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学术思想研究

顾钰民: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创新研究

2018-06-26 来源: 作者:顾钰民

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创新研究

顾钰民**

程恩富教授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进行了创新性研究。制度经济学从20世纪60、70年代以后成为经济学理论研究的热点,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特别是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科斯、诺斯等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后,制度经济学更是成为经济学的显性学科,上升到几乎是主流经济学的地位,在当代,研究西方经济学除了继续关注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以外,肯定不能忽视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这实际上反映了对人们对经济现象和经济学理论发展的深化认识。

一、程恩富教授关于马克思和西方制度理论的研究特点

针对制度理论,程恩富教授对西方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并对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进行了客观评价,对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内容进行了全面总结,对马克思和西方制度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取得了创新性成果。其主要思想主要反映在以下作品中:1997年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的《西方产权理论评析》,《财经研究》1998年第4期的“西方制度经济学:传统与现代理论”,2001年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学说与企业变革》,《当代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因、特点与总体评价——从海派经济学的角度来观察”,2005年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新制度经济学》,以及《学习与探讨》2009年第3期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探讨”等。这些作品反映了程恩富教授对马克思和西方制度理论研究的特点:

第一,系统梳理和总结马克思的制度理论。程恩富教授对马克思的制度经济理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通过对马克思经典著作的研究,如《黑格尔法哲学派判》、《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挖掘和整理了马克思的关于产权的观点。如马克思关于产权的起源、产权的本质、产权的人格化及其管理性质、产权的市场环境、产权的公有形式等的观点;针对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在科斯《企业的性质》一文前没有形成企业起源和成长的理论,程恩富教授认为,《资本论》早已形成关于企业的一系列较为系统的学说,包括关于企业的起源、企业的规模和变迁、企业的职能和费用、企业的契约本质和组织结构等;关于制度理论,程恩富教授则认为,在马克思浩瀚的著作中,有着丰富的制度经济思想。马克思虽然没有从一般意义上给“制度”下过明确的定义,但他的主张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使用了制度概念,如生产资料所有制、财产制度、工厂制度、土地制度、国债制度、税收制度、法律制度等,而且把制度视为一系列的包括多方面的规则,从本质关系上剖析了各种社会经济制度及与其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等。对马克思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制度理论的系统梳理和总结,使马克思的制度经济学原理比较清晰地层现在我们面前,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制度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

第二,客观评价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在批判中借鉴。通过大量阅读西方经济学文献,程恩富教授系统地梳理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并运用唯物辩证法,对其进行了事实求是的客观的评价。认为西方产权理论的意义与贡献在于:把“产权”引入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分析,是对当代西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具有重要的学术贡献;从产权角度重新阐释经济学的意义,对于过度数学化的当代西方主流经济理论来说,具有合理的修正意义;提出了“交易费用”范畴,拓展了康芒斯的理论,对深化产权等问题的分析具有创新的观察价值。西方产权理论的缺陷在于:科斯第一定律忽视收入分配的效应,忽视机会主义行为和信息不充分的存在,混淆权利的最佳初始配置与资源的最佳配置之间的关系;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的作用被夸大,交易费用尚未得到定量分析,主张只有私有制才是产权明晰和高效率的观点,违背了分析逻辑和实践经验,主张只要产权明晰就会自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观点,违背了经济发展的本质趋势等。西方制度理论的局限在于:新制度经济学缺乏关于制度本质的阶级分析理论与方法,没有科学揭示制度的层次性及其相互关系等。程恩富教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通过对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意义和贡献、缺陷和误点进行评析,关照中国现实,在批判中科学借鉴有益观点,为中国改革发展服务。

第三、在比较研究中呈现马克思制度理论的特色。程恩富教授运用唯物辩证法,对马克思和西方制度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产权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共同关注的经济范畴。西方学者强调交易费用的比较、市场机制的发挥和私有产权的精细化或明晰化,而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模型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注重阶级关系和制度革命的研究;关于企业制度,西方学者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而马克思则在承认企业表象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本质状况的分析;关于制度理论,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把产权制度理论作为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认为制度的性质与特征主要是取决于产权制度,只关注制度与人们利益的关系,不研究制度的社会性质,没有解释制度背后支配人们经济行为并进而决定制度的特殊性质的阶级关系或利益集团关系。而马克思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其他的一切制度都由此决定和在此基础上进行展开,马克思把社会生产关系当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演变的人们之间的必然关系,将制度视为依存于这些客观关系,反映其要求的规则,是历史的产物。马克思本着唯物主义的分析,按照不同制度在社会中的地位,将它们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大类,论证了他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并在每一类中区别了基本的、主要的制度和其他制度。马克思侧重从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和阶级关系上揭示制度的特征。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拓展了制度分析的内容

关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程恩富的文章论述了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于经济发展与制度因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生产力是社会的生产力,因为孤立的人是无法进行社会生产的。马克思特别注重对经济发展和经济活动中的制度因素的研究。一方面,马克思总是把现实中的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置于一定的经济关系或经济制度下来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在对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的发现中抓住事物的本质。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总是把经济的发展与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联系在一起,把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看做经济制度演变的最终决定因素,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揭示了经济制度演变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从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的角度探究经济制度与经济活动效率之间正反作用的内在联系。

二是关于经济制度的起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明确强调,最早制度起源的特点在于它不是人们主观唯意志地做出安排的结果,而是人们为维持生存和生产而自发形成的。这也是制度的起源与制度的发展演化的根本差别。制度的形成本身就构成了社会生产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说制度的起源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制度的形成同时也就构成了人类进行社会生产活动的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样,人类的生产活动必然涉及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通过一定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来体现的。因此,研究社会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的研究。

三是关于经济制度的本质。制度的本质反映的是不同的人(个人、集团或阶级等)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对经济制度本质的这一界定,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认识。其一,一种经济制度是对不同的人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不同地位的一种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在不同的社会中,不同利益集团、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在社会生产中处于不同的地位,要使这种不同的地位能够保持下去,就要求有带有强制约束性的经济制度,而当一种制度能够使不同利益集团的不同地位保持下去时,实际上也就规范了他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因为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意味着他们对社会经济利益不同的支配权利,从而决定了他们能够得到社会经济利益的不同份额。如果不改变既定的制度,那么,不同利益集团的社会地位、经济关系、经济权利不可能得到改变,社会经济利益的分配格局也不会变化,制度在本质上要解决的就是利益关系问题。其二,任何一个集团、阶级或阶层的经济利益都要通过制度来保障。制度是由在社会经济中占优势的集团、阶级或阶层按照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并且要求社会其他的集团、阶级或阶层按照这一制度的要求从事社会生产活动,以及从中得到利益。从这一点来说,现实的经济制度主要体现的总是在社会经济中占优势地位的集团和阶级的利益。在社会经济中占优势地位的集团或阶级,也会对现存的经济制度进行改变和调整,但这种改变和调整不会涉及制度性质的变化,而是在不改变基本性质的框架内,对其形式和局部内容的改变和调整,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身的整体或长远利益。从这一意义上说,经济制度改变和调整的根本目的在于经济利益。

马克思正是基于对制度本质的深刻认识,因而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位在研究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上。在马克思看来,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属于生产力范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政治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对象,这是自然科学要解决的问题。而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属于生产关系范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体现经济利益关系的经济制度才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点。生产力是人们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经济利益才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因此,只有透过经济现象,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经济关系的本质,才能科学地认识经济活动的实质,进而深刻认识一种社会经济制度。

四是关于经济制度的核心。从一定意义上看,经济制度是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即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但同时也可把经济制度视为得到社会认可的存在于各个方面的一系列经济规则,赋予经济制度更广泛的含义。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经济制度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最重要的制度,其他的一切制度都是由此决定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的。《资本论》就是揭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发生、发展与消亡的运动规律,因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经济制度运动的整个发展规律和机制。马克思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因而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关键和基础。以此向两个方面展开对有关制度的分析:一是与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直接相联系的各项具体制度,如劳动制度、资本制度、土地制度等;二是与政治、法律、社会、文化发展相联系的各项制度,如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等。

五是关于价值运动的制度条件。马克思认为,价值运动的制度条件之一是财产私有制度。商品和商品经济经济的出现是以社会分工和财产私有制度的存在和确立为条件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经济制度条件下才存在的。价值运动的制度条件之二是市场竞争制度。财产私有制度是使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重要条件,或者说是使人类的劳动以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因为价值的运动还涉及价值量的确定和价值的实现,而价值量的确定和价值的实现又是和市场竞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市场竞争制度是价值运动的又一制度条件。

六是关于雇佣劳动制度。马克思认为,私人资本的运动包含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主要内容,反映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实质。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始终是以私人资本的运动为主线的,而资本运动的起点是劳动力的商品化,因而建立在私人资本基础上的雇佣劳动制度是以劳动力成为商品作为前提条件的。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确立的雇佣劳动制度,就其本质来看,反映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关系。这一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是把私人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分解为私人资本对劳动力的购买和私人资本对劳动力的使用两层关系,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就是通过这两层关系来体现的。

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进一步分析,可知它有劳动、资本和剩余价值三大范畴体系。其中,劳动范畴体系中有具体劳动、抽象劳动、私人劳动、社会劳动、产业劳动、商业劳动、银行劳动、联合劳动等;资本范畴体系中有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固定资本、流动资本、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产业资本、商业资本、银行资本、农业资本、土地资本、垄断资本等;剩余价值范畴体系中有利润、平均利润、超额利润、产业利润、商业利润、银行利润、农业利润、垄断利润、利息、绝对地租、级差地租等。须知,在关于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中,雇佣劳动与资本是轴心;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中,雇佣劳动制度与资本制度是轴心。

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研究涉及的上述内容,既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层面的内容,也有经济体制层面的内容,同时也有经济运行中各项具体制度的内容,这就大大拓展了制度分析的领域和视野,这些不同层面的制度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共同作为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经济活动的效率,而研究经济制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分析各个层次的制度,是怎样对经济发展产生正反两方面的不同影响,从而找到制度改革和调整的基本方向。

从这一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创新性研究,不仅拓展了制度经济学分析的内涵,而且为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效的分析工具。

三、关于制度经济理论的比较研究深化了对制度分析的认识

关于马克思与西方学者对制度理论的比较研究,程恩富教授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关于制度的重要性;二是关于关于私有制度的效率;三是关于制度的现象与本质;四是关于制度范畴的内涵;五是关于制度范畴的研究重点在对制度范畴研究重点的定位上;六是关于两类制度理论的基本结论。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比较研究,尽管对不少的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探讨,对有些问题也需要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这种比较研究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与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认识,也进一步拓展了我们的视野,使我们在相互比较中得到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从上述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其一,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与新制度经济理论在框架体系上的区别,是与二者对制度经济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不同相联系的。我们在对不同的制度经济理论框架体系进行比较研究的时候,必须要联系其在这一理论中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这样才能对不同的理论框架体系有更加深刻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基本观点决定了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才能论证这一观点,二者的结合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框架体系。新制度经济理论的基本观点决定了必须运用与之相联系的方法才能论证这一观点,二者的结合就构成了新制度经济理论的框架体系。不同的框架体系各有自己的不同特点。只有把不同的框架体系联系其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这样的比较才是科学和客观的,才能够从整体上去把握它的理论体系。

如果以这样的认识为基点,那么,比较两种不同的理论框架体系就不能简单地说谁优谁劣,因为对于不同的理论框架体系,优劣的标准是不同的,问题的关键看这样的理论框架体系是否能够充分地论证和说明基本的理论观点。从根本上说,方法是为理论观点服务的。从这样的角度来比较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和新制度经济理论的框架体系,似乎能够更加客观地把握它们各自的内在逻辑。

整体框架体系的不同,并不意味着在具体分析中就不具有共同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和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的对象都是经济制度,都是要研究制度涉及到的利益问题、制度的实际运行问题、制度的变迁问题等。因此,在研究的框架体系中都会涉及到对许多具体制度的研究。例如,关于产权制度的研究、企业制度的研究、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等。尽管对这些具体制度研究的角度、方法、分析工具是不同的,但要说明的许多问题是具有共性的。比如,对于产权的理解和内涵的界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对于在现代经济中,产权的各项权利处于分离状态下运行是一个基本趋势,对此看法也基本一致。关于企业制度发展变化的实质是产权关系变化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也具有一致性。比较两种不同的制度经济理论,对同一个制度问题,运用不同的方法和分析工具、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研究的特点,无疑是有助于开阔视野,从中得到启发。既在比较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研究,又在比较中科学借鉴新制度经济理论具有的长处,以达到加深对问题认识和研究的目的。

其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与新制度经济理论在框架体系上的区别,与他们各自面对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相联系。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面对和要解决的问题是,从理论上说明现实中各种经济制度的本质是什么?这些制度的运行特征是什么?这些制度怎样影响经济活动效率的?制度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以及发展趋势和规律是什么?从理论上说明和论证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个从本质到现象逐步展开的分析框架体系。新制度经济理论面对和要解决的问题是,从理论上说明如何比较现实中各种制度的效率高低?要提高现实中的制度运行效率,应该去解决好什么问题?如何把外部性转化为制度的内在要求?然后去认识制度变迁的原因和规律?显然,两种不同的制度经济理论面对和要解决的问题并不完全一致,各有自己的侧重点。这样的区别当然会影响到整个理论框架体系。

其实,在比较两种制度经济理论对某一个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的时候,从现象上看,他们的分析思路和角度是不同的,分析的切入点也不一样,但是,要说明的问题却具有共同性。例如,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认为,制度发展变化最根本的原因应该从生产力的发展中去寻找。这决定了其理论框架体系的出发点是生产力的发展,无论是产权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还是其他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都是根源于生产力的发展。新制度经济理论认为,制度变化的最终决定性因素是人们对制度的创新,而人们对制度创新的动力则来自于这一制度创新给人们带来的收益。如果人们对一项制度创新的预期净收益超过预期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在新制度经济理论的这一观点中,虽然看不到生产力发展与制度变迁之间的联系,但它们从制度创新是否能够给人们带来净收益,从而决定人们是否有动力去创新制度的角度,来寻找制度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这比较中可以看到,二者的分析角度和切入点都是不同的,但是,从最后的结论看,却有相似性。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认为,制度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是否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新制度经济理论认为,制度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的动力则是来自于它能够给人们带来经济利益。实际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给人们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一致性,因为只有生产力的发展才是增进人们经济利益的根本,只是两种不同的制度经济理论,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述为什么会发生制度发展变化的原因。


 



**顾钰民,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