案的重要前提。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界限模糊不清,有些事业单位实际履行着公共管理职能,而有些按公务员机制管理的单位又是名副其实的事业单位。就事业单位而言,不同单位有着不同的功能定位、收入来源和资源获取方式,以及存在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区别。因此,联动方案必须从公平公正原则出发,根据不同单位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区别对待。二是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这是该方案的重要内容。职业年金制度相当于企业年金制度,是联动方案第二层制度中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就需要将职业年金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运作方式与联动方案一起考虑,以便解除相关人员的后顾之忧和增加对改革的可预期性。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既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有效运行的必要措施,也是体现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对退休养老的需求差异。三是与其他相关制度配套改革,这是联动方案的重要保障。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整体安排的一部分,应当与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等相匹配。如果没有这些相关制度的改革配套,联动方案的实施将孤掌难鸣,难以有效推进。
3.在合乎民主程序基础上制定和完善联动方案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都是多方利益重新调整的过程。惟有建立起充分参与、公开交流的前置机制,通过利益各方的充分博弈,利益的调整和分配才能有效平衡。惟其如此,国家公共政策及法规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联动方案是否完善周密和切实可行,能否获得各方深刻理解和有力支持,方案实施是否顺利和有效,离不开各方对方案广泛而深入的讨论。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和实施方案时必须符合民主和程序。这是因为,任何政策设计不可能尽善尽美,关键在于建立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使相关主体都有表达自己养老意愿的合法机制;同时建立传导迅速的反馈机制,将政策实施中的种种问题反馈给决策层,而不是在问题累积出现严重后果时再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联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应该将公众参与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只有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才能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公众的认可度,以及实施的有效性。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顺利推行,取决于相关人员的普遍认同和大众支持,而只有鼓励民众广泛地参与才能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公众的认可度。这也是我们近几年来在包括新医疗改革方案、燃油税改革方案等在内的重大改革方案推行之前的一个通行做法,也是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一条重要经验。联动方案在制定和实施程序上应合乎民主程序。
4.在完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基础上获得法律支撑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征集保险费,并形成养老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其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李珍,2007)。通过立法来调整和规范养老保险利益关系和权利义务是各国通行的做法。因为只有以法律制度的权威规范,才能实现社会保障制度责任与权益的合理配置。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运行、管理也只有以法律为依据,才能公平、高效、健康地发展。目前,我国有关社会保险的执法依据主要是一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直缺少一部统一的基础性立法。国家也一直努力建立和完善相关立法,如《社会保险法》,1994年就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至今历经了近16年时间。但从目前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来看,很多方面仍然不具备可操作性,必须有相关的政府条例、规章来配套,而且新法的制定难度非常大,牵涉到方方面面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保险法》在二审过后,社会各界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的内容太多,尤其是在养老保险章节,其第9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此引起很多质疑。因此,联动方案改革之初,要避免依靠行政机关政策和指示来推动改革的一贯做法,就必须立法先行,尽快出台社会保障及其中关于城镇养老保险条例等具体法规,《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条例》及与之相配套的政策规章应尽快颁布或完善,以便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政府依法行政的局面,使联动方案的运作逐步走向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周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宜统不宜分》,《中国物价》2009年第7期,第67-70页。
[2]姜爱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何困难重重》,《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第53-61页。
[3]郑攻成,鲁全:《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九点基本看法》,载程恩富编:《激辩新养老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2页。
[4]香伶:《养老社会保险与收入再分配》,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11页。
[5]郑秉文,孙守纪,齐传君:《公务员参加养老保险统一改革的思路》,《公共管理学报》2009年第1期,第1-12页。
[6]汪孝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引热议——学者提议建立机关、事业、企业联动养老制度》,《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第23期,第32-35页。
[7]郑秉文:《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路在何方》,《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第5-9页。
[8]华迎放:《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中国劳动保障》,2006年第11期,第35-36页。
[9]廖文根:《养老保险首次名列两会网友关注热词排行榜榜首》[EB/OL].http://www.people.com.cn,2010.02.24.
[10]中国社会调查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卷调查》[EB/OL].http://www.ruc.mr.com/html/newsopen1431.html,2009.12.23.
[11]胡晓义:《回应退休金双轨制全民社保包括公务员》[EB/OL].http://www.news.sohu.com,2010.03.09.
[12]李珍:《社会保障理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版,第175页。
(原载《财经研究》2010年第36卷第11期,第二作者为黄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